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景全等:海洋话语与国际秩序转变互动的第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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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话语与国际秩序转变互动的第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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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正经历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是深刻的,带有突破性、转折性和综合性的特征,涉及的层面是非常复杂的。海洋话语作为国际秩序转变的风向标,是否也在经历新的态势变迁呢?是否出现了海洋话语与国际秩序互动的第三个阶段?我们需对此有一个系统客观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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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洋话语主体和内涵的拓展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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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逆全球化”思潮涌动,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之风日盛,不平等、碎片化、壁垒化政策和实践纷呈反复。“西方缺失”与“东方迸发”的情势似是愈发显著,国际秩序变得更为多元、复合,随着海洋战略价值和竞争性不断凸显,海陆之间的联结性和模糊性不断加强,“泛海洋时代”到来。囿于历史沉疴、海陆冲突谶语以及对抗性海权思维,全球诸多海域其海事冲突解决的难度非常大,海洋外交与秩序在法律条约、国家状态、领土状态等方面均处于“不正常”状态,而各国海洋实力却在高速增长,均按照本国发展意愿和战略需求、以其认为“正常”的方式开展实践活动,海洋态势和话语格局在多维变迁。

0 f2 X% @! l; ]. c第一,全球海洋世界权力多极化趋势明显,海洋硬话语正在呈现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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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7 }# M' u# O0 c5 F8 ^基于“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逻辑,海洋话语主体已包含国家与组织、人与海洋生物以及海洋非生命等多元主体,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和空间要求复杂,海洋世界多极化趋势明显。其一,海洋军事、海洋科技、海洋商业构成的海洋硬话语,正在呈现一种有利于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的转变,新兴国家逐渐成长为全球海洋治理和海洋话语格局中的重要角色。新兴国家在实践中注重海洋治理制度设计、海上力量发展与海洋外交的平衡、同步开展,海洋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愈发难以行得通。其二,海洋国家之间在海洋战略优先诉求与海洋发展理念等的争夺不断显现,沿海国与非沿海国之间在海洋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上的矛盾不断激化,海洋硬话语结构中的关系调和与框架重设的要求和意愿愈发明显,这均是摆在全球海洋事务主体面前的紧迫议题,需要采取恰当的理念和实践予以妥善处理。其三,以北极原住民为代表的土著居民,其作为区域海洋事务及其治理的实地感受者和亲身经历者,在处理区域海洋问题特别是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等非传统安全问题上,其认知与感受已成为海洋话语的重要部分。土著居民所代表的公共外交力量和因素将成为全球海洋话语格局的重要构成,给国际海洋秩序演变提出更为多样的愿景要求。% q1 }" ]+ F$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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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海洋话语议题领域多样化发展,海洋软话语正在呈现新态势。& v7 [% o* X) K# v, ^  V" r$ O*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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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海洋力量新格局、海洋外交新关系、海洋战略新认知、海洋话语新内涵、海洋秩序新塑造等愈发显著。其一,军事因素在海洋话语中的分量在下降,海洋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比重在逐渐提升,高新技术、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和手段在海洋领域的作用加强,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价值凸显。其二,海洋话语争夺已经逐渐延伸至深海,深海大规模探索及开发日益进入各海洋大国的发展与科技议程。外交折冲和法理斗争正成为获取权力、利益和话语权的主要形式以及国际海洋政治的主要内容。其三,以资源开发和航道利用为代表的北极地区地缘新特征致使北极地区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一个新的利益与权力空间,国际社会对北极地区新增利益与权力进行分配,构成以北极事务为主要内容的国际政治。其四,“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协定”(The Law of the Sea on the Conservation and Sustainable Use of Marine Biodiversity of 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 简称BBNJ)谈判,以及“国际海底资源开发规章”制定等重要国际海洋立法稳步推进。最后,制度性海洋话语权在不断强化,各国在海洋治理领域规则制定和议题设置方面的重视度和参与度不断加强,规则竞争和能力建设的态势会持续增强。* _" p. J2 C1 ]2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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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际海洋新秩序的建构可能与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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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全球海洋治理机制碎片化、利己化特征明显,国际海洋秩序之规则和范式竞争趋于激烈。海洋资源开发、战略价值凸显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之间的矛盾大有加剧之态,给海洋事务及其治理、海洋利益分配及其协调等均提出了新的任务与诉求,需要国际海洋法在今后的发展中予以回应和满足。然而,作为普遍规则的习惯国际法在全球海洋治理过程中的作用非常有限,无法满足构建稳定的国际海洋法律秩序、治理全球海洋的现实需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为海洋政治博弈与多方折中调和的产物,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问题和缺陷,且与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国际海底管理局、国际海洋法法庭等存在多重挑战,难以有效应对全球海洋事务的迅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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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球海洋治理深度开展,更好契合国际变局时代新需要,是海洋蕴含特质、海洋秩序现实考量的内在要求,所以,亟需构建国际海洋新秩序。遵循共同价值、推进共同安全、实现共同利益、形成共同情感应是国际海洋新秩序的重要方面。国际海洋新秩序的发展演变将推动国际秩序新转变的发生,其发展过程中的动力与阻力也将是国际秩序转变的影响要素。特别是在中国海洋实力和话语分量增强、美国维持国际秩序平衡稳定的意愿和能力下降、国际秩序维持和调整的考量因素复杂化等的影响下,国际海洋新秩序的建构可能与阻力在同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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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经济长期持续增长,海洋商业逐渐遍布全球,航母、舰艇数量持续增加,海洋科技已获得显著进步,海洋硬话语在持续增强。