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以下简称“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于2013年12月获得科技部批复、2015年6月正式运行,由国家部委、山东省、青岛市共同建设,定位于围绕国家海洋发展战略,以重大科技任务攻关和国家大型科技基础设施为主线,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系统性、集成性科技创新,依托青岛、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着力突破世界前沿的重大科学问题,攻克事关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率先掌握能形成先发优势、引领未来发展的颠覆性技术,建成引领世界科技发展的高地、代表国家海洋科技水平的战略科技力量、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标志和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世界主要科技中心。 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到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一、招收类型 (一)A类博士后:全职在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工作。 (二)B类博士后:以双聘形式在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工作,人事关系隶属于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常务理事单位(主要包括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士后。 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2022年度博士后
招聘需求汇总简表
二、招收条件 (一)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二)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近3年毕业博士; (三)发展潜力较大,前期已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 (四)博士后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对学科发展及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三、有关待遇 (一)为入选博士后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科研补助经费及良好的科研环境,并根据实际科研工作需要,在实验室空间、团队配备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 (二)符合条件的可竞争性申报国家“博新计划”、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等项目。 (三)出站(基地)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可申请青岛市博士后安家补贴25万元。 (四)在站(基地)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等。 (五)对于符合条件的已出站(基地)博士后,可申报参加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 四、招收程序 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博士后招收程序及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Email: 单位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问海中路168号 邮政编码:266237 附件: 1.《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2022年度博士后招收计划》 2.《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博士后进出站(基地)流程》 3. 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博士后相关申请表格 4.《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海国人字〔2020〕8号) 下载附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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