人类在深海、极地、太空、网络等新战略空间的实践探索,为国际政治博弈提供了新的场所并注入新的元素。与此同时,既有理论在解释新战略空间出现的安全互动时面临着显著困难。一方面,现有理论或多或少能够在新战略空间实践活动中找到对应的参照,从而能够部分解释新空间的安全现象;但另一方面,这些新空间在地理环境、行为主体、互动模式等要素上又体现出不同于传统空间的明显特征,使得完整、系统的理论阐释仍然欠缺。近年来,围绕新战略空间安全互动究竟会产生怎样的战略意义,学术界出现了明显的争论和分歧。一些人认为,新战略空间具有前所未有的新特征,会对国际体系以及国家间的互动方式产生根本性、颠覆性的影响。但另一些观点认为,不应过度解读新兴空间的变革意义,传统空间的行为模式及其逻辑仍然适用于这些新领域。 & Z' R: O- y7 t, p
, B' d4 a: W" I8 g本文认为,对新战略空间安全的认知之所以存在差异,是因为这些新空间的安全互动中蕴含着多样化的行为逻辑。不同的行为逻辑在“谁的安全”“如何实现安全”等问题上存在重要差别,导致单一理论在解释新战略空间安全互动时陷入困难。而需要进一步理解的,在于新战略空间安全互动中多重行为逻辑的形成过程。本文认为,回答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对国际体系和新战略空间互动关系的深入把握,因为新战略空间的新颖特性为国际体系结构提供了新的元素,而国际体系结构反过来也影响着新战略空间的安全实践。通过重点对太空和网络空间安全的分析,本文提出,从环境特征、权力生成到实践逻辑的三个维度,构成了国际体系与新战略空间互动发展的社会过程,了解这一过程有助于进一步理解新战略空间安全的复杂内涵。
t" j/ _2 |. S+ n' v B* w+ V一、国际体系与新战略空间的互动:不同的理论视角 : ]! C) W; q o( n
如果将新战略空间理解为人类实践互动的新场域,特别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开放空间,那么其与国际体系的内在关联不应当受到忽视。因为后者通常被视为国际关系中行为主体互动关系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的整体。然而,现有国际关系理论对新战略空间与国际体系间的相互关系缺乏深入理解,致使对新战略空间安全的解释仍然欠缺整体性和全面性。
, ^9 r1 k. T+ I; N `4 d+ M" |传统理论视域下国际体系与新战略空间的关系 4 K! b& v) q7 b! S9 h
国际关系理论,特别是那些旨在揭示普遍规律的“宏理论”,往往以其对国际体系基本性质的判断作为逻辑起点。从其对国际体系的认识出发,现有国际关系理论展现出三种对新战略空间的不同解读。
2 O4 u' V$ b! s/ p* B8 x一是静态看待国际体系的发展,认为新战略空间仅仅是国际体系的简单延续。这种观点尤其体现在结构现实主义理论中。华尔兹(Kenneth Neal Waltz)的经典模型将国际体系分解为三个主要构成要素:排列原则、单元特性和能力分配。由于前两项要素在这一理论框架下难以产生变化,结构现实主义实际上将国际体系简化为国家间的权力分配结构,后者的具体形态(单极、两极或多极格局)定义了国际体系的整体特征。在这种视角下,行为体在新战略空间仍然遵循与传统空间一致的权力博弈逻辑,新战略空间安全互动不过是国际体系固有互动模式的继续。新战略空间及其主导技术虽然会对国家实力特别是军事实力带来一定影响,但权力本身的产生和作用方式却并不会发生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多尔曼(Everett C. Dolman)的“天缘政治”观就是按照地缘政治的权力博弈思维,推论出国家在外层空间抢夺权力资源的基本主张。
7 H* L* `6 a k# _/ T0 i二是单方面强调技术发展对国际体系的变革作用,使得新战略空间呈现技术决定论色彩。最为典型的是攻防平衡理论,该理论认为,主导性军事技术和地理环境的特性决定了一定时期内国际体系的攻防平衡态势,后者可能强化或者改善无政府状态的安全困境。也就是说,技术变化的本身属性导致国际体系中更容易出现进攻或者防御行为。以此视角来看,网络和太空等新战略空间最重要的政治意义,在于其技术特性对国际体系攻防平衡的改变。这些研究主要将技术发展视为国际体系变革的外生变量,技术本身是否及如何受到国际体系政治经济诸多进程的塑造,却并未得到充分的关注。
' {$ }1 v/ R7 q9 }* w# o第三种视角注意到了国际体系与新战略空间的内在互动,但其研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些研究从宏观层面入手,重新思考了国际体系的内涵和构成要素。在这些学者看来,国际体系并非只有无政府状态这个单一属性,而是融合了多样化进程、机制和要素的互动体系。而“系统效应则产生于这些相互依赖的变量(要素)之间的非线性互动”。在这个意义上,技术变革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具体表现,本身也应当是国际体系互动要素中的组成部分。上述研究的结论为本文提供了一些借鉴,但鉴于其宏观视野,技术变化与国际体系其他要素之间互动发展的具体机理并没有得到充分说明。另一些研究则试图更加深入地解释社会技术体系与国际体系的互动关系。但有的仅仅局限于单一变量,有的则将新战略空间视为与国际体系平行存在,从而可能过度解读了技术发展带来的变革意义。总的来看,将国际体系视为多要素且不断演化的复杂系统,能够为辩证看待新战略空间实践活动提供更大空间,但现有理论尚不足以构成解释新战略空间安全互动的完整框架。
