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是我国建设海洋强国、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之一,但当前我国在责任体系、协调机制、资金投入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与凝聚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合力、提升应对环境挑战行动力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在此背景下,通过分析中国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现状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对于改善全球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中国参与全球海洋环境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 N: N; ~, [( v: m( T% Z一、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顶层设计
j. P% u: j- H" ]1 P6 X F% T一是完善中国涉海法律体系。应当适时启动“海洋基本法”的立法工作,对有关海洋问题的大政方针、发展战略、海洋问题决策体制、海上执法体制以及解决海洋争端的原则与方法等方面作出规定。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关于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行为处罚的相关条款,提升处罚门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尽快制定“海岸带管理法”,以海岸带生态系统为基础,建立以程序性规则为主的统筹协调机制,明确中央与地方海岸带管理项目与其它涉海项目之间的优先顺序,以此为依据对海岸带实施综合管理。二是积极主导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规范标准编制。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平台,由中国牵头组织有关国家制定与修订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绿色生产和海洋信息等领域技术标准,提高海洋标准的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坚持海洋标准化国内与国际发展并重,实施中国海洋标准“走出去”工程,在国际层面加快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海洋标准互认;在国内层面加快相关海洋生态保护标准、政策文件的翻译工作,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框架等。
6 G: K1 N1 c8 S2 T( S二、健全各方责任体系
, x! v9 d+ I/ x# y3 \: ?第一,在政府层面,明确各主体责任,优化海洋管理机构及其职能配置。如:在海洋污染防治方面,可将船舶污染防治职责归并到生态环境部,实现其对海洋污染问题的统一监管;授权国家海警总队牵头与各沿海地区的涉海部门共同建立常态化、区域性、联合性的海洋管理执法机制。第二,在企业层面,提高国内企业对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参与度。企业应着眼于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积极培育海洋生物科技、海水淡化、深海资源等绿色低碳循环的海洋产业;积极推动建设蓝碳、海洋牧场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先行示范区。第三,在公众层面,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海洋生态环境治理。通过完善法律与政策规定、搭建网络平台等方式,拓宽公众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渠道,在管理决策、信息发布与交流、公众监督等环节提高公众参与水平、参与效果和参与能力。通过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尤其是科普进校园等一系列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
/ Z* Y, w) W. e4 c三、建立和完善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
- |9 B( \! Z8 m1 F- }% C& w1 C0 F一方面,构建由以下四项机制组成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统筹协调机制由国家海洋委员会承担,建议将该委员会由原来的国家海洋局成员组成转变为由中央政府、有关涉海部委、地方政府、社区、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等各利益相关方组成的议事机构,保障其决策权和监督权,强化其宏观协调职能。管理执行机制由各级涉海部门共同承担,重点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工作;科学咨询和评估机制由独立的科学委员会来执行,为规划、保护和开发策略、绩效评估等提供科学支撑;社会参与机制重点确保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有效参与,保障各利益相关方的基本利益。另一方面,加强中国在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主体中的主导权。宏观层面,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海洋合作组织”,将建设全球海洋命运共同体、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作为目标,探索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海洋领域环境治理体系的新规范。微观层面,应积极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相关的国际条约规则制定过程中的议题设置、约文起草及缔约谈判,增强中国在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话语权与主导权。+ H& l; ~' }4 C; Y3 k: x
四、积极探索“金融海洋”发展新模式. H, d" y$ L: o2 E. P* B
一是拓宽海洋治理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与政府合作设立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基金。其中,政府负责基金的决策和管理,专业基金管理机构负责运营,第三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构建良性的基金运行管理模式。二是增加专项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基金类别。建议由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主导,在海洋污染治理、科学研究、资源开发等相关领域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三是鼓励扩大蓝色债券的发行。积极培育蓝色债券发行主体,鼓励更多的海洋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蓝色债券发行,提高整体发行能力;储备蓝色项目资源库,以庞大的蓝色融资需求推动蓝色债券市场发展;鼓励蓝色债券品种创新,例如发行由政府与相关利益方签订、当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改善而节约公共预算时由政府方履约付款的蓝色社会影响力债券等。
/ [! T `; v) h, z6 X0 s就前景而言,中国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现为机遇与挑战并存。当下,中国已由国际海洋法治的维护者逐步向和谐海洋秩序的构建者和海洋可持续发展的推动者转变,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以及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作为负责任的海洋大国和崛起中的海洋强国,我国在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构建过程中的话语权将不断增加,亦将为全球海洋生态环境的发展提供更具合作性和可持续性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h2 G" A( y+ i: D( y& E/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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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节选自《中国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优化路径》,原刊于《人民论坛》2021年第19期8 H$ L6 _- {+ [3 V9 G5 ]0 ^* K
作者:张丛林,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焦佩锋,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