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渔民《更路簿》在兴盛时代不仅为维护我国南海权益、海上丝绸之路的繁荣、建设海洋强国,乃至南海文明都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还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牺牲。 6 |+ d" D+ X$ u E6 N* \
一、住岛生产是我国在南沙群岛开发经营的重要标志之一 6 x" ` a: K$ B3 O2 }/ ~/ s3 y# G
海南渔民最具特色的是在南沙群岛住岛生产,海南渔民称为“站峙”,主要指渔民长期在南沙群岛从事捕鱼作业和居住生活,一个岛上最少住两人,多者住七八人,如文昌铺前渔民蒙宾文在清嘉庆年间在秤钩(景宏岛)上住岛生产。文昌东郊镇就有20多人住过黄山马(太平岛),南沙的铁峙(中业岛)、第三峙(南钥岛)、奈罗(双子群礁)、南密(鸿麻岛)、秤钩(景宏岛)、罗孔(马欢岛)、鸟子峙(南威岛)等,都是海南渔民的住岛,一般住岛一至三年,文昌东郊镇在南威岛就连住8年,东郊镇上坡村人陈鸿柏更是创造了18年的住岛记录。住岛期间不仅要在浅海继续从事捕捞海参、公螺等活动,还要开展植树、种菜等生产生活活动。
# q8 A+ d( u5 M c+ e二、对南海诸岛的开发经营建设
& Y- K: F' C9 _海南渔民至少从清末时代起就在南海诸岛上从事掘井、植树、耕种等活动,既解决了长期生活居住问题,又使荒岛变成了绿色家园,为南海诸岛绿色文明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能否在岛礁上找到淡水是决定其能否在岛上长期生存的重要条件。在西沙群岛,早在1868年英国海军部测绘局出版的《中国海指南》一书中就记载:东岛上“一井,乃琼州渔人所掘。”1909年李准率军巡海时,在甘泉岛上“已得淡水,食之甚甘,掘地不过丈余耳”,遂命名该岛为“甘泉岛”。
, y' `3 |$ H3 D1 `) y2 `对于岛上没有淡水井的,渔民便建造蓄水池,储存雨水食用。如1928年方新在《西沙群岛调查记》一文记载:“尽可用人工开凿深井,并多筑蓄水池,仰给雨水,当可足用。”在林岛(今永兴岛)有“小庙一间、渔民棚寮二间,三合土水池一口。”最近我们在赵述岛调查时,也在受文物保护的屋坡上发现有通向蓄水池的管道,渔民告诉我们,过去是靠积存雨水食用的。 . R* a X O$ F- e! v
开垦种植、植树、养殖等,给这些向来荒芜的岛屿披上了绿洲,也给渔民生活提供了保障。如民国时期的文献记载:西沙群岛“除天生棕树野草外,上多鸟粪堆积,内含磷质,可以采为肥料。分区辟地,种植椰树、草麻、甘蔗、落花生、芝麻等物。”海南岛上有的植物,基本上都移植到了西沙群岛种植。 ! H4 ?2 X6 B5 t! _
在南沙群岛的“黄山马”(太平岛)种植的“植物有椰子、香蕉、菠萝、番瓜等树”,在中业岛海南渔民也“从事于椰子、香蕉、番瓜之种植。”出生于1919年的何良茂船长记忆:永兴岛上的长大青椰子树是他“爷爷那一辈人种的。……在北海(南沙群岛)的铁峙(中业岛)种了6棵椰子树。”按照古代25年为一代推算,何良茂祖父在西沙和南沙栽种椰子树的时间至少在清道光以前。据史料记载,海南渔民在“八十多年前”在太平岛种植椰子树200棵左右、文昌渔民在西月岛种植椰子树20多棵、在鸿麻岛种植椰子树100棵左右、在中业岛种植椰子树50棵左右、在双子礁种植椰子树100余棵、在南钥岛种植椰子树30多棵,以上在南沙群岛的主要岛上共种植椰子树约有500多棵。此时的“八十多年前”已距今有120多年,即在清末光绪时期,海南渔民已经在南沙群岛兴起种植椰子树的活动。 . @: _: u2 n! @) y
据我们最近的登岛调查,西沙群岛这些岛上如今大都郁郁葱葱,遮天蔽日,保持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这与海南渔民从清末就开展的植树活动的成果是分不开的。
8 t8 @4 t& ~. z5 T" \9 x' a4 R三、为开发建设南海做出重要贡献