" k. f" v f! i& X+ F6 l/ V) v% U基于体系互动的理论框架 ; }7 w# q5 |, K, U$ n0 s; Y
本文认为,新战略空间本身内嵌于复杂的国际体系结构之中,并与其他体系要素形成持续发展的互动过程。新战略空间作为人类探索实践的产物,理应被视为国际体系多维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些新领域展开的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互动,不仅极大提高了国际体系的交往密度,改变了空间和时间维度的政治意义,也影响着行为主体的功能分化和能力分配。同时,新战略空间并非单向度地加入并影响国际体系的演化,而是在与体系进程的持续互动中构建出各自的发展轨迹。一方面,国际体系的诸多进程、规范和结构,使得新的战略领域从形成伊始便受到特定理念和实践的塑造,其战略意义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传统空间的政治活动。另一方面,这些本质上由技术变革推动的新空间也具有自身的独特属性,从而进一步为国际体系的演化提供了动力。深海、极地、太空和网络等新空间既是由技术支撑的社会系统,又是人的实践活动构成的具体场域,这种双重属性是理解新战略空间与国际体系互动关系的重要起点。 / h' {& K6 n$ y, V6 `
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新战略空间同国际体系互动发展的具体路径进行了说明。首先,国际体系是在多要素互动下不断演化的社会过程,而新战略空间本身也是国际体系进程的组成部分,前者虽具有独特的技术特性,但同时也受到体系结构的约束。只有将新战略空间理解为国际体系宏观进程的组成要素,才能更好地把握多样化的社会环境对新战略空间的塑造作用,也才能更好地解释新战略空间安全互动中的行为逻辑。 1 Z! V, }/ K2 ^5 j; `/ u4 F
其次,本文进一步阐述了新战略空间与国际体系互动过程的三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新战略空间的环境特性。这一维度强调新战略空间作为复杂社会技术体系的互动层次。为新战略空间提供物质基础的支撑性技术,在其演化发展过程中产生出新的特征,但这些特征同时受到国际社会环境的调控。因而,新战略空间的环境特性是技术创新与社会情境的有机统一。人类对任何新领域的实践探索都会受到所处时代和环境背景的影响,但新战略空间本身存在独特的“自然属性”,这些新的特性一方面为新战略空间的实践活动提供了新条件,但另一方面,传统国际政治环境的特点规律也影响着这些新特性产生的政治意涵。在技术与社会的双重建构下,新战略空间的环境特性表现出矛盾统一的复杂性。 / Y+ Z4 o. d) C% V) t
# P; y a- T1 y0 T第二个维度是新战略空间的权力生成。权力是“对行为体在社会关系中掌控自身命运的能力的影响”。这一维度着眼于新战略空间扮演的社会互动关系载体的角色。行为体对新战略空间及其活动的政治意义的认识,受制于对传统国际政治互动的基本理解,即国际体系中固有的知识结构。权力生成和使用方式的变化,代表着行为主体对社会关系特征,以及参与社会关系实践的有效策略的理解。对于新战略空间安全而言,权力生成机制的变革(与不变)以及对权力获取方式的理解是安全互动的核心问题。新战略空间的权力作用方式既体现为行为主体对于对象施加的直接压力,也表现为行为体互动过程中形成的机制和规范的共同约束力,还根植于新战略空间社会结构所塑造的身份和角色关系。
/ Q$ N( ~0 v+ i. M! h第三个维度是新战略空间的实践逻辑。其与国际体系的互动在行为体的实践层面展开。实践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前述环境特性、知识结构和权力机制互动发展形成的动态过程,为国际体系行为主体在新战略空间的安全实践提供了内在逻辑。由于这些因素本身具有多元性,传统国际社会结构与新空间形成的社会结构交互发展,行为体的安全实践逻辑也呈现多样化、复合化态势。不同的行为逻辑相互交织,构成了新战略空间复杂多变的实践画面。与此同时,这些实践活动对国际体系产生反作用,进一步促使物质和观念结构发生转变。在不断的互动过程中,新战略空间与国际体系相互建构并逐渐融合,前者也成为后者诸多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 t0 W5 {% s8 V- O
环境特性、权力机制和实践逻辑构成了新战略空间与国际体系互动进程的主要环节,也是深入理解新战略空间安全复杂现象的透镜。通过对环境到实践的不同互动层次的分析,能够更好地阐释新战略空间技术性与社会性的有机结合。国际体系和新战略空间产生的结构性影响,通过行为体对环境因素和权力机制的认知,转化为具体的实践逻辑。在这一互动过程中,行为体的实践和认知不断发生着调适性的变化,从而构成了新战略空间乃至整个国际体系演化发展的新动力。
