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观点】我国海洋再野化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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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我国参与了多个国际海洋生态管理方案。未来,如何落实这些方案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需要新的理念,海洋再野化便是其中之一。
% I% n0 o9 S1 O+ w9 U: D海洋再野化的概念内涵是从陆地再野化演化而来,逐渐得到重视。本文认为海洋再野化是降低人类干扰和管理程度、适度允许自然干扰的发生、追求“韧性”目标的海洋生态修复方法,不仅强调食物链上层关键物种,还包括保护恢复大片自然栖息地、加强生态连通性、维持和谐的公众关系以保障海洋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当前国外的海洋再野化概念内涵的发展以及实践,给我国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带来启示。开展国外海洋再野化理念和做法的研究,找出其创新点和启示,对我国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物多样性、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落实“昆蒙框架”均具有重要意义。2 ?; Z% s) L4 b+ ^+ F  c
一、我国海洋再野化面临的问题
/ l+ U  q9 _" v* H$ G0 ^1 R我国海洋再野化面临的问题海洋生态廊道与保护地网络是海洋再野化的基础,这方面我国的起步较晚,需要克服在规划、科技发展、经济社会方面各自以及相互之间耦合的问题。
! m! P9 W/ y9 S% o(一)海洋保护区面积难以继续扩大) Q+ H( ]3 U) `/ p- C1 ~. _8 ?
2019年我国已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MPA、海洋公园等已列入自然保护地体系。但是这些区域的共同特征是大部分位于人类活动密集区的近岸或近海,而研究得出的优先保护区,又大部分位于距离海岸线50km以内人类活动密集的近海区域,如果将这些区域划入MPA,固然可以提高受保护区域的比例,但受限于经济发展对用海的需求压力,难度很大。例如,MPA的空缺分析表明现阶段理想的东海最低保护目标为20.4%的海域,然而仅有8.8%的区域被现有MPA覆盖,如果其余地区都纳入MPA,将与上海、浙江等地的经济发展用海需求产生较大矛盾。因此,当前如果只注重MPA面积的增加,可能难以达到生态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必须注重已有MPA效能和质量提升。/ F4 J: A4 Y- M! G9 Q2 C# d
(二)生态服务功能区域之间斑块化,未实现生态连通性
- g3 g$ j. Z; I& L! s9 h& Z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区、海洋公园、未列入保护区的海域或湿地等具有生态服务功能,海洋牧场、人工海洋设施,除具有其经济功能外,也具有海洋生态修复的潜力,但是这些区域在空间上呈现斑块化,不利于斑块之间物种的迁徙和基因交流;在管理上系统性考虑不足,不同部门支持的项目各自偏重于水质数据、养殖产量、造林面积、海洋能开发等指标,对这些指标间的联系,以及各种项目实施区域如何以生态连通性的理念形成系统性整体考虑不足,导致原本有可能实现生态连通性的区域形成孤岛。
. ]2 x" O4 R5 ]& e(三)海洋生态连通性规划滞后,不注重生态连通性的论证与监测评估) E1 R) d% b5 z7 z' \! {3 R9 n3 `- G
海洋生态廊道能够连通不同海洋生态系统、生境,具有维持海洋物种迁移、交通、繁殖、范围扩充的功能。由于过去在海洋工程可行性论证时较少考虑生态连通性,可能有大量人为活动因素已经阻断海洋生态连通性,例如海洋工程开发、过度捕捞、栖息地丧失、海上人工设施、航道、不断的人工干扰(例如噪音)、底拖、渔业、海底电缆、管道等。在一些沿海的围填海工程中,由于没有注重海洋生态连通性的论证与监测评估,可能导致出现以下问题:一是阻断了海水的自然流动通道,使得原本畅通的营养物质传输路径受阻,浮游生物无法像以往那样随着水流获取充足的养分,其种群数量可能下降,进而影响整个食物链的稳定;二是对于有着特定的洄游习性的海洋生物,原本需要在不同的海域之间自由穿梭来完成繁殖、觅食等生命活动,但由于水流和海底地形的改变,使得某些海洋生物无法顺利洄游,导致物种数量的减少。长期缺乏有效的生态连通性,会导致生态受损,需要开展生态修复,而后期开展海洋生态修复的成本往往要比在工程前期进行生态连通性论证和监测评估的成本高得多。
3 u1 i6 ^- h$ J9 W9 z/ G二、我国海洋再野化对策建议: U6 z7 m2 Z( g$ U2 Q
