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共同印发《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六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重大战略部署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任务要求的重大且务实的举措,对加快推动我国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1 a( f4 P* _8 y/ j& s$ W6 s! B* y一、我国海洋能资源总量丰富,开发利用已初具规模: }, J5 M* D" V+ Y/ W- i5 j
我国海洋能资源丰富,展现出巨大的开发潜力。近年来,我国海洋能发电技术进步迅速,涌现出一批代表性创新成果。其中,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牵头承担的“舟山潮流能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建成了国内首个具备公共测试和示范功能的公益性开放型国家级潮流能综合试验场,为潮流能机组测试和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积累了宝贵经验。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海洋能总装机规模破万千瓦,位居世界第四,海洋能已进入规模化利用前夕。
1 L4 Y* H( W) M6 O' N. g& }从建设海洋强国要求看,我国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和创新引领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指导意见》精准聚焦行业瓶颈问题,从战略规划、技术攻关、产业布局、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不仅明晰了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发展方向,更强化了中央企业布局海洋能产业的战略定力。
$ P2 Y% J Q1 ]" w二、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形成有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r7 e9 ^: G8 X& s/ u% C2 W# q$ c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强化科技创新引领”的工作要求。作为国家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中央企业应着力突破海洋能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速推进发电装置关键部件国产化进程,实现核心软件自主可控,全面提升海洋能发电装备智能制造水平;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框架,深化与共建国家在海洋能技术研发、装备测试等领域的创新合作;全力筹建国家海洋能资源利用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强化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通过构建“研发-中试-应用”全链条创新体系,加快形成可复制的标准化技术方案与模块化装备体系,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赛道。7 @& i( W% Z; O) L: d! w
三、开展试点示范工程,推进海洋能规模化综合利用
. T) `( O, Q, A, o$ h- O《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持续扩大工程试点”的工作要求。中央企业应依托我国独特的资源禀赋与工程实践基础主动作为,重点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着力构建海洋多能源种类联合开发体系,探索海洋能综合利用新场景。在各沿海省份试点示范海上风电、海上光伏及波浪能同场开发项目;择机试点示范海洋能同海洋牧场联合开发项目,积极探索海洋能与海水淡化、油气开采、环境观测等融合发展模式,形成一批代表性的海洋能规模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 E3 H9 R( ^+ y9 }8 h2 N1 E2 P四、引导产业聚集发展,完善产业支撑体系6 P* V' Q |- B' m. a! x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中央企业应以重大项目建设为牵引,辐射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壮大科技领军企业队伍,引导产业聚集发展;引导跨产业要素集聚,推动海上风电、石油、造船、物流等关联产业向海洋能领域延伸,构建涵盖原材料供应、装备制造、基础设施的共享型产业生态;持续开展国际合作,参与海洋能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建立健全覆盖研发设计、装备制造、工程运维的全链条标准体系,全面提升产业全要素保障能力。
9 X, F; {+ b, ~, j五、完善政策配套,为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提供保障
5 i( u. E, Q5 D$ D# d( _4 o( B% w《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引导央企投入海洋能开发利用”。建议地方政府出台激励企业开展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相关的配套政策;建议地方政府在海上风电资源竞配中增设海洋能综合利用专项评价指标;建议地方政府制定海洋能上网电价核定试行办法;建议地方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海洋能规模化利用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工程示范,为海洋能科技研发开通绿色通道。
2 i, R# H9 i/ `2 O) ]多年来,各类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海洋能开发利用领域开展了积极探索,交出了精彩答卷。《指导意见》必将进一步加快海洋能规模化利用进程,为建设海洋强国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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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
, l# ^9 c5 S, e K+ B作者: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杨定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