8 P# R7 P$ f/ D$ U$ o& C9 G二、新战略空间的基本特性与国际环境
# U! O% ]" _. b4 {新战略空间的政治意义虽然产生于人的实践活动,但其本身具有的一些物理属性并不必然依主观能动性而改变。深海、极地、太空、网络等新空间各自显示出独特的环境特性,受到传统空间影响的程度和方式也有差异。总体而言,外层空间与网络空间在以下方面展现了相似特点,这些特征与国际体系既有环境的交互影响构成了新战略空间政治进程的原生动力。
A4 u; P; x, x6 n& u空间资源无限性与战略资源有限性并存
$ f; j; t4 v2 M人类实践活动向极高、极深、极远的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拓展,部分原因正是来自于传统空间资源的有限性。从表面上看,新战略空间似乎许诺了无限的资源回报:据说,2015年与地球擦肩而过的一颗直径仅为500米左右的小行星中,就可能蕴藏着最高价值超过5万亿美元的贵重金属;网络空间的虚拟特征使其本质上更加带有扩张的无限可能,近年来,大数据及其市场规模的爆炸性增长反映了这一点。这些特征显示出高度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新战略空间也因而被描述为提供公共产品的全球公域。
4 F' B7 u) e1 F, ]5 Y然而,与公共资源的无限性同时存在的是部分战略资源的稀缺性。这一现象是由至少两方面因素所导致的:一是对新战略空间的探索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人的主观能动性及其带来的技术变革始终存有局限性,不可能将新战略空间的全部潜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因此,对这些空间资源利用能力的限度决定了行为体在有限资源上存在着竞争关系。例如,在IP地址这一特定网络资源上,美国一度占据了接近一半的全球已分配地址,而这从全球网络用户分布比例(美国约占7%左右)来看显然是极不合理的。
- o! @, }7 ?3 F二是这些空间存在的特殊架构使一些资源被赋予了难以替代的地位和战略意义。这些空间的环境特征并不是均匀分布的,资源分配中的结构化差异,加之技术发展作用于空间环境所产生的特定意义,使部分资源变得有限且趋于政治化。
9 M1 f4 O2 R. t" S/ e$ R( `在外层空间,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便属于稀缺的战略资源。卫星平台信息测控和传输依赖于电磁频谱,而不同频段所产生的信息传播损耗不同,因而可供卫星使用的频段仅占整个无线电频谱的小部分。另一方面,卫星及其他航天器运行过程中占用的轨道位置同样是有限的。其中,地球静止轨道由于覆盖面大、地面信号接收便利等特点,承载着大部分通信、广播和气象卫星的运行。但受到信号区分的限制,同一轨道对于同频段的卫星容纳数量极为有限,这也使得围绕卫星频轨资源展开的国际博弈日趋激烈。此外,位于天体之间(如地日之间)引力平衡位置的拉格朗日点也是重要的战略据点。在这一平衡点上“漂浮”的航天器无需消耗过多燃料,并且有可能以此为平台作为航天器的中转和发射枢纽。这些特定资源具有排他性,无法实现共享利用,由此带来的空间环境压力会随着行为体实践能力的提升而进一步加剧。网络空间虽然属于虚拟空间,但同样受到资源稀缺的困扰。域名和IP地址是维持国际互联网有效运转的关键要素。前者包括通用顶级域名(gTLD)和国家(地区)顶级域名(ccTLD),通用域名虽已放开申请程序,但其蕴含的巨大商业、政治和文化价值带来了多维度的激烈竞争。更为重要的是,域名和数字地址的全球分配模式呈现中心化态势。在美国法律之下成立的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以下简称ICANN)掌握着这些资源的顶层分配和管理权,而承担域名解析功能的根服务器绝大部分也位于美国。即使各国(地区)都拥有对各自国家(地区)顶级域名的管辖权,但这一权力仍然受制于根服务器的解析服务,而全球互联网体系从某种程度上实则是一种等级制。如方滨兴院士所言,“除了美国之外,各国实际上并不具备对本国互联网独立运行的能力,这是因为国际互联网的域名解析体系采取的是中心式分层管理模式,使得各国互联网的运行从域名解析的角度高度依赖于位于美国的原根域名解析服务器”。
' e+ A6 D; C, ^# w0 w/ X" E空间疆域无边界性与地缘边界延伸相互交织
& z1 ~- O; F3 J1 U: ~6 K7 g疆界模糊或许是新战略空间最为显著的共同特征。浩瀚的宇宙相对于人的活动范围而言无疑是无边无际的。深海、极地、太空和网络空间均难以进行有效划界,在这些空间从事的实践活动往往超越了国家边界。正因如此,1967年生效的《外层空间条约》规定各国均享有“自由地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自由进入天体的一切区域”的权利,同时各国也“不得通过提出主权要求,使用、占领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把外层空间据为己有”。 ( m l" V* e8 y! ?( x, A" G7 C
