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功能区划实施30余年来,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与方法体系,同时及时吸纳基于生态系统的管理等先进理念,向更加完善的陆海统筹空间规划体系不断迈进。目前,中国在海洋空间规划(MSP)制定和实施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何引导这些优秀成果“走出去”,实现中国与更多国家MSP合作,帮助更多发展中海洋国家编制符合本国特色的MSP,以海洋资源和空间为载体,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应成为“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和构建蓝色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对中国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海洋空间规划合作的原因、挑战以及具体实施路径进行研究与探讨,推动海洋空间规划合作进一步深化。
) X+ L, }/ A* i- g一、立足自身:构建陆海统筹的空间规划体系* Z. m1 [/ X( C+ j, x6 f
中国海洋空间规划国际合作的开展首先应立足自身,推动空间规划体系日臻完善,这是引领者角色的直观体现和首要要求。结合已有研究,本研究认为构建陆海统筹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应从4个方面着手。①技术层面,确定空间规划的基础标准和范围,以最新海岛测绘岸线和大潮平均高潮线修正“三调”海陆边界线,建立海岸线定期更新机制;有效衔接陆域与海域“双评价”,将陆海资源利用条件、生态重要性和灾害风险3项指标按照邻近等级较高者进行相应提档,修正原有“双评价”结果。②空间分区层面,宏观上要实现陆海主体功能协调统一,深刻分析海洋在地区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明确海岸带空间主导属性;中观上,以“双评价”为基础开展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规则制定,保证陆海空间整体功能协调;微观上,统筹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经济发展、城镇建设和防灾减灾等各类空间需求,实现陆海空间有序利用。③管控层面,进一步细化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内准入的人类活动类型,明确生态红线范围内的旅游活动强度;加快实施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立法,提出在近岸海域环境整治、海岸线退缩线制度、海岸带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的建议。④部门层面,建立陆海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统筹陆海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和生态共治等方面的工作,提升管理效能,优化应急管理体系。
) B8 o E( c q5 s二、密切纽带:打造蓝色伙伴关系重要抓手
! a8 _9 ?9 ]& Z8 e. f6 v9 [2 K构建蓝色伙伴关系是在海洋治理领域践行构建全方位伙伴关系总体思路的有力举措。海洋空间规划合作是推动构建和深化蓝色伙伴关系的重要实践,同时蓝色伙伴关系也可反向助推海洋空间规划合作达成。
/ t8 F! C f, n- I较为密切的蓝色伙伴关系可为海洋空间规划合作提供稳定的政治经济合作环境。当前,蓝色伙伴关系构建主要侧重于外交与经济领域,一方面,其作为新型全球海洋治理体系中政治与外交层面的表达,可以让沿线国家听到并了解中国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积极作为,推动丝路沿线国家逐渐熟悉中国海洋治理体系框架,促进政治认同,降低政治壁垒,进而带动其尝试低敏感领域的海洋空间规划合作;另一方面,蓝色伙伴关系更能推动各国不同层次的海洋资源管理主体开展广泛且深入的交流与合作,激发双边海洋经济发展活力,促进丝路沿线国家海洋经济更快发展,为海洋空间规划的开展奠定良好的资金基础。# `2 q! a* H6 o1 N' k! @
三、扩充主体:构建“三位一体”主体布局
- T7 H/ K% J+ H: z1 _! e$ q0 u海洋空间规划合作是海洋公共外交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中国与丝路沿线国家的海洋空间规划合作体现了以和平性、包容性与合作性为特征的中国海洋公共外交理念,生动诠释了“合作、一体化与和平”的海洋命运共同体价值追求。因此,从根本上来看,海洋空间规划合作要以服务于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为最终价值旨归和最高理念遵循,其实施主体方面应走一条社会化与多元化之路。
