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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时报 1 C6 `8 \, t( g ]- p) V# }/ L/ T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王晓雄 环球时报记者 陈子帅】“对电动汽车电池原材料金属的需求激增,引发了一场深海采矿的国际竞赛,而这场竞赛还没有任何规则。”《纽约时报》近日这样报道称。在海底这一未知领域,深海采矿带来的收益和风险该如何权衡?人类对能源转型的需求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该如何化解?有专家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探讨深海采矿问题须平衡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各种利益。在该过程中,全球协作至关重要。
) p/ U' h3 Q: i( ` 海底“土豆”富含37种金属
, \ F& X7 y* O K “清洁能源的未来可能取决于深海采矿。”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外交政策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詹姆斯·博顿如此描述深海采矿的重要性。 ( g7 o/ o6 H/ g; }% V& x2 x. A
随着全球科技的不断发展,风力涡轮机、太阳能电池板、电动汽车电池、智能手机等技术对铜、镍、铝、锰、锌、锂、钴等金属的需求正在飙升。据世界银行估计,到2050年,相关矿物的产量需增加近5倍,才能满足人们对清洁能源技术日益增长的需求。 7 j$ P. |5 U6 y" F0 J5 o1 p
英国《经济学人》报道称,虽然从技术上讲,目前陆地上已有足够的金属矿床,但矿业公司认为,这些资源不一定可以在不破坏环境的情况下经济地开采,尤其陆上金属矿床大多位于一些地球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方,包括印度尼西亚、刚果民主共和国、南非等国。 + l6 t* k" u1 o
而且,一些关键矿产极度依赖单一国家。以镍为例,全球镍产量的一半几乎都是由印度尼西亚提供的,且占比还在不断增加。按此趋势,镍可能将取代棕榈油,成为该国森林砍伐的主因。再如,刚果民主共和国的钴产量高达全球总供应量的60%。国际评级机构惠誉国际旗下的惠誉解决方案去年发布报告称,刚果民主共和国政治不稳定风险的增加可能会给全球电池供应链增加压力。 6 l; I" X9 k) B0 H- ]
在上述情况下,有分析认为,海底矿产为满足人类的矿产需求提供了一种新选择,多国开始关注深海采矿。根据欧盟委员会资助的“管理深海资源开采的影响”项目官网介绍,深海采矿通常指在深海开采3种矿物资源:多金属结核(又称铁锰结核或锰结核——编者注)、海底块状硫化物矿床及富钴结壳。
, ]# _3 S3 L+ ~4 \8 N9 M6 x 多金属结核直径通常为5-10厘米,有土豆那么大,由海水中金属化合物的缓慢沉淀经过数百万年形成。它们散布在太平洋和印度洋深海海底的广阔区域以及大西洋的深海平原上,水深通常在4000-6000米。据英国路透社报道,该结核富含37种金属,其中包括锰、镍、钴、铜等关键矿物,对于全球能源转型至关重要。据澳大利亚对话新闻网报道,处于墨西哥和夏威夷之间的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域是海底矿产勘探的热门区域,据估计,该区域蕴藏着超过210亿吨的多金属结核,其镍和钴的储量是陆地上总储量的2-3倍。
$ j7 V& J8 m/ K( T# s 美国《国会山报》报道称,与通常会造成严重破坏和大面积污染的陆地采矿不同,深海采矿只是将多金属结核抽走,这些结核不与海底相连。也有矿业公司表示,海洋采矿项目对自然的破坏比在雨林等地区实施陆上采矿要小。
( V2 }% Z! H: A7 ~' }% A1 c 明年再议?国际海底管理局不为深海采矿“开绿灯” " _0 w8 V) N+ Y4 z/ t5 P
然而,由于深海采矿对世界各国来说都是新兴产业,且目前只有小部分深海海底被勘探过,人们对其了解十分有限,所以深海采矿带来可能性的同时,也引发商业化、海洋生态和法律监管等方面的争议。 ' e4 J! w x: d j# V* H
有分析认为,深海采矿技术仍处于相对早期阶段,新技术商业化存在不确定性。在深海采矿技术得到证实前,新发现的矿藏不能在公司资产估值中被列为“储量”,若没有明确价值,就很难筹集到建设采矿基础设施所需的大量资金。
. O( B$ i/ B" j- |) U0 U; [1 R. n 此外,如同海底有着广阔的、未经发掘的矿产一样,那里同样还有许多未被发现的海洋生物,而深海采矿对这些生物的影响也是未知的。《今日印度》报道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深海采矿对深海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噪音、振动和光污染造成的破坏。比如在采矿过程中,泥浆沉积物被泵回大海后产生的沉积物羽流就是一个主要问题,这可能会伤害珊瑚、海绵等滤食性物种。路透社报道称,新研究发现,修复深海采矿所造成损害的成本将是开采成本的两倍。 : G [ u+ e0 A G% [0 n w' ?