但另一方面,新战略空间的社会属性使其始终受到传统政治边界的束缚。归根结底,人的实践活动是政治意义得以产生的前提,而前者具有固化的政治身份并从属于特定的权威等级结构。当行为体在新战略空间的实践活动对其所处社会结构产生影响时,这一实践便与社会结构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出新的“契约”,从而将实践活动纳入权力边界的管辖之中。例如,各国在外层空间开展的探索活动极大地显示了本国的科技实力,能够有效提升民众的民族精神和自豪感,航天活动也常常成为彰显大国地位的重要手段。同时,一国的航天活动也可能被其竞争对手视为威胁和挑战。一些军事航天活动便带有战略威慑的意涵,而技术能力的提升可能挑战其他竞争者未来开发利用空间的能力。前一种情况在朝鲜发射卫星并导致区域对抗态势升级的互动中得到了很好的例证。网络空间的实践活动,如社交聊天、网络犯罪、电子商务等,都具有高度的跨国性和流动性。但这些活动同样受到线下社会空间的约束。对于社交媒体而言,互联网的虚拟性正逐渐被基于真实社会关系的网络互动所溶解,而借助网络平台形成的各种政治诉求和社会运动最终也往往在传统社会空间得以具体实现。由于网络互动所导致的安全问题,其侵害对象仍然是传统社会结构中的权利关系。这意味着上述跨国的、边界模糊的互动行为,在本质上又无法脱离特定的政治与社会情境。换句话说,新战略空间的政治意义依然源自于社会空间的基本性质。正因如此,外空安全与网络安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被置于民族国家的安全体系和政策架构中,这些空间的边界开放性与其政治意义的边界确定性并行发展。
. ?: r* G0 s# S) [: i- h8 D1 v1 ?. E进一步看,支撑新战略空间实践活动的基础设施往往与传统空间设施重叠,这也为传统政治权威实施以边界为核心特征的管理提供了依据。《外层空间条约》虽然明确否定了任何国家对外层空间的占有和排他权,但实际使外层空间产生政治和社会意义的是存在于这一空间的各种实践活动,例如人造卫星的运转和国际空间站的科学研究等等。支撑这些实践活动的客体,不管是航天器、天基武器系统乃至宇航员,还是起沟通保障作用的地面机构、设施和人员,都有着明确的政治归属,因而仍然从属于国家主权之下。网络空间作为技术客体也是由物理性的基础设施所构成。承载网络空间信息流动的服务器、路由器乃至终端设备等同样处于国家边界的管辖之中。在极端情况下,国家行为体可以关闭某一地区乃至全国范围的互联网服务,从而使国家边界得到极致表达。 # _4 k7 H& B' h+ B# k
文化空间是网络空间的另一特质,而这一维度同样受到地理边界的约束。网络空间行为主体间的互动,不可避免地受到语言、宗教、集体记忆、共同情感等社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构成的文化边界将网络行为体纳入彼此区别的群落,进一步加强了传统政治边界在网络空间的映射。无论是网络民族主义还是网络恐怖主义,其重要内在机制都在于吸引趋同的文化群体,加强其内向型集体身份认同,共同追求特定的政治和社会价值。在这个意义上,网络技术反而巩固了主体间形成的“想象的共同体”。
+ W1 P( p$ o. B2 ], ^信息成为新战略空间重要功能载体
! i- x, M% t7 Y( b2 }- V空间技术自诞生伊始,就是产生、获取和传输信息的重要“高地”,因而也与信息技术的发展密切相连。进入新世纪以来,外层空间的信息功能更加显著。从军事角度看,无论是侦察监视、反导预警,还是作战指挥、精确打击,都越来越离不开空间系统的信息获取和传递。从民用角度看,导航定位、卫星通信和媒体传播等各个领域也在广泛利用外层空间作为信息平台。随着遥感、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外层空间与网络空间在信息维度上将会进一步融合。这一点使得外层空间与网络空间不仅具有一定的环境相似性,也具备高度的关联性。当前,网络攻防技术已能够入侵和干扰卫星通讯和导航。美国国防部甚至考虑用网络手段破坏导弹发射,从而增强其全球反导系统的有效性。在此背景下,基于网天一体的安全战略体系将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战略空间是集合物理域和信息域于一身的新的互动空间,上述特性为理解新战略空间与国际体系的有机联系提供了指引。
% u; o6 H1 Z4 [三、新战略空间的权力生成 # l' n% G% u% m) M1 }5 {
环境特性为新战略空间社会关系的形成提供了初始动力。但客观环境与社会活动之间并非单向度的决定关系,而是相互影响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在实践过程中,主体一方面受到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不断地发展自己的能力,以自觉能动的活动不断打破客体的限定,超越现实客体”。连接客体环境与主体实践活动的关键要素则是权力。权力既来自外部环境对行为主体实践活动能力的影响,也源于行为主体对环境特性及其影响下的社会关系的认知。行为主体在社会关系网络中实践互动的持续深化,一方面体现了社会关系中行为体能力分配的差异,使行为体有可能利用能力差异来拓展自身利益,另一方面也激励着行为体将权力规范社会化,以最大限度地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分析新战略空间产生的政治意义,逻辑起点也必然是这些空间实践活动中蕴藏的权力关系。从根本上说,新战略空间的权力关系决定了在这些空间中“谁得到什么,如何得到”这一基本的政治分配问题。强制性权力、制度性权力和结构性权力以不同的作用方式影响着这一分配过程。 ) l* l" i* D6 V
