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是我国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战略位置极端重要。核应急事关全局,海洋若发生核事故,将会对海洋环境及国家安全造成重大影响,我国现有的核应急能力难以有效应对海洋核事故。因此,面对海洋核应急形势和任务,充分掌握海洋核应急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强海洋核应急能力建设,为国家安全提供核安全保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 y9 d( x1 L, D: F5 t一、建立健全海洋核应急管理体系
% o7 M- p W$ V5 H* t3 G海洋核应急与陆地应急不同,对应急管理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 |; {! A2 Y& a4 a9 E. S一是尽快完善应急响应体制机制。我国应建立健全海洋核事故应急组织领导指挥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考评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军队参与海洋核事故应急救援条例及核应急救援技术标准等法规制度,建立军地应急联动机制;建立指挥顺畅、协调有序、分工负责、功能全面、响应及时、保障有力的海洋核应急工作机制,为提升海洋核应急能力提供坚强支撑。
' ^# J; @/ b# ~ u |1 j: |" f二是建立预案体系。我国应编制海洋核应急预案及执行程序,注意不同层级和不同部门预案之间的无缝对接,提高其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为海洋核应急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 g4 b5 R4 z8 z三是完善法规制度。我国应研究制定有关海洋核应急工作的法规,并完善应急报告制度及有关管理制度,确保涉及海洋核应急工作时有法可依。& ^1 D J7 [2 u6 K* G3 h
四是建立方法成熟的技术保障和标准规范体系。我国应尽快构建一套适用于海洋核应急的全面涵盖体系架构、调度机制、人员防护、设备技术、风险评估、监测预警、采样分析、后果评价、应急处置和损失赔偿等方面的标准规范体系,为规范和高效开展海洋核应急工作奠定基础。
$ k+ w9 S6 X1 w6 [& ~二、加快推进海洋核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一是尽快完善应急监测组织体系。我国应明确各级海洋放射性应急监测职责,建立陆海协同、条块结合和部门合作的应急监测联动机制。
; L9 k" J! U% P, e8 y二是加快推动海洋放射性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健全海洋辐射环境监测网络,构建基于地理信息平台的海洋核应急监测系统,实现海洋气象数据、水动力数据、放射性监测数据的快速处理和解析能力。我国应建设移动式核应急监测实验室,开展现有移动方舱、抛投式移动自动站和航测系统等陆基监测装备“下海”执行应急监测的技术改造。我们应研究应急状态下海上空气放射性快速监测方法,逐步形成海洋放射性污染扩散预测和评价能力。
' g3 Z* Z! O$ W8 D* }( ?+ ^# c o三、推进海洋核应急基础能力建设" u. U* j( r' R) A- v, H {' i
一是依托现有资源,统筹开展海洋应急船舶队伍建设,建设海洋应急船,配置专属港口和码头人员,提升海洋核应急的快速反应和设备投送能力。
3 u3 O6 k2 Z" e3 w3 y) q1 T. c( {二是建设海洋核事故应急基础设施。将海洋核事故应急纳入国家级和省级核安全监管与应急平台,确保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有效开展。我们应建设和完善海洋核事故应急指挥系统,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包括决策指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监测与预警系统、后果评价系统、航空监测系统、通讯设备、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等;增加和完善车载/船载分析测试实验室系统、便携式快速监测仪器、无人机/无人船智能平台防护设施与设备、急救和医疗设施、必要的设备和物资等,确保形成快速有效监测、及时响应、高效指挥的应急处置能力。" }8 V: o* O' k7 Q
三是加强海洋核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我国应开展国家核应急救援队和国家级专业救援分队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海洋核应急救援基地(包括日常培训、演练基地、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基地),加强军队海洋核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具备担负海洋核事故应急突击抢险和紧急处置海上核应急任务的能力,充分发挥军队在海洋核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d. Z( e1 \: H; P: \7 {
四是建立国家海洋核应急专用物资储备体系。我们应加快国家海洋核应急资源统筹,科学制定物资储备的种类和规模,建设国家、地方核与辐射应急专用物资储备库,加强海洋事故救援和处置设备和物资的储备;建立健全国家海洋核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及调拨机制。
3 X- L; E9 t, b7 \四、强化海洋核应急基础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G2 s6 w8 W0 u: r
一是加强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我国应加强海洋核应急(包括航空、气象监测及放射性监测预警)、辐射防护、医学救治、应急响应行动和决策支撑等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军地沟通与协作,并有效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完善技术手段,加强国家层面的核应急准备与响应能力建设,尽快形成专业全面、协作有序和高效实施的海洋核应急技术支撑体系。
& p* [; F! R/ b3 P! ?) Y二是强化对海洋的核应急技术研究。根据海洋的核事故特点,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多种类新型陆、海、空海洋核应急救援装备的研究,开展有关海洋核事故应急管理、后果评价与决策支持系统、应急专用设备设施、放射性监测与辐射防护、航空监测、去污洗消、海上救援与处置以及信息化技术等方面的研究,确保为海洋核应急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E. X% z' p! H' n6 {4 S' n5 A) }
五、强化海洋核应急演练、合作与交流
" ]* q) v; t: a2 A3 ?: T- z; F- e针对海洋核事故和核应急的特点,我们应经常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的实战能力;研究建立健全军地核应急专业力量联建、联管、联训和联用常态化运行机制,形成积极兼容的能力体系;强化在海洋核应急方面的国内、国际合作交流。9 L: B' |7 Z, l6 ]+ e;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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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节选自《推进海洋核应急能力建设的思考和建议》,原刊于《核安全》2021年第2期
; W- {2 a& \+ ^5 D% i4 I& b作者:王鑫,系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高级工程师;林权益,系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研究人员;唐煜,系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研究人员工程师;王叶、肖蓉,系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研究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