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建设的标准是什么,即什么样的项目和企业可标记为“一带一路”项目和企业,并没有受到应有的关注和研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人们通常把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活动和投资项目列为“一带一路”活动和项目,把开展这些活动和项目的企业列为“一带一路”企业。
) K5 D4 k/ A3 g8 [ [3 s笔者认为,这种仅以地域为范围来界定“一带一路”项目和企业既不符合“一带一路”官方文件的要求,更不利于“一带一路”的可持续发展。这是因为:(1)地域范围是在不断扩展中,从初期的沿线国家,到相关国家,再到世界各国,地域作为标准已经失去判断的意义;(2)仅以通常的贸易和投资项目为内容,这就与“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前的中国企业“走出去”没有本质区别,无法体现“一带一路”倡议的原则和要求;(3)中国政府颁布的若干“一带一路”文件已提出了对中国企业的诸多新要求,只是这些要求并未受到企业界人士和专家学者的普遍关注和重视,因而未能成为中国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建设的规范和指导。 # S- A2 H' i5 [
* }, N: i* X; T z3 f, @! B因此,我们有必要依据“一带一路”官方文件的内容,整理出其中对中国企业的新要求,并归纳为中国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建设的新使命。再以此来分析和判断中国企业是否在参加“一带一路”建设以及贡献程度。为实现新使命而采取相应的战略行动,就形成中国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建设的行动路线图。 ! |2 z( n9 l; Q3 g9 p$ m. A" p
三重使命:共同发展,民心相通和全球经济治理 ! f$ _' D" Y6 s( R6 I1 j
“一带一路”倡议对中国企业的新要求如下: ! u1 \4 y9 k7 j- m& c
(1)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与世界各国的企业、政府、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以实现共同发展;
- X) R5 y ]% O- T(2)在政策沟通中要发挥支持和协助作用,在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建设过程中要发挥其主体作用,在民心相通建设中要发挥主体、支持和协助的多重作用,促进“民心相通”; ! u9 r. L9 p, U t& w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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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企业层面探索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的新模式,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贡献。 % n5 J" G7 ~1 f: O# G0 w$ `/ Y1 X
以上新要求可归结为中国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建设的三重使命:
8 e8 v+ D) o6 i& S共同发展 ) e( A/ O! x+ k! u6 G" h6 z) Y
企业层面的共同发展不仅是指企业自身的成长和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发展,而且包括企业成长环境及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利益相关者的国际性和环境资源的有限性,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必须做好跨文化的合作经营,必须在东道国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通过合作经营推进共同发展。
2 @' `6 R8 g5 O# x民心相通
+ S' b! h7 R. }% N% @民心相通既是“五通”建设的内容之一,又是“一带一路”建设者的目标之一。对不同行业的企业而言,它们分别是设施联通或贸易畅通或资金融通的主体。同时,它们又都是政策沟通的支持者和协助性,都是民心相通的主体或支持者或协助者。为实现民心相通,企业除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外,还需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公共外交。 8 y3 ^. P* @5 I% \
全球经济治理
8 C& C, w# ^* R全球治理是一个多层次、多领域的体系,其中经济治理是基础层次,治理规则是核心内容。企业作为全球治理的参与者,主要是参与其中的经济治理,而参与经济治理的方式主要体现在行业规则和技术标准的制定上。因此,为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企业要把标准国际化作为重要的战略行动之一。
2 |5 ~% o. u+ |) q) K& P. }战略行动:合作经营,公共外交和标准国际化 # o/ @$ U: T8 L9 c- n, ]
为实现“一带一路”倡议赋予的上述三重使命,中国企业必须采取相应的战略行动。 8 J5 ]' ^$ J+ m, N; u3 g
开展合作经营,推进共同发展 7 @7 f9 k, i$ S3 C# |0 k1 t: R
合作经营是相对于单独经营而言的,主要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通过合作关系开展经营活动,而不是单凭企业自身的资源和能力。这种合作经营是推进企业共同发展的主要战略行动。
X5 T# |' x! n; h具体到“一带一路”建设中,合作经营存在两种形式:一是合作型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建设,即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前,这类合作型企业已经存在,它们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后,把经营业务拓展到“一带一路”沿线或相关国家;二是企业为参加“一带一路”建设而建立的战略联盟,而不论其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前是否在其沿线或相关国家从事过经营活动。 b: j: O3 I& S) [ `
开展公共外交,促进民心相通
* i( @( e ~5 T/ I* h- y7 N& G6 }公共外交是实现民心相通目标的主要手段和行为。这就要求,所有的“一带一路”建设者都需要开展公共外交活动,以实现民心相通。
