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世界海洋战略环境的复杂转型,虽然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带来了严峻挑战,但也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机遇。时代进步和现实发展都要求国际社会超越传统海权论思想和当代自由主义价值原则,树立以共同体为价值原点的新型海洋文明观。在当前这个各国利益交融、命运与共的世界,中国作为海洋大国,正朝着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努力,努力寻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积极承担维护海洋和平安宁、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国际责任。这也是时代赋予中国构建新型海洋强国的必然要求。中国的海洋强国建设以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为价值引领和目标追求。为此,中国应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 V: _; j; l8 ]# h9 b一、探寻中外共通的意义空间,完善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知识话语体系
. Z5 a. V% Z5 T X% e. ~+ i( {+ @获得国际社会的理解和认同,是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作为一个新话语,既是中国自身文化传统和思维观念的反映,也承载着一定的政治价值观念和政治意图。中外在文化传统、思维观念尤其是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客观上造成了国际理解和认同的困难。同时,当前世界海洋权力格局正发生深刻变化,围绕话语权展开的竞争越来越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方面,加之中国正向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努力,更增加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倡导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真实意图的质疑。在此形势下,要提升国际社会对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认同和目标认同,必须探寻中外话语的共通点,扩大共通的意义空间。2 v. f2 R) J- i! t# o
共同体作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原点和目标追求,是中外话语的共通点,中国应通过加强与世界各国及人民在共同体这一共通意义空间的对话交流来提升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国际认同。
. W; H2 ~+ n9 ^2 L4 D共通意义空间中的对话交流必须建立在科学知识的基础上,为此,中国应不断提高科学知识的供给能力,完善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知识话语体系。一方面,中国要持续加大海洋科技创新力度,不断提高自然科学知识的供给能力,并通过加强科学与政治的交流互动,将求真的科学精神与追求“共同善”的政治理想紧密结合起来,打造科学界和政策界的知识共识。另一方面,中国也要加强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和学术话语建设,创新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所蕴含的新安全观、新发展观和新治理观,增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学理性基础,并通过积极的政治实践和外交活动,使海洋科学知识转化为海洋政治共识。
* M' k# }+ s0 S. \! C' i( J二、坚持多边主义,实现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制度化
, L Q, l1 p$ m2 b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关键靠制度落实。制度作为理念和实践的连接点,既是理念内嵌和内化的体现,也规范和规定了实践活动,同时又赋予理念以更大的权力,因此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就要实现其制度化。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一项国际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加强国家间合作是重点,因此,必须坚持多边主义。
2 j/ Q6 Q# J$ V# \8 \& D坚持多边主义,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制度化,首先必须坚持联合国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加强联合国的权威和作用,充实和完善《公约》。《公约》作为规范海洋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权威性不容置疑。然而,由于《公约》的达成是政治妥协的结果,造成某些条文并不有利于海洋治理,同时,《公约》部分规范含义模糊,存在很大的解释空间和不确定性。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公约》,尤其是加强和完善《公约》关于海洋责任的法律制度安排,以及解决《公约》形成的海洋二元秩序格局问题。. `: y, l" U) e' @/ Y2 U
在海洋责任方面,《公约》尤其需要强化关于各国在维护海洋和平安宁和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相关法律、制度和规定,同时也要加强关于责任落实和责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使公海领域中各国享有的自由权利与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统一起来。
( H1 ~) C' u3 v- o+ x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制度化,也需要中国积极建设和创新发展符合形势需要的各种多边合作架构。2017年,中国《“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提出构建“蓝色伙伴关系”——作为一种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新型海上多边合作构想,通过引领形成互信、互助、互利的新型海洋国际关系,来实现人海和谐、共同发展,共同增进海洋福祉的目标。建设“蓝色伙伴关系”机制,是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制度化的重要组成。
+ c9 g' L. `7 s; _" q9 a" D三、加强协同治理,合力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2 A: a2 i P# x# K
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来自全球、区域、国家和次国家层面的政府、市场、社会等各层次多领域的多元行为体的共同参与,要求国际社会通力合作。然而,在实践中由于不同行为体在目标取向、功能定位、自身利益等方面的差异,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往往存在问题,通力合作也远远不够。要使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得以顺利进行,需要充分发挥各参与主体的功能和优势,做到各尽其能、各施所长,又要在尊重多样性的基础上,凝聚多元行为体的目标共识,做到相互之间协调配合、协同运作,构建各方都能接受的共同规则,实现合作共赢。针对当前全球海洋事务因权力分散、部门关切、管辖分割等而呈“碎片化”的现象,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就要着力从以下四方面推动全球海洋的协同治理。 d' [' C. D3 L5 O+ x
一是领域协同。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内涵主要体现在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生态五个领域。政治上,要构建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海上伙伴关系。安全上,要建设公道正义、共建共享、和平安宁的海洋安全秩序。经济上,要打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蓝色经济发展模式。文化上,要形成人海和谐、开放包容、文明互鉴的海洋文化观念。生态上,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生态文明。中国应大力推进五位一体的协同治理,以实现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大系统的最优化。# o: P s! n# b0 a \
二是区域协同。海洋因其流动性和连通性而事实上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但人类出于海洋治理的现实可行性和便利化,又人为地将海洋划分为不同海域,制定了各具特色的治理制度和规则,与此同时,在全球不同海域也存在各种区域性治理组织和机制。不同海域的治理组织和机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但海洋系统的整体性必然要求加强区域协同治理。在此形势下,中国应积极支持联合国在加强区域协同治理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 {- v; i" \: R' z* ^8 [$ B9 j三是功能协同。全球海洋事务的复杂多样性,诞生了具有不同功能的各类海洋组织和机构,这些机构由于其功能定位和职责需要往往更关注自身的特殊性和部门利益,而对海洋治理的整体性和协调性要求有所忽视,因此需要加强不同机构间的功能协同。在这方面,中国也要通过发挥联合国的核心作用来进行协同运作。
, v/ f+ }. a, `0 N四是社会协同。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需要科学界、产业界、媒体和教育等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协同行动。科学界通过加强科学调查和研究,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知识和智力支持。产业界通过加快培养海洋新兴产业,推动蓝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与科学界密切协作,推动产学研深入融合,实现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奠定经济基础。媒体要在提高讲故事水平的基础上,通过建设全媒体传播格局来提升海洋命运共同体的话语传播能力。教育界则承担着加强海洋知识全民教育的责任,担负着培养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相关专业人才的任务。
t0 R7 Q: b6 H$ T& }: V; |8 h5 s! V: G总之,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协同运作,加强协同治理,尤其需要强化不同领域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和社会各界的协同运作和相向行动,形成合力。
# y: O$ |8 v4 p3 v, v! a% Z5 l6 I2 X; g7 e8 k; X! h
/ h8 U) E7 q3 P* H文章来源:《全球海洋治理与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原刊于《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2022年第1期. Z7 L2 o* j( s# j" R+ b
作者:卢静,系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