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部、各学院(中心):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研究生运用知识、传播知识和沟通交流的综合能力,充分发挥研究生的教学辅助作用,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教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21〕6号),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V; H' f+ O) o. V
一、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条件 学部、各学院(中心)可根据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设情况,统筹实际工作需要,为覆盖面较大的研究生公共必修课、基础课、核心专业课和英文授课课程设置助教岗位。 课堂规模超过30人的基础课和核心专业课可申请设立1个助教岗位。公共必修课、英文授课课程的助教岗位设置由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和开课学部、学院(中心)协商确定。 % @3 G: c1 f9 Z2 T9 D
(二)岗位设置流程 1.每学期期末,由研究生院发布助教岗位申报工作通知。 2.学部、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岗位设置条件,核定助教设置课程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立审批表》、《学部、学院(中心)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立审批汇总表》,报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审批。 3.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对经审批同意设立的助教岗位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6 M& l. g3 E7 R二、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与聘任 (一)岗位申报条件 1.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一年级除外); 2.本学期未选该门课程,所学专业与申请岗位相同或相近,具备受聘岗位的业务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以往成绩无不及格,平均学分绩(GPA)原则上不低于3.0; 4.品德高尚,没有处分记录; 5.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良好,责任心强; 6.身心健康,工作时间充足; 7.本学期未受聘助管及其他助教岗位。 1 [6 V" q! n/ d6 r) t& h+ Z! X' k- ~% `
(二)岗位选聘流程 1.学部、学院(中心)根据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公示的本学期助教岗位设置计划,结合学部、学院(中心)实际确定设岗课程名称与任课教师等课程基本信息;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自身特长,经导师和所在学部、学院(中心)同意,向任课教师和设岗学部、学院(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申请表》; 3.学部、学院(中心)根据岗位申请情况,组织申请人面试和综合考核,聘任结果填写《学部、学院(中心)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审批; 4.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对审批通过的助教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通过审批备案和公示的研究生可正式获得相应的助教岗位。 9 s6 k. i, H* f. F* s
三、助教岗位职责与考核 (一)工作内容 协助主讲教师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验课、进行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辅助工作并参与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教学环节的指导工作,不得代替教师单独授课。 , x3 v( W: ~& Y- m
(二)工作时间 2022年春季学期,须随堂听课,工作量不低于80小时/学分。 (三)助教培训与考核要求 主讲教师和设岗学部、学院(中心)负责助教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严禁主讲教师安排助教从事与本课程教学无关的活动。主讲教师应随时对助教工作进行指导,课程结束后主讲教师及开课单位应对助教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设岗学部、学院(中心)和主讲教师有权根据助教的工作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质量、考勤等),申请暂停或更换助教。对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助教,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将即时终止其助教资格。对虚报助教工作考核结果的主讲教师,将取消其配备助教申请资格。对于助教管理和使用不当的学院,学校将酌情核减其助教名额。 考核合格以上者,可申请个人培养计划中实践模块实践训练的成绩。经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通过,可计1学分。 (四)津贴标准 助教津贴按照所助课程学分及助教培养层次计算,博士生1800元/学分;硕士生1200元/学分。 (五)考核流程 学期结束前,学部、各学院(中心)须对助教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助教听课记录、课程助教总结、完成标准课时情况、主讲教师评价、设岗单位评价和助教自评。学部、各学院(中心)审核并汇总考核结果后报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审核,经学校审核合格后,按学期向财务处报送学校助教岗位津贴发放信息,财务处据此发放津贴,岗位津贴分别在本学期最后一月及下一学期初分两次发放至研究生账户(津贴两次各发放50%,毕业生津贴于毕业前一次性发放)。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助教津贴及能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学部、各学院(中心)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设置助教岗位,设立办法参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教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21〕6号)执行,具体程序学院自行设定。津贴标准参照学校标准自行确定,并由学部、学院(中心)自筹资金支付。 ; i* j9 ]4 Y% t+ s0 j
(二)根据管理规定,一人不得同时申请多个助教岗位,也不得同时担任助管岗位,研究生如担任多门课程的助教岗位或助管岗位,只能享受一门课程的助教岗位津贴。 如果想了解助教工作的详细内容,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教管理办法》 参与本学期助教岗位设置及申报,可点击阅读原文详细了解通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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