% d! @ F1 g* j. {9 }& x第一,发挥政府部门在空间规划合作中的领导地位。加强中国与丝路沿线国家政府部门尤其是高层交往,有利于夯实海洋空间规划合作的双边政经基础。建立政府部门集体对话机制与定期峰会机制,加强中国与丝路沿线国家政府部门就空间规划、蓝色经济和气候变化等涉海领域的对话协商。
, c. S6 R. o$ u/ ]第二,深化海洋智库在空间规划合作中的主体地位。加强中国涉海智库对海洋空间规划国际合作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整合现有海洋空间规划研究力量。智库可与丝路沿线国家联合举办空间规划国际会议,面向国外同行发布课题,积极邀请丝路沿线国家海洋官员和学者到国内开展交流,用外文及时发布海洋空间规划合作成果,通过多种方式传递中国“海洋空间规划”的理论、技术和成功经验。
; c9 @( N9 Y2 N; y* A, L; t第三,强化非政府组织在海洋空间规划合作中的支撑地位。应丰富NGO参与主体,号召国内一批优秀海洋类型NGO,以及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参与到MSP合作项目中来。: f7 k: K" H5 O% H; R5 a! E4 D/ _8 D
四、构建机制:引领规划合作常态化发展- S9 E# a8 u/ q6 `3 W" D# ~: D
构建海洋联合科学考察与数据统一管理机制。建立统一的数据收集、储存、传输标准和整体可利用的数据库,并通过搭建数字信息共享平台方便双边国家及时获取和管理相关信息,以解决跨界数据获取与管理难题。
; ~( E7 E4 \; M* L建立相关单位与合作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的日常工作联络机制。设立海洋空间规划合作工作小组,组织开展“海洋空间规划合作”主题论坛及专题研讨活动,召开MSP合作研讨会和边会。, E, x7 H$ X( j( @2 i g8 d' I& g
推动构建MSP合作法律机制和管理机制。完善国内涉海法律,对MSP合作予以保障;倡议丝路沿线国家共同订立MSP合作协定,主导沿线区域内合作法律制度构建;以规章形式对MSP合作主体职责、合作形式、具体流程、合作内容、成果公布、后续评估和管理部门等内容进行系统化固定,设立MSP合作专门管理机制。
) Q$ ]' d1 s7 d% ?建立人才培训与交流机制。组织开展针对合作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民间团体等方面的人员培训,运用新技术、新形式、新方法进行专业培训,使其充分了解“一带一路”内涵、蓝色伙伴关系、海上丝路项目具体内容以及海洋治理的中国方案;有计划有目标地招收合作国家的学生到中国学习,培养成硕士、博士等专业人才和中外合作友好使者;多组织国际交流宣传展示海上丝路项目的成果。以人才培育交流带动丝路沿线国家民众提升对海洋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以及空间合理配置的认知水平,为后续海洋空间规划在丝路沿线国家的进一步开展奠定基础。
; \& q: f' N0 A3 ?# u% j0 f6 O) s建立健全海洋空间规划合作金融保障机制。MSP国际合作的正常开展不仅需要政策保障,更需要金融支持,其为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丝路沿线国家多为落后的发展中国家,MSP资金保障困难,中国可利用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组建经验帮助丝路沿线国家成立类似的资金募集组织,面向全社会乃至全球募集MSP资金。同时中国金融企业也可为合作国家提供MSP专项贷款,并给予一定政策优惠,帮助解决其资金难题。
4 U5 M$ q$ Y1 D建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保障机制。与丝路沿线国家开展海洋空间规划合作,帮助丝路沿线国家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充分发挥“蓝色经济”的能动性。
( z% c) F* l- w4 {+ e参与构建海洋空间规划的相关国际标准。①要统一空间规划推广的技术标准,形成对外推广标准体系。②培养国际化海洋空间规划人才,参与国际组织空间规划推广,参与国际海洋空间规划指南编制工作,将中国规划的经验和技术写入国际规则,引领国际相关规则、标准制定。
0 ?. O; F6 ?$ T. F% f6 o9 W文章来源:《论海上丝绸之路背景下中国与丝路沿线国家海洋空间规划合作:动因、挑战与路径》,原刊于《海洋开发与管理》2022年第7期
* T) y. k* R) @/ H- ^* ]/ R作者:潘琳、马琛、王浩宇、杨湘艳,系中国海洋大学海洋与大气学院博士;余静,系中国海洋大学海洋与大气学院副教授,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培雄,自然资源部海洋空间资源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正高级工程师;王志文,浙江省海洋科学院高级经济师
! c9 r V" u$ ~! X; D7 E9 X
5 n7 M, s$ ]+ j+ y% c' 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