5 B3 ?4 d$ M- \: n& I1 c8 V笔者从琼海市潭门镇著名的船长村———草塘村(全村有三十多个船长)调查时发现:苏氏迁琼第六代苏元仕时便有了“溺海亡”的记录。苏元仕“生乾隆丙寅(1746)年,溺海于嘉庆戊午(1798年)八月初三日”,死时52岁。一般情况下,“溺海亡”都是因航海而亡的,之后又有苏德柳的祖父苏伟德(生于1859年)“卒在海中”的记录。
+ X+ c# c. [! `潭门镇草塘村郑氏家族也是如此,自从郑庆杨高祖父郑兰香曾在西沙、南沙捕鱼作业以来,先后有曾祖父郑庭珍、祖伯父郑心伟、祖父郑心传、大伯父郑有锦、二伯父郑有川等捕鱼和航海中非正常死亡。 6 M4 A+ w/ K, `
附近上教村老船长黄家礼的《黄家庚谱》也有黄姓迁琼第三十世宁祖之子黄世珏“溺海亡”的记载,此后历代基本上都有“溺海亡”的记录。 0 F5 Y" K* b) p2 O
孟子园村也是船长村,全村多是王姓。根据《王氏族谱》记载,自从清咸丰七年(1857)始建“晋善公祠”后,王氏后人王家珽“卒西沙洋中,招葬西坡南面坡”。在“家”字辈中还有家修、家齐等5个“衣冠冢”为“招葬入墓”,在“国”字辈中,更有8个人都是“衣冠冢”为“招葬入墓”的,在“诗”字辈中也有4人是“衣冠冢”为“招葬入墓”。王姓家族从“家”字辈起就进入清末,“诗”字辈已进入民国时期。 ( y1 m N; ?" _3 U. m1 z
草塘村郑氏家族也是如此,自从郑庆杨高祖父郑兰香曾在西沙、南沙捕鱼作业以来,先后有曾祖父郑庭珍、祖伯父郑心伟、祖父郑心传、大伯父郑有锦、二伯父郑有川等捕鱼和航海中非正常死亡。
4 J- `3 r( u! E7 r& W按照潭门镇一带的习俗,船员和船长如果死在了南沙群岛岛上就葬在那里(如住岛18年的陈鸿柏就葬在南沙双子礁、文昌东郊田尾村符用礼葬在南钥岛、铺前镇良尾村林鸿昌死在第三峙等),有的在“埋葬时用石头垒起来作个坟地”。如果是在海上遇难,就要抛尸海里,在家里的坟地埋葬“衣冠冢”,然后再招魂入墓。今孟子园村西有100多座墓葬都是“衣冠冢”。据统计,“在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到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的35年之间,闯荡南海遇险的海南渔民就有130多人。”另有统计,潭门镇有记载过去因在西中南沙群岛捕鱼和航海中非正常死亡的有一千多人。据文昌龙楼镇昌美村符国和的记忆:“1931年春节后在南沙群岛六门(六门礁)捕鱼时,20多人失踪。”直到1975年1月,在《更路簿》即将弃之不用的时候,还有琼海市潭门镇、长坡镇和文昌市东郊镇等地的渔民结伴在西沙捕鱼,遭遇台风,有70个渔民再也没有归来。 & R& `% x( k,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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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k6 ~. ]" B. k( J! L文章来源:节选自《清末至民国时期南海《更路簿》兴盛原因探微》,原刊于《太平洋学报》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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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阎根齐,海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昊,海南大学法学院博士9 R1 J9 i+ a" ~7 M: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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