0 d2 v2 S& N1 ~4 Y3 C$ U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是“天生的”的公共外交行为者,而且是拥有“双重属性”的特殊行为者。“天生的”是指跨国公司的成长过程就是其公共外交功能发挥的过程,“双重属性”是指跨国公司既是母国公共外交的行为者,也是东道国公共外交的行为者,这是其它机构所不具有的特殊性。 ; [7 y7 K0 E1 ^0 J% w" p& A3 z
开展标准国际化,参与全球经济治理 , ]3 z. q8 L, K
企业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主要方式是掌握行业规则和技术标准的制定权。这是中国企业与欧美发达国家企业之间差距最大的领域,中国是世界各国中唯一的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标准中所有产业的国家,中国制造的产品有120多种占据世界第一的位置,中国领先企业的技术实力(以专利为标准)和品牌也开始赶上世界先进水平,成为世界知名品牌。但是,中国企业在全球技术标准制定上,远远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企业。中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仅占国际标准总数的0.5%,“中国标准”在国际上认可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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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国际化将是中国企业的重要战略行动,这不仅是企业全球竞争力的核心内容(遗憾的是,我们在谈论企业全球竞争力时,往往忽视了这一点。)而且还是企业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主要内容和方式。通过标准国际化,中国企业可逐步掌握国际标准的制定权,同时,其积累的经验和能力有助于行业规则的制定。进而,中国企业将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中发挥其作用。 ) J% R, _' g* q/ \: W" P" O, j
路线图:从行动到使命
% i7 ^9 v1 J; K: q为实现上述新使命,中国企业必须在其战略议程和实施过程中,采取或加强相应的战略行动。企业采取的战略行动与其实现的使命之间的逻辑关系,即中国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建设的路线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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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p$ h- z( b6 ]/ [从行动到使命:中国企业“一带一路”建设路线图
4 D6 N, x R! h- Q上述每类战略行动大多具有多重功能,其功能的发挥过程就是对“一带一路”各项使命做出贡献的过程。战略行动与使命之间并不是简单的一对一关系,而是多对一或一对多的非线性关系。
! w" O! S/ W2 `5 b$ }) y2 c3 k合作经营的主要功能是实现企业与其合作伙伴的共同发展。“一带一路”倡议希望参与其中的国家获得共同发展,这是“一带一路”倡议不同于许多国际合作倡议的主要特征。这种国家层面的共同发展是以企业共同发展为基础的,而企业的共同发展客观上要求企业之间建立各种类型和层次的合作关系。这些合作关系的建立就是商业共同体(或商业生态系统)的形成,众多的商业共同体将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 L9 N$ j, h6 L5 a. ?" O! c( n合作经营还具有公共外交的功能。不同国家人员之间的人际交往,是公共外交的方式之一。具体到企业合作经营层面,其经营参与者就是不同国籍的人员,这些人员在合作工作的过程中,就是在无意识中产生了公共外交功能,即让外国人了解、认识、理解、认同、喜欢本国的文化、政策和国家形象,进而促进两国人民的友谊。同时,合作经营的成果(产品和服务)也是公共外交的载体。因为,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及市场环境中的其它利益相关者形成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形象,正是该企业母国国家形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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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外交的主要功能是实现企业与其交往对象之间的有效交往和合作,这些对象就是非市场环境中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东道国的政治机关、非政府组织、大众传媒及社区公众,以及国际政府组织或非政府组织。依据对象的不同,企业公共外交的功能可分为两种:一是以东道国政治机关和非政府组织、大众传媒及社区公众为对象的公共外交,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开展公共关系活动实现民心相通(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新要求和目标,之前的公共外交目标主要集中于提升国家形象),进而有效降低非市场风险,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以国际政府组织或非政府组织为对象的公共外交,其主要功能是通过技术标准和行业规则的制定,参与全球经济治理。
S' R" u. d1 G" ^标准国际化的主要功能是实现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目标,该功能的发挥需要企业公共外交能力作为支撑,并且有助于合作经营的发展。
5 R* c5 o: P5 _综上所述,中国企业如果在其跨国经营中根据实际情境采取合作经营、公共外交和标准国际化的战略行动,那么,“一带一路”倡议中提出的共同发展、民心相通和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使命就能够一步一步地实现。 & e+ Z W" ^7 n$ H
文章来源:一带一路百人论坛 d; k6 J% T8 H# i3 j8 E4 ^
作者:柯银斌,“一带一路”百人论坛专家委员会委员、《“一带一路”年度报告》编委。兼任中国国际交流协会理事、《智库理论与实践》编委等。发表研究著作17部(专著11部、编著6部),撰写研究报告40份,咨询报告6份,发表学术论文172篇(期刊论文135篇、著作论文37篇)和报纸文章(72篇)。主要研究议题包括:“一带一路”共同现代化理论和中国企业使命与行动;企业国际化战略与冠军企业;企业智库战略与运营;跨国公司与公共外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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