我国要通过实施再野化路径管理自然资源,引导海洋向野性的、自我维持的状态恢复,应发挥体制优势,整合自然资源管理多项措施,例如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先遏制住去野化进程,再通过发展野生种质资源工程、培育海洋生态修复装备制造产业、创新再野化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再野化文教宣传、激发公众参与的内生动力,使野性、健康、安全的海洋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新增长点。具体建议如下。
6 G8 V  v  L) d+ @7 t(一) 优化和新设海洋保护区
) e$ ~% Y& X/ V% A1 u将部分已有保护区优化为更高级别的海洋保护区,在其内部开展更严格的保护,更多地限制人类活动类别。设立海洋底栖生物的保护区,针对拖网、采沙、石油勘探、电缆管道等开发导致海底底栖生物栖息地出现的生境破碎化问题,开展调查、识别和应对措施,划定海底底栖生物的保护区和廊道,更有效保护底栖生物,分层保护,在海洋底栖生物保护区的表层水域,允许开展不损害底栖生物的捕捞行为。增加新的MPA,结合区域经济、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等因素,挑选并增加新的MPA;基于自然边界而不是行政边界划定MPA,加强行政区之间、周边国家之间基于自然解决方案的合作,并研究划定跨国MPA。
  J* F, p) e# p(二)分级别分层次构建生态保护修复网络
  R. o% C8 t7 |% y: \分级别分层次构建生态保护修复网络。以现存的自然保护地为核心建立大尺度的一级网络,该尺度对应一级海洋生态廊道;以典型生态系统区、生物多样性热点区、生态修复项目区、自然风光旅游保护区之间的连通性为基础设立二级网络,对应二级廊道;范围更小的人工生态系统,例如海洋牧场、人工鱼礁、海上平台之间设立三级网络,对应三级廊道,该尺度精确到能够开展工程施工、行政处罚的级别。7 N0 ?* @6 D% ^
(三)人工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时考虑纳入生态保护修复网络
& P8 q" u# U5 H8 @- ~7 `在人工生态修复区域选定时,考虑如何实现不同生态修复区之间的生态连通性,例如,“蓝色海湾”、“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等海洋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时,要求进行生态廊道、生态网络、“踏脚石”的规划,设计修建物种迁徙的“踏脚石”,通过“踏脚石”将已有保护修复区域连通。. P' a; k# X) h5 Z
(四)从海洋三维立体空间和生态功能类型划定生态廊道
4 H8 X8 ^; d6 p8 G) K5 U7 H构建三维的海洋生态廊道,关注水上、水体、水底、陆海区域。在结构上,分为带状、线状、筒状、踏脚石区4种形状。在生态功能上,分为4类:迁徙型、交通型、繁殖型、范围扩充型,分别实现生物季节性迁徙的必经之地;连接生物生命周期所需不同的功能区域;通向生物繁衍区域的必经之路;扩充动物栖息、繁衍、觅食等生活活动范围的生态功能。根据要达到的不同生态功能,选择不同的生态廊道形状和线路;根据不同的阻断生态连通性因素,设计消除廊道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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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节选自《海洋再野化的概念内涵及其对我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启示》,原刊于《应用海洋学学报》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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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淑升自然资源部南海发展研究院四级调研员;叶属峰自然资源部东海发展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孙庆杨自然资源部南海发展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陈绵润自然资源部南海发展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王磊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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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悦来
活跃在202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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