强制性权力
8 _1 Q" Y3 Q- M5 H0 O强制性权力表现为某一行为体对他者的存在状态或行动施加的直接控制。强制性权力产生于行为主体改变现状的能力,而这一现状的改变往往对另一行为主体的利益和价值带来直接损害。在这一过程中,物质性资源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正是资源分配的不平等——例如一方拥有毁伤性武器而另一方没有,或者一方掌控对方的经济命脉而能够施加制裁——使得行为主体能够威胁到他者的利益,从而迫使被威胁者做出让步或屈服。从表现形式上看,强制性权力总是与一定程度的暴力联系在一起,后者对行为对象的利益构成直接或潜在伤害,是引发受迫性行为变化的必要条件。 O9 \. ^6 L3 A3 W
新战略空间实践活动为强制性权力提供了新来源。1983年,里根(Ronald Reagan)在其著名的“星球大战”演说中提出,“如果人们自由平安的生活是因为他们的安全不是依赖美国用直接的报复来防止苏联的攻击,而是因为我们能够在战略弹道导弹到达我们或盟友的领土之前就对其进行拦截和摧毁的话,情况会怎么样呢?”这一计划的详细情况虽不甚清晰,但大体的构想是通过太空部署武器拦截苏联的弹道导弹,达到削弱苏联战略核威慑能力的目的。无论该计划真实性如何,其潜藏的对美苏战略博弈力量对比的影响是直接且明确的。在其形成的心理优势下,美国在此后历次谈判中均以此作为砝码,要求苏联削减战略武器,掌握了谈判的有利地位。同样,网络空间的实践活动也会带来直接的利益损害。从服务拒止、系统瘫痪,到情报窃取甚至数据破坏,这些活动均违背了行为对象的自身意志,展现了强制性权力的特点。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的融合进一步放大了这种强制性。例如,美国和以色列策划的“震网”病毒攻击,导致伊朗部分核设施运转受到中断,对其核计划构成了实际阻碍。
4 Z" q/ ?8 L) Q/ e新战略空间强制性权力的生成源自两项基本的环境特征:一是战略资源分配不均,例如软件或系统的“后门”(漏洞)是“稀有”资源,掌握这些漏洞便能够使网络攻击方占得先机;二是新战略空间与传统物理空间存在关联,这使得强制性权力所依赖的利益损害能够找到现实对象。随着新战略空间实践活动与社会经济生活的融合程度不断加深,以现实或潜在暴力威胁为基础的强制性权力还会趋于强化。需要指出的是,新战略空间的开放性和去中心化也为强制性权力带来了不同特点。一些原本处于弱势的行为体也能够有效利用新领域中的战略工具,获得不对称的威慑力量。而技术先进的行为主体由于对新战略空间依赖程度较高,可能同时具有资源优势和体系的脆弱性。例如,美国虽然是空间技术的先行者,但在军事行动中也越来越依赖于卫星等空间系统提供的战略支持,对这些系统发动瘫痪式打击便可能成为其他国家取得不对称优势的重要途径。因此,新战略空间的强制性权力结构并不完全是传统国际体系权力结构的简单复制,前者在技术、资源、组织优势等方面受到后者的影响,但也表现出诸如上述的一些新特点,从而推动国际体系的权力内涵变化发展。
$ Z. F% J5 K% M r6 H. S) A( I制度性权力
! d7 V. w# s) G/ ]8 m: k与强制性权力不同,制度性权力的产生是基于正式或非正式制度安排的约束作用。塑造行为体对外行为的不是直接的暴力惩罚或威胁,而是“行为主体愿望汇集而成的一整套明示或暗示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这些制度安排虽然也承担着对特定行为的赏罚功能,但其有效性和持续性主要来自行为主体对规则的自发接受(内化)。制度一旦形成,便具有一定的惯性,可能随着行为主体的社会化过程而不断自我巩固。大国在推动国际制度形成中往往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在制度的运行中也发挥着更大的影响。但制度性权力的主体并不一定是在制度中占优势地位的行为体,规则规范的社会化过程使得制度本身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 B, O/ U0 w% H9 k d/ Z, U外层空间和网络空间的制度演进,在不同程度上规定了行为主体在这些新战略空间的权利义务,以及实践活动中需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从而影响到行为主体的行动能力。例如,苏联与美国相继发射人造卫星后不久,联合国便于1959年成立了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以研究各国在探索外层空间时产生的科技和法律问题,促进空间技术的国际合作,并对联合国大会提出报告和建议。