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8月3日,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加强海洋哺乳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1〕12号)》。' B) \1 m- ?7 `% ~
农业农村部表示,鲸豚类等海洋哺乳动物是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也是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旗舰物种和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的指示性物种。近年来,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措施不断完善,海洋哺乳动物已全部纳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华白海豚、斑海豹保护行动计划,海洋哺乳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与此同时,由于物种资源状况不清、栖息地衰退、水环境污染等问题,海洋哺乳动物生存状况仍面临严峻挑战。& x8 U. }) d3 t( W3 q7 ~
通知明确,加强海洋哺乳动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海洋哺乳动物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树立我负责任国家形象。具体要求包括:(一)加强海洋哺乳动物的保护和科学研究,摸清海洋哺乳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二)强化渔船渔港监管措施,减少近海捕捞业对海洋哺乳动物的伤害,(三)履行区域渔业组织养护管理措施,强化公海海洋哺乳动物保护,(四)加强对水产养殖生产的监督指导,减少对海洋哺乳动物影响,(五)实施渔业分级管理,制定针对性的监管计划和监管措施,(六)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进出口水产品监管。" R4 C" s2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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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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