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共产主义作为理想追求,把实现人类解放和幸福作为最高目标。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与方法论的中国共产党海洋思想,是一种“坚持共产主义理想的世界观”,也必然立足于人类共同利益,具有全球视野,同时符合中国国情与国际社会的形势。当前,我国海洋法律实践面临着我国海洋持续拓展期、国际海洋秩序深度调整期、不同国家间海洋利益磨合期“三期叠加”的总体形势。因此,中国共产党海洋思想的法治愿景应设定为,在考虑当前需要与长远目标的基础上,深度参与并推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变革,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C; H+ z8 h* r% _" `2 _
一、推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变革
) j' @) I) ^4 j; R l在国家关系中,有两个冲突的愿望摆在面前:一方面是秩序、可预见性和稳定,另一方面是行动的自由。随着全面开发利用海洋时代的到来,国家作为“自私的、理性的行为体”在追求各自海洋利益时,其不受约束的行为可能导致无序和不稳定。为避免混乱,各国必须同意自己服从于一个一致同意的规则,尽管这个规则总体来说也许并不能充分反映所有国家的利益。在这一背景下,通过了被誉为“世界海洋宪章”的《公约》,这也被视为当代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建立的标志。之后,全球海洋治理体系不断发展,又达成了1994年《关于执行〈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和1995年《鱼类种群协定》,其他国际组织也相继通过了一系列条约和协定,但是《公约》始终处于核心地位。
" R5 }! n& C/ O4 w1 s7 h# l0 ?& y作为各国妥协的产物,《公约》无法很好地弥合海洋强国与其他沿海国、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沿海国家与非沿海国家之间的分歧,导致《公约》在某些重要领域存在规制空白,部分规则还存在规定笼统、模糊的问题。同时,全球海洋治理体系中包含着众多的国际组织,它们彼此之间缺乏明确分工,某些国际组织间还有职能上的重叠,造成治理机制的碎片化。这些问题导致了全球海洋治理体系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在国家开发利用海洋的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现有治理规则无法完全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因此,需要对全球海洋治理体系进行深刻变革。
' E* N6 g6 j8 h3 z8 I正如前文所述,海洋已经成为各国战略博弈的主要竞技场,国际社会主要国家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变革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习近平同志指出:“21世纪,人类进入了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的时期。海洋在国家经济发展格局和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角色更加显著,在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竞争中的战略地位也明显上升。”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由冷战国际体系的边缘者转变为全球责任的承担者,由全球化的参与者转变为新型全球化的推动者,由全球治理的跟随者转变为全球治理的引领者。中国拥有广泛的海洋利益,我们有能力也有必要以建设海洋强国为统领,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深度参与、引领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变革。为此,需要在不断强化国家硬实力的基础上,兼顾软实力的提升,“把国家利益与国际道义、中国发展与世界共同发展、中国人民利益与人类共同利益统筹起来”,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参与国际海洋法规则的制定,实现全球治理与国内治理的良性互动,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4 o; M- v6 M: u, \
二、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x) n5 k# ~& `* D2 ^
以《公约》为核心的全球海洋治理体系面临挑战的根源在于治理理念落后。当代全球海洋治理体系源自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主要建立在西方海权理论基础上,有其无法克服的弊端,即“开放而不包容”“对内多元与对外普世的双重标准”以及“进取与破坏相伴生”,无法满足当代全球海洋治理的现实需要,这意味着全球海洋治理需要新的理念和思想体系。中国共产党海洋思想所包含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正当其时,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了先进理念与中国方案,是长远目标。4 v/ b$ U4 Y8 l6 F
纵观历史,大国的崛起常常伴随着引领世界未来发展的价值理念。理念指引属于全球海洋治理顶层设计范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海洋思想经历了从“和平共处”思想到“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思想再到“海洋强国”思想的发展和演进,除了从马克思主义海洋思想中获得理论支持、从西方传统海权思想中获得经验借鉴外,还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和”文化,形成了“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这是中国对全球海洋治理理念的贡献。2 P: K. h1 ]% D3 E4 i% x
2019年4月23日,习近平同志在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时,正式提出了“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61,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海洋事务中的具体化。“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立足于公认的国际准则与人类的价值追求,闪耀着真理的光芒,是深刻体现历史大趋势的时代先声,是引领世界大变局的共赢方案,是携手建设更加美好世界的必由之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视角宽广、内涵丰富,是关于全球治理的顶层设计,它既是“发明”的,也是“发现”的,兼顾了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因此,一经提出就得到国际社会的热烈响应。直接衍生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包括如下内容:体现“和平正义”特征的倡导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海洋安全理念和坚持平等协商的争议解决理念,体现“合作共赢”导向的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务实合作、共同增进海洋福祉的海洋合作理念,体现“人海和谐”目标的共同保护海洋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J* l' E+ e! r2 e+ T
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路径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确中国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变革中的身份定位。中国是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变革中的贡献者、建设者、推动者,并有能力成为引领者,因为捍卫多边主义、维护公平正义、聚焦有益行动,中国从未缺席。中国应正视自身国际地位大幅提升的现实,在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变革过程中,不应固守发展中国家身份,应采取更为灵活的立场。1 [7 E+ n, h; l8 |9 L5 k
第二,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全球海洋治理体系。中国应提升自身运用国际法的能力,尤其是在国际会议或国际法规则制定过程中的议题设置能力,变被动参与为积极引领,同时善用国际法工具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 M( _, Z( i7 h3 J! N
第三,多层面加强协调、合作。中国不可能抛弃处于全球海洋治理体系核心地位的《公约》而另起炉灶,因此在国际层面应以《公约》为基础,通过渐进的方式(例如,利用“海洋法非正式协商程序”和订立特定领域的补充协定)推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变革。同时,要理顺相关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重视非政府组织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变革中的作用。此外,积极参与区域和双边海洋治理规则的制定。第四,坚持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具体到全球海洋治理领域,就是进一步完善、发展国内涉海法律制度,同时要积极参与、推进国际海洋法规范的确立、修订和完善,实现二者良性互动,推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变革,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 k. [& Z5 b9 _/ ^3 b; I# h) c4 G }; r* F ~1 J
文章来源:节选自《中国共产党海洋思想的国际法解读:发展历程、实践彰显与法治愿景》,原刊于《南海学刊》2022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出处、作者信息及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1 B7 e- D# w# i' x
作者:姚莹,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副教授$ A3 C* N8 A, d1 ]
! U- A; K o$ c# o6 E0 N" ]! 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