这一机构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制定了5个涉及空间活动的国际公约,为各国在空间的探索活动确立基本的行为框架,并建立和完善了空间物体损害赔偿、物体登记以及探测和利用月球等重要的国际制度。这些规范和制度限制了行为主体在外层空间的行为方式,并构建出特定的身份和利益,使制度结构在社会化过程中得以巩固。网络空间在发展过程中,围绕采用何种技术标准、如何分配和管理核心资源、使用何种决策流程等问题形成了相应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在IP地址和域名的存储和分配上,非营利性的国际组织ICANN掌握着较大的管理权。这种制度性权力既是行为主体传统权力资源的体现(例如ICANN便是在美国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先发优势下成立的),但同时也塑造着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特定类型的域名一旦经由该机构批准发布,便会成为新的利益载体,例如国家名称的顶级域名勾勒出合法的主权空间,而类似.xxx这样的特殊域名则令全球色情产业趋之若鹜。能够制定、主导或影响这些规则规范的行为体,在新战略空间的行为约束、资源分配和偏好塑造上拥有显著的话语权,而其他行为体在参与新战略空间的实践活动中则受到不同程度的束缚。 / F! Q3 M @4 @+ h0 v" |
在制度创立时占据优势地位的行为体,往往能够获得更大的制度影响力,有助于维护其既得利益,而国际体系权力结构的总体变化可能产生新的主导行为体,从而对既有制度架构提出挑战。新战略空间制度体系的演变,既受到国际体系环境变化的影响,又与自身功能、组织文化和制度延续性等因素密切相关。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战略空间的制度性权力应被视为物质资源和社会建构的双重产物。
! d) i" ~' B7 M4 M }# b+ [结构性权力
+ y+ _% p' G5 m结构性权力来自行为主体所扮演的社会角色以及围绕这种角色关系形成的共有观念。社会结构中的人们在从事任何行为时,总是基于行为对象所具有的社会意义。这种意义的产生一方面源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分工带来的角色关系,另一方面则受到主流话语和知识霸权的不断再造和强化。因此,在社会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的行为体往往利用知识上的优势和对媒介的控制,塑造出最有利于维持其自身利益的价值体系和抽象理念,从而以一种更加间接且不易察觉的方式拉大行为体之间的能力差异。 ' l( s1 H; A/ ^5 O& n6 ]* b
新战略空间的生产关系和观念结构同样造成了行为体能力的差别,以及潜移默化地巩固这种差别的隐性权力。对卫星轨道资源分配实行“先登先占”的原则,便是包装在市场经济效率优先的逻辑体系之下,实则是维持资源分配利益现状的重要工具。在当前外层空间活动行为规范仍不明确的情况下,欧盟、美国、俄罗斯和中国等主要外空行为体也基于各自立场提出了不同的规范框架,如欧盟的《外层空间活动行为准则(草案)》和中俄共同提出的《防止在外层空间放置武器、对外层空间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等。在网络空间治理现状中占主导地位的“多利益攸关方”模式和“网络自由”“数字民主”等理念,也是通过对规范、观念、价值、知识谱系的共同塑造,以巩固美国等主导行为体在网络空间对其他行为主体的支配和控制。对此有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互联网是一种权力投射的机制”,它“照顾的是那些在互联网建立过程中举足轻重的行为体的利益,也就是美国政府以及那些与美国利益一致的行为体”。从对利益和价值的分配来看,这种结构性权力比强制力和制度约束更加隐蔽,它对行为体的束缚作用经过持续的社会互动而不断固化。
5 j2 u. U7 Q& M0 ]6 B$ N- d- Z$ ?$ m总的来看,新战略空间的权力生成与国际体系基本权力结构密不可分,但又受到其自身环境特性的重要影响。伴随国际行为体围绕多维权力架构展开的竞争,新战略空间的安全互动呈现出若干并行的逻辑轨迹。
/ ~8 w+ C# }; d& Y' } n% ^9 R四、新战略空间安全互动的实践逻辑
1 k, l1 ~/ B" h: Z国际社会中行为主体的实践活动具有特定的社会意义,“表达、演绎或具化着物质世界的背景知识和语境”。也就是说,社会实践并不是随意、偶然发生的,而是与物质和观念结构紧密相连的、有规律的行为模式。新战略空间的环境特征本身存在对立统一的复杂性,其与国际体系互动产生了多维度的权力结构,为行为体的实践活动带来了多样化的背景知识。因此,新战略空间安全实践呈现出多重逻辑交互发展的局面。这些实践逻辑隐含着不同的安全本体指向(“谁的安全”)和实现安全的可用手段(“如何实现安全”)。
+ P8 b V8 O2 y暴力逻辑
