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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研究|浅谈我国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问题与转变 0 B! e# P$ U$ |5 V
编者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是破解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和建设美丽海洋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必要环节,是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生态产品的重要手段。 5 ^) r6 ]2 ^& s0 r/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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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数据显示,2010—2017年,中央累计投入财政专项资金137亿元,支持沿海各地实施了270余个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项目,以及18个城市的“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通过海域海岛海岸带的生境修复、形态恢复、基础设施改善及自然景观维护等,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提升了基础设施水平,极大地缓解了海域海岛海岸带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 . C ~! `8 Q/ `( z6 }2 l2 [3 _
一、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内涵特征) h& B' @) ]+ X2 N5 Y x
海洋是资源的宝库,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就是通过维持其较高的稳定性,最终实现生态系统良好的可持续性。在这一框架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可以定义为:基于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要求,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因地制宜地保护与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系统结构、提高生态系统保护能力、完善区域生态格局、维护和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使生态系统对长期或突变的自然或人为扰动保持弹性和稳定性,最终实现海洋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
- y T' v3 z3 j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主要包含3方面内容:
, h6 ^* [2 p% a2 p# y 一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本质是对“人海”关系的再调适,其目的是维护海洋生态系统本身的完整性和弹性,保障海洋生态系统健康,提高海洋保护利用综合效率和效益,最终达到“人海和谐”。 h5 A5 F' @$ C3 H$ c4 [
二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不能只关注生态空间,还应关注生产、生活空间。海洋生态问题主要缘起于人对海洋及其临近的陆地资源和空间的不合理开发利用。 3 }6 L' c0 n2 Q
三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手段是综合的。要达到保护修复的目的,既包括实施具体的保护修复工程技术措施,还应包括严密的管理措施,构建合理的制度体系和运转机制等。 % P, G9 J& u: v3 y% Y0 M. ~/ R
二、海洋生态修复保护的目标任务
3 U6 p1 x, t6 ]+ Y 推进陆海统筹。海洋和陆地相互影响,二者之间物质、能量和信息等在不停地交流和交换。海洋的问题大多源于陆地,海洋的问题也影响着陆地。因此,应加强入海河流排污口的综合整治,从源头上控制入海污染物的排放;加强港口、养殖、海上作业平台的污染防控;调整海岸线及其两侧的开发利用布局,防止陆海相互影响;打通和建设生态廊道,使陆海生物有序迁移;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 |, f3 |0 v% j
推动优化海洋保护利用格局。海洋保护修复需要统筹考虑“生产、生活、生态”三类空间。通过开展海洋保护修复,推动三类空间布局调整,最终形成内在统一、相互促进的海洋保护利用格局。要实施基于生态系统的管理,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加快推进空间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以最严格的空间用途管制,推动空间布局和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推动海洋保护利用格局优化。
: l% `, f2 S. G( }7 H# h T5 a 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海岸带及其近海不仅是我国发展的战略高地,也是保障沿海城市、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生态屏障,应进一步摸清海洋生态、资源家底。其次,对重要的生境和生物群落应加强保护地选划与管理,提升管理能力;对退化的生态空间,加强修复,提升其质量;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建设,建设生态海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 C* s* r2 k+ [! f; P( J' J# a6 F 建立健全海洋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充分整合现有的保护修复、规划等政策,完善海洋保护修复的组织机制、资金筹集机制、监管保障机制等,从资源产权保护、空间规划、资源管理和利用、生态补偿、环境治理、市场机制、绩效考核等多个方面全面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 : X3 q; Z( T, M
三、海洋生态修复保护工作的转变
* E/ Y; V5 H& @& s+ P9 X (一)保护修复从局部向系统化和高层次转变
% x: X& ~4 ?( a 海岸带是复合生态系统,包括“山、水、林、田、湖、草、海”7个要素,也是实施陆海统筹的典型交错区域。因此,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必须在科学确定海洋生态脆弱区的基础上,制定具有综合性和系统性的保护修复规划,因地制宜处理好海岸带区域内景观之间、生态系统之间以及生态系统内各群落、各层次和各种群之间的关系,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以及“蓝色海湾”“南红北柳”和“生态岛礁”等重大修复工程,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并重,确保各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可持续运行,形成稳定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生态安全保障。
% v; B# B- l' e/ Z5 S (二)资金来源从依靠中央财政向多渠道投入机制转变
! O( C5 Y y' p, L- t$ O$ W8 z$ X8 j; ~3 H 各地应加大整治修复财政支持力度,将整治修复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完善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充分整合现有资金政策和渠道,改变“各自为战”的工作格局,强化生态补偿和赔偿,组织编制科学可行和量化可考核的整治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依托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整治修复工作的支持力度。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整治修复的模式和途径,规范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 J f, `' N' J0 @
(三)修复模式从人工干预为主向自然恢复为主转变 , S2 `! S4 M9 {; t0 M; o
由于人工干预为主的修复模式工程量大、资金投入多以及对原有生态系统的扰动剧烈,应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通过水环境综合治理、生境改善和生物多样性恢复、植被厚植和恢复以及岸线保护和生态修复等措施,增强海洋的自净和修复能力,改善海湾和海岛的生态环境质量和功能。对于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和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采取退围还海、退养还滩和退耕还湿等措施,开展恢复修复和综合整治;对于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以及河口、海湾和海岛等典型生态系统,采取生态保育等措施,应用封育、微生物、种子库和动物等技术,保障生态系统安全。 . F) v. {- T9 i4 n, N/ E. I& W+ d7 M
总结
$ {) x! e0 W1 y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在发展海洋经济和建设海洋强国的同时合理有效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构建海洋可持续模式和走人海和谐发展道路的关键。我国应尽快出台具有综合性和系统性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不断完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管理制度、健全整治修复技术标准体系、强化整治修复管理保障和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坚持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大力发展自然恢复技术,逐渐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像善待绿水青山一样善待碧海银滩,从而尽快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岛丽”的美丽海洋建设目标,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空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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