2018年全国涉海就业人员3684万人,海洋经济总值83,415亿元,比上年增长6.7%,占国内生产总值9.3%。“蛟龙”号、“海龙”号、“潜龙”号等高新深海装备投入使用,“海洋石油982”成功下水,海洋经济与科技已取得重要进展。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提倡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超越了传统的“霸权”思维和“权力决定利益”的地缘政治思维。国家海洋局于2017年提出构建“蓝色伙伴关系”倡议,已建立起包括小岛屿国家在内的全球性蓝色伙伴关系。习近平主席于2019年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体现了全球海洋治理领域的中国智慧与责任担当,是一种超越国家海洋利益的关切;指明和平、合作、和谐、共赢的海上国际关系是发展趋向,致力于推动国际海洋法律秩序的良性发展,推动全球海洋合作事务的广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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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主导的海洋话语和国际秩序业已延续至今,然而,美国并没有通过有效的、常规的利益动态调整机制来协调秩序内部存在的矛盾或纠纷,而是满足自身利益诉求和话语现实,在面对新的利益诉求时存在反应的滞后性和调整的惰性。这不利于秩序内部关系的协调、矛盾的缓和以及安全的建构。在当今世界,全球层面亟需构建一个容纳传统海洋强国、新兴海洋国家和部分非政府组织的新的海洋秩序。国际海洋新秩序需反映海洋事务主体共同的发展需求,体现海洋世界多极化的趋势,契合“泛海洋时代”的现实,满足海洋多元、均衡、可持续发展的态势。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在历史沉疴和现实考量的多维影响之下,中美全球海洋竞争态势愈发凸显。美国认为中国海洋实力发展和海洋话语的增强是对其主导的海洋秩序的挑战,会冲击其苦心孤诣构建的全球海洋同盟体系和网络安全架构,全力建构以围堵中国为目标的海上同盟体系。中美关系成为国际海洋秩序演变的关键因素,国际海洋新秩序的建构将在中美全球竞争关系框架下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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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踏实构建海洋话语的方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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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变局时代,中国海洋战略实施和海洋话语建构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和战略情势比以往更为复杂,所需要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也更多。中国需要结合当下海洋态势转化的实际情况,优化中国海洋战略,树立新海洋安全观,踏实构建海洋话语。以更大的“战略定力”和“战略自信”全面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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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明确中国有限海权的原则和需求,全面实施有限性海陆双向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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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国内层面上,中国要在深谙自身国情、借鉴历史经验、把握世界大势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新时代中国海洋战略,更系统地实施海陆联动战略。依据情势实际发布《国家海洋基本法》,继续完善全国上下联动的海洋发展机制体系,实现海洋经济和产业体系持续创新发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海岸警卫队系统以及现代化海军、完善全域作战系统,在实力增长和话语诉求之间寻求平衡。其次,国际层面上,中国要对海洋战略实施与海洋外交拓展进程中可能的挑战做好前瞻性预判和有效性预防。中国需要审慎处理与主导国之间的战略关系,减少和避免对抗性或破坏性竞争,保持竞争的可控性和发展的包容性,促进良性的话语互动与战略互信;应善于团结和自身海洋话语诉求契合度比较高的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他们一道推动国际秩序的适度调整,使之更为包容且多元;尽力缓解国际社会对中国实力增强和话语诉求的疑惑和恐惧,通过提升顶层外交和拓展二轨外交等,使他们增强对中国政策动机和原则目标等的正确认知,共寻全球海洋合作和话语实践拓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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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全面把握中国海洋话语的不足,以创造性方式聚焦海洋软话语发展。9 S" q$ G9 A- N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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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国内层面上,政府和民众均应重视海洋文化在国家海洋战略、海洋事业发展以及海洋外交拓展中的重要性,制定并实施完善可行的国民海洋意识发展规划,树立契合海洋新秩序和话语现实的海洋价值观。进一步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和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加强舆论引导、创造和谐环境、完善国家战略和引领国家实践。建立完善高度契合现实需求的中国海洋智库和成熟完备的媒体系统,正确及时地传达中国海洋话语的合理诉求、缓解国际社会对中国海洋话语的偏颇认识,为国家海洋战略与实践提供全方位舆论支撑,保障国家海洋事业的长远发展。其次,国际层面上,努力提升在国际海洋规则制定中的参与度,增强中国在国际海洋新秩序发展、议题设定以及结构设计中的优势地位。深切掌握现有国际海洋规制的条文规范,利用规则维护我国正当海洋权益和拓展海洋话语空间,及时有效且合理地开展必要的法理斗争。在“国际海底资源开发规章”制定过程中应发挥“引领国”的作用,塑造国际海洋法律秩序优化所需的制度和环境。在国际海洋新约文起草、国际海洋新规范确立以及国际海洋新秩序建构中彰显中国角色以及中国引领,逐步构建中国在海洋法发展中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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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t2 C$ c& r; l! Q! \( p在国际变局时代,对海洋话语和国际秩序的未来走向有正确的大趋势研判是很有必要的,应正确评估改变和维护国际秩序的成本与风险。建构战略平衡、动机平衡、风险平衡以及收益平衡的国际海洋新秩序,建构契合多数国家发展意愿并为它们所普遍接受的、更具战略信任与平衡态势的国际海洋新秩序应当成为国际社会的基本共识和共同追求,经济合作与文化互动协同发展才是促进国际安全与秩序稳定的理性选择。海洋话语与国际秩序新转变的需求和阻力是前所未有的,国际社会达成战略共识、承担共同责任、开展共同行动很有必要。0 g) |1 J/ V3 v& P  b5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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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节选自《海洋话语与国际秩序转变》,原刊于《南洋问题研究》2021年01期,转载请注明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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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景全,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国际问题研究院教授;吴昊,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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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cg7a827t
活跃在202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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