. t6 r0 C3 Q. k/ v+ A* D- R! g第一种实践逻辑以行为主体的自我中心作为权力本体,将新战略空间视为充满竞争性压力的角斗场。在这一逻辑下,行为主体受到国际体系竞争性压力的驱使,必须努力使实力最大化以维护自身安全。安全成为一种排他的、零和的私有产品,自身安全不可避免地导致对其他行为体安全利益的削弱,从而形成典型的“安全困境”。对体系环境的威胁认知使得国家行为体将安全置于完全的“自我”身份之上,勾勒出自我与他者的想象界限,将外层空间和网络空间建构成为具有领土性质的碎片化版图。例如,美国国防部2015年公布的《网络安全战略》中,将网络安全的核心目标界定为“保卫国防部的网络、系统和信息;保卫国家免受网络攻击的严重威胁;支持作战和应急计划”,根本目的则是“保护网络空间的美国”。这一逻辑将新战略空间的资源稀缺和边界特征加以放大,强调控制这些关键资源、技术和据点对实现安全的重要意义,促使行为主体将夺取新战略空间的主导控制权作为对外行为的首要目标。 # p; \; ]7 A+ `2 U. S4 b
行为主体在此逻辑驱使下,高度关注新战略空间的资源稀缺性和由此产生的零和博弈。“高边疆”“超限战争”“网络珍珠港”等话语就是在这种逻辑下得到不断增强,从侧面推动了高安全化、军事化,乃至武器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对于在这些领域具有技术优势地位的国家而言,安全的排他性和紧迫性既成为它们追求霸权地位的内在动因,也是修饰霸权行为的合理借口。在外层空间的争夺上,不仅美俄等航天大国早已建立了太空司令部,组建专门编制的武装力量,将外层空间作为重要军事前沿,日本、印度、韩国等中等强国也通过修订法案、研发进攻性武器技术等方式加快太空军事化步伐。在网络空间,根据联合国裁军研究所2013年的研究报告,已有至少47个国家实施了不同程度的军事化网络安全战略,并呈现进一步增长的趋势。随着各新战略空间融合程度不断加深,这种制权之争也逐步从单一领域扩展到各领域的协同争夺。2015年美军提出“全球公域介入与机动联合”的概念,目的就是要在公海、太空、网络等领域均能取得并巩固霸权地位。
" J$ a; O2 }! s- F9 a2 c6 U( |. r机制逻辑
; i9 u& B) E6 j9 n/ T Y在使用单边手段增强自身强制性能力的同时,新战略空间行为主体也意识到机制对行为的约束或激励作用。在这种逻辑下,安全的本体仍然是行为体自身,但实现安全的舞台则变为众多行为主体共同参与的一整套规则制度。这些规则制度虽然并不总是公平公正,但仍能在某种程度上被行为主体接受,并对其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获得安全不仅需要提高自身威慑能力和防御能力,也可以通过主导和维持有利于自身安全利益的制度安排,通过机制框架限制对手特定类型的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新战略空间安全实践便表现为行为主体在参与过程中塑造和改变国际规则的实践活动。机制的演化发展有其本身的逻辑和过程,由于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和独立性,并不能及时反映国际体系物质权力结构的变化。特别是新战略空间安全受到技术变革的较大影响,新问题、新现象往往伴随技术发展而不断涌现,使得既有的制度框架受到更多挑战。 : [: E6 n# \; E9 |& T+ q
围绕新战略空间安全形成的种种制度安排,几乎从一开始便处于争议和争夺之中。掌管网络核心资源分配的ICANN的成立,就是源于相关行为体对美国垄断网络资源制度体系的不满。但该机构的建立只是固化了当时网络空间的权力分配格局,并没能解决互联网管理主体和机制存在的诸多矛盾。随着互联网日益普及以及新兴网络大国的崛起,各种替代性方案和讨论机制陆续出现,现有的网络管理机制面临深刻调整。在外层空间安全上,虽然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了一系列关于和平利用太空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文书,但并不能完全解决太空实践活动中出现的种种新挑战和具体问题,而欧盟、美国、俄罗斯也在分别推动建立各自主导的行为守则,显示出当前外空安全机制的有效性仍存在不足。总的来看,新战略空间安全机制逻辑是围绕合法性和话语权展开的竞争,为的是建立“容许国家相信其他国家将予以回报,而在它的行为上保持克制的那些原则、规则和标准,”而核心目的则是要使于己有利的权利义务分配规则合法化。机制逻辑中安全目标的实现并不完全依赖自身能力的积累,而是在互动过程中寻求其他行为主体对规则规范的普遍认可。因此,暴力逻辑与机制逻辑虽然都表现出一定的竞争性,但二者在安全目标的实现途径和他者认知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5 f7 j$ T Z# d0 j) L8 C5 I治理逻辑
4 b2 d5 I' f+ X( y# W相较于传统空间,新战略空间最显著特点在于高度的共有性。治理逻辑认为安全关系到所有行为体皆身处其中的公共领域,该领域存在的安全威胁事关每个参与者,尽管其影响程度可能因人而异。因此,安全不再是个体的独特属性,而是整个领域表现出的公共性。实现安全的根本途径是解决公共领域出现的安全威胁,这往往需要行为主体之间的协调合作。由此,治理逻辑的安全实践便与前述两种逻辑明显不同。暴力逻辑和机制逻辑都旨在通过行为体本身的努力,或者提升自身能力,或者说服其他行为体接受某种规则,来达到相对于他者的安全状态。而治理逻辑则以共同威胁为出发点,力图通过集体治理的方式达到整体的安全状态。
