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生态工程研究院为校直属二级单位,由我国环境生态领域著名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志峰教授于2018年广东工业大学建校60周年之际创立并担任名誉院长。研究院已形成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科研与教学团队,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1人次,80%以上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建有广东省流域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等多个高水平科研平台。近两年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100余项,经费超2亿元;在Nature子刊、PNAS等期刊发表论文250余篇;获得和申请国家发明专利50余项;牵头举办了环境生态安全高峰论坛、何梁何利基金广州高峰论坛,承办了中国工程院“粤港澳大湾区环境生态安全与绿色发展”国际工程科技战略论坛、第331场中国工程科技论坛—海洋装备发展战略论坛”分论坛“深海生物资源开发与环境生态保护装备”等高端学术活动。 面向海洋强国建设和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国家战略需求,研究院于2021年5月成立滨海与深海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聚焦全球变化下滨海与深海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资源能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重大科学前沿研究,由中国工程院杨志峰院士和张偲院士共同担任顾问专家。 中心与多个涉海高校和科研院所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中心目前自主研制有一大批深海能源开采与环境生态保护相关的仪器装置,包括深海甲烷泄漏-环境生态演化模拟实验系统、三维可燃冰开采甲烷泄漏模拟实验系统、深海全水层原位序列式保真采水与微生物富集培养装置、深海微生物原位多级富集保养装置、可燃冰相平衡实验研究装置、可燃冰形成分解微观分析实验平台和深海水环境甲烷氧化动力学实验装置等,以及购置高效液相色谱仪、高效拉曼分辨仪、微纳米水合物形成过程CT探测仪等总价值数千万的大型仪器。 因中心发展需要,现向全球诚招各层次人才。
河口/滨海湿地环境生态学、海洋环境科学与工程、河口海岸学、海洋动力学、海洋生物学、海洋遥感、海洋生物地球化学、全球变化生态学、海洋微生物、海洋天然气水合物等资源/能源开采及其环境生态效应。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1、招聘岗位 ( 1)“百人计划”特聘教授 (2)“青年百人计划” A+层次、A层次 (3)优秀博士后 2、相关待遇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酬薪待遇。 (2)“百人计划”特聘教授提供周转住房一套、租房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相应的实验条件与科研用房,协助安排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 (3)“青年百人计划”提供周转住房一套、租房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相应的实验条件与科研用房等。 (4)博士后年收入33-68万,提供博士后公寓与租房津贴,在出站留校、职称申报、人才计划申请、国际交流等方面提供支持。 三、岗位及待遇详情 (一)、“百人计划”特聘教授 1、应聘条件: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资格,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中组部“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高层次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等人才、广东省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广东省引进创新团队带头人以及曾在国内外知名大学、著名科研院所担任过领导职务者优先考虑。 2、福利待遇: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 (2)学校提供周转住房一套和租房津贴。 (3)提供安家费(含购房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元。 (4)根据预期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学校安排适当的实验场地,并提供实验室建设与科研启动经费,最高可达到500万元。 (5)提供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6)协助安排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 (二)、“青年百人计划” 1、应聘条件: (1)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博士毕业于境外知名大学,或者本硕博均毕业于国内知名大学或科研院所。 (2)拥有境外知名大学、实验室、研究机构或全球500强企业三年以上学习工作经历。 (3)理、工科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开发表TOP期刊/高被引/热点类研究论文分别达5篇、3篇以上或者理、工科SCI他引次数分别达500、300次以上或H-index12、10以上。 (4)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国家级排名前五、省部级一等奖以上排名前三)。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其他应聘条件。 2、相关待遇: 聘用后享受学校教授学术待遇,可直接参评教授职称。除正常工资外,学校还提供青年百人岗位津贴12万元/年,合计年薪税前41万元起;提供周转住房一套和租房津贴,安家费(含购房补贴)8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80万元,并配备相应的实验室条件建设和科研用房等。 1、应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于境外知名大学、国内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 (2)拥有一年以上的境外学习工作经历。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理、工科人才须公开发表本学科TOP期刊/高被引/热点研究论文分别达2篇、1篇以上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 2、相关待遇: 聘用后享受学校副教授学术待遇,除正常工资外,学校还提供青年百人岗位津贴10万元/年,合计年薪税前33万元起;提供周转住房一套和租房津贴,安家费(含购房补贴)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40万元,并配备相应的实验室条件建设和科研用房等。 (三)优秀博士后 1、应聘条件: (1)原则上,近3年内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能够全脱产从事驻站博士后研究工作; (3)申请人满足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特指T类与A类论文); b)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开发表本学科TOP期刊/高被引/热点研究论文1篇以上; c)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 d)经国内外知名专家推荐,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学部学术分委员会等学术机构认定为学术科研能力突出。 2、相关待遇: 基础年收入(33-68万)+科研奖励+项目绩效 (1)基础年收入:包括国家(广东省)拨款,学校承担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合作导师承担的工作津贴。总计不低于33万元/年。如获批“广东省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最高可达68万元。 (2)科研奖励:在站期间获得国家基金(含青年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高水平科研成果(论文、专利、项目等)等,按学校相关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3)项目绩效:参与咨询和服务性项目按工作量发放绩效。 3、其他待遇 (1)社保。学校按规定为在站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学校从其年薪中扣除并代缴。 (2)住房。在站期间,学校安排入住博士后公寓,房租及水电等费用按学校标准由个人缴纳。 (3)职称。入站学校聘为“校聘副教授”。在站期间可申报职称。 (4)留校政策。出站考核评定等级为优秀的博士后可申请按照学校人才引进计划相应层次引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博士后人才项目。学校鼓励和支持博士后申请各类博士后人才项目。获得人才项目的在站博士后,工资待遇除享受学校年薪外,同时享受人才项目资助经费。 (6)国际交流。在站满一年,在满足学校规定的前提下,可申请带薪赴境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所联合培养与交流。 四、应聘方式 本公告长期有效,欢迎全年随时将个人简历、应聘岗位工作思路与预期目标等应聘资料发至邮箱ieee@gdut.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滨海研究中心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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