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来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过程中,我国应当明确主攻方向,遵循由浅入深、内外兼顾的原则和策略稳步推进。具体来看,应在国内、地区和全球三个递进的层面有所作为。- I8 K& M1 M8 k
强化内功完善国内海洋治理, m8 ^! u0 } E# V% r/ ]
一国内部治理活动的良好绩效是其得以在全球治理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我国在全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依靠的恰恰是国内治理的成功。事实上,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海洋大国来说,如果能够将自身的海洋国土治理好,将会是对世界的一个巨大贡献。因此,我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首先要练内功,从自我改革启航。第一,在顶层设计层面,应制定专门的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战略规划及其配套的实施方案,明确参与的原则、目标、方向等具体内容,为未来的治理活动提供指导。第二,在治理体系层面,应进一步深化国内海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一套符合国情、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消除制约海洋治理效能提升的各种障碍因素,形成若干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并对外传播,促进海洋软实力与海洋硬实力的协调增长。第三,在具体行动层面,应加快解决海洋环境恶化、自然岸线减少、海洋灾害频发等不利困境,特别是要着重关注那些突破国家界限、关涉国际关系的问题,如海域划界和岛礁主权争端、涉外渔业纠纷、海上维权执法等,通过切实行动来维护国内正常的用海秩序,提升国内海洋治理水平。: H4 B$ s' o `9 A& H. F3 ]
立足周边积极解决地区海洋事务
- C" R* |$ w1 X全球海洋是由一个个海域所连通而成的,区域海洋治理与全球海洋治理之间并没有清晰的界限,很多区域内的海洋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理,将会危及全球海洋的健康发展。在我国周边海域内,各种政治、法律、军事、经济、科技、环境等领域的海洋问题复杂交织,各自之间又相互影响。为此,一方面应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为抓手,确保海洋环境、海洋科技、海洋防灾减灾、海上救助、港口建设、海上经贸合作等领域内的合作顺利进行,同时在不损害国家海洋权益的前提下,争取在海上维权执法、海上反恐、海域划界、资源勘探以及涉外渔业纠纷等热点问题上取得突破。另一方面,要积极利用北太平洋海洋科学组织、中国-东南亚国家海洋合作论坛、中菲南海问题双边磋商机制等已有的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并努力构建新的外交平台,在时机成熟时牵头成立政府间区域海洋组织,以平台外交的方式融入全球海洋治理体系。
: ]9 {; W$ m. o+ t1 m明晰目标引导全球海洋治理变革
3 Y7 M% z2 o- u7 S0 I% @. o7 z相比于国内和地区层面,全球海洋治理所涉及的事项更为纷繁复杂,我国应在这些庞杂的治理议题中明晰自身的阶段性目标,找准主攻方向。在全球海洋治理中,既要落实具体行动,即倡导国际海洋合作以共同解决全球海洋问题,又要积极推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的变革,并力求在其中占据引导者的地位。在具体过程中,首先要破除限制发展中国家正当权益的不公正条款,使之符合时代潮流的发展大势;其次要高度关注新兴治理领域的规则制定,主动参与有关极地治理、深海资源勘探、海洋微塑料防治、海洋生物养护等议题的公约、规则、标准等国际制度的研究制定,从具体事务合作向普惠原则延伸,寻求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有所作为;最后应通过资金投入、会议承办、人才选派、共同落实合作计划等方式,维持并扩大我国在相关涉海国际组织内的参与度和影响力,为我国在议程设置、规则制定和话语提升等方面提供坚实支撑。
! p- v3 t* w% l8 g$ _, E$ U- b8 U展望未来,我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进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无论国际形势如何风云变幻,只要能够妥善处理好国内与国际两个大局、一般与核心两种能力、综合与专项两类规划、合作与孤立两种趋势等主要关系,在国内、地区与全球三个递进的层次上积极作为,我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步伐就一定会行稳致远,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和实现全球海洋善治这一根本目标贡献出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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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节选自《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研究》,原刊于《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9年05期
7 N3 v! D% N4 r; U, u- {' u( U, j作者:崔野,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博士;王琪,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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