, \' e4 V" x4 U% U治理逻辑往往以具体的安全事件为着眼点,寻求集体解决该类事件的有效途径。新战略空间的许多安全问题都以公共事件的形式呈现,推动了治理逻辑在这些领域的发展。空间碎片对整个太空环境构成了全面破坏,也对部署在太空的各类设备形成了普遍威胁。这一问题具有明显的公共性,单一行为体无法通过自身行为实现绝对安全。而一方清除或减少空间碎片的实践活动会使其他行为体获得“搭便车”的便利。2009年,美国一颗通信卫星与俄罗斯一颗已报废的卫星在太空中相撞,产生的大量碎片对各国的在轨物体造成了潜在威胁,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在此类情况下,安全没有明确的“你的”与“我的”的界限,解决安全威胁需要某种程度的集体行动。 ' `8 g/ M% q2 m8 d
同样,许多网络空间恶意行为的实施主体并不明确,也不针对特定的攻击对象,使这类活动成为全球安全的共同威胁。2017年一款被称为“魔窟”(Wanna Cry)的勒索软件在全球范围内肆虐,影响到逾150个国家的数十万台设备,各领域各行业均受到波及。此类事件的高度全球性意味着传统的自上而下的威胁处置模式难以适用,而自发的、自下而上的、多边合作的治理模式更能有效解决网络空间的公共威胁。与机制逻辑强调通过制度参与来提升自身安全水平不同,治理逻辑的威胁认知则指向更大范围的共同体,旨在以集体协调和共治来改善行为体共同身处的公共空间的总体安全环境。需要指出的是,新战略空间安全的治理逻辑并不完全体现为集体合作的实践,冲突性同样可能存在,尤其是行为主体在治理共同安全威胁的责任分配上可能面临分歧。但冲突与分歧并不能掩盖新战略空间安全治理的公共性本体特征和价值取向。 " L6 T2 H) s8 L% `: O6 U" g
五、结语:新战略空间安全与国际体系的互动发展
' t5 }' c1 [2 _- Y5 ~; g& J随着人类在深海、极地、太空、网络等新战略空间的实践活动不断深入,国际关系研究面临着新的理论难题。一方面,围绕新战略空间安全出现的种种现象和问题,例如军事化、制度演进或是多边合作,都能在国际关系某一理论范式中找到一定的解释。但另一方面,新战略空间行为逻辑存在多样性,似乎在单一范式下难以得到完整的说明,导致对新战略空间政治意义的学术争论日益激烈。特别是外层空间和网络空间与科学技术发展密切关联,它们在遵循国际体系基本规律的同时,也产生出新的特性和规律,而现有理论框架对此仍缺乏有效解释。 + ~2 e; S' @& C% j; C
由于静态理论无法解释新战略空间的动态变化及其对国际体系的深层次影响,本文将国际体系视为在多要素互动中不断演化的社会过程。新战略空间的实践活动既受到国际体系内在特征的影响,也推动着国际体系的变化发展。新战略空间有着传统空间所不具备的一些特定环境属性,但同时也承载着传统空间的部分特性,由此表现出的复杂环境特征塑造了新战略空间的权力生成机制,以及行为体对这些新战略空间权力政治的理解。在环境特征、背景知识、权力机制等因素共同作用下,新战略空间呈现出多样化的行为逻辑,本文将其总结为以暴力威胁为路径的暴力逻辑、以规则塑造为路径的机制逻辑和以集体行动为路径的治理逻辑。实践逻辑的多样性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国际行为主体在新战略空间中的安全合作,因为这些逻辑在安全本体、目标和手段等内容上具有一定的内在矛盾。也正是新战略空间安全逻辑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得围绕新战略空间安全产生的话语和知识体系难以协调一致,观念和实践建构呈现出相互抵触的多重图景。
) @3 t! B+ H( t+ W( Y: Y3 t$ E对于追求新战略空间安全的行为主体而言,理解新空间中存在的多元实践逻辑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不同的安全实践逻辑在安全本体和实现路径上存在差异,这使得依赖单一的实践逻辑难以达至整体的安全状态。也就是说,无论是单边的攻防能力建设,还是构建有效的制度规范,或者通过集体治理解决具体问题,这些方式都无法孤立地确保新战略空间的安全稳定。任何国家必须在明确自身核心战略利益的前提下,寻求多元实践逻辑及其延伸的战略指向的有机协调,以综合施策实现新战略空间的复合安全目标。
0 R! q7 b, \7 g, S1 @1 j; I" w( M Q3 z文章来源:太平洋学报
& ?1 |" B" s2 X! ^& ?8 f作者:刘杨钺,国防科技大学文理学院副教授,博士;徐能武,国防科技大学文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h2 {: s4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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