国际环境网站“Mongabay”报道称,近几个月,要求停止深海采矿的呼声越来越高。英国、墨西哥、加拿大等地发生多起环保组织人士的抗议活动。
& l* M/ @* t) \* v# v6 {) _4 l5 H 广东海洋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研究员朱坚真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深海采矿规则的制定涉及多个国际机构与国际法律框架,其中较为关键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和国际海底管理局(ISA)。UNCLOS是国际海洋法的主要法律框架,规定了海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规则。ISA是联合国的分支机构,负责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的管理。ISA由168个成员国和欧盟组成,并由这些成员选举出36个理事会成员,理事会有权依据管理局的一般政策制定其权限范围内的具体政策。 7 ?4 q+ m6 Z: s2 H- w3 K! p
2021年,瑙鲁政府致信ISA称,计划资助加拿大金属公司(TMC)开始深海采矿,这触发了一项法律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果一个国家申请在某区域进行深海采矿,ISA则需要在两年内制定一份开采规则;如果没有,则可依照现有法律开始采矿。
& \; p/ x% o. K; I 今年7月10日至28日,ISA在牙买加首都金斯顿召开为期3周的国际会议,以讨论是否允许深海采矿,以及是否要制定全球首个行业规则。据英国《卫报》报道,由于20多个国家在会上呼吁暂停或禁止深海采矿,大会最终没有为深海采矿“开绿灯”,不过各成员国在会议最后达成协议,将继续探讨深海采矿相关条例,明年7月再推进该议程。 & q( x' `. x6 N/ N5 _$ ~1 R7 M
朱坚真解释称,ISA的规则只在国际海底区和合同区域内适用(国际海底区是UNCLOS界定的区域,不属于任何国家的领海或专属经济区;合同区域是在国际海底区内划定的区域,由ISA与开发国家或组织签订合同,授权其在该区域内进行活动——编者注),并不适用于各国国家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内的深海矿产资源开发,这些地区受到各国的主权管辖和国内法律的规定。在国际层面,深海采矿规则须通过国际合作和谈判来制定,以确保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的认可和遵守。 + q' K2 Y' h# y9 I! C7 q
“中国海底勘探和开采技术跻身世界前列” ) V( d* k! |0 w8 @( C& P% x
目前,法国、新西兰、德国、智利、瓦努阿图、帕劳等国对深海矿产持怀疑态度,主张在商定出一套环境保护规则以及合规的检查制度前采取预防性暂停措施。此外,一些知名跨国公司也加入了争论,谷歌、宝马、沃尔沃和三星已承诺,在进一步了解采矿对深海的影响之前,不会使用多金属结核中的金属。而另一方面,瑙鲁、挪威、俄罗斯、墨西哥、英国等国都支持推进深海采矿,其中挪威于今年6月宣布计划批准企业在本国海域开采。 + S+ S! ~6 Q$ B( {& e; }( V( h
《国会山报》报道称,在一个理想世界里,人们可能不会开采海底矿物。但是如果没有深海采矿,各国领导人根据《巴黎协定》做出的气候承诺可能无法兑现。海洋生物学家、加拿大TMC公司的海洋采矿顾问卡托纳表示,如果不能从结核中获取所需金属,就只能通过扩大现有矿山或建造新矿山的方式来扩大陆上采矿的规模,许多新的镍可能都来自热带雨林,那里的生物多样性比海底要丰富得多。 ) F+ e8 ~# |% A. N0 b
朱坚真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海底采矿目前已经吸引了多个国家的关注和投资。其中,中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等国在资源方面比较有优势。中国拥有丰富的深海矿产资源,并且已经在西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国际水域进行了矿产勘探。美国拥有较长的海岸线,其中包括夏威夷和关岛等海域,被认为拥有大量的深海矿产资源。加拿大和俄罗斯的深海矿产资源主要在北极海底。日本位于太平洋火山带附近,拥有丰富的深海矿产资源,其深海地区,尤其是西太平洋海域,被认为是世界上多金属结核最丰富的地方之一。
# u( O2 q# D$ x9 Y7 f# L5 k* R 此外,用于深海勘探及采矿的技术也在不断发展。据《经济学人》报道,海底矿物的开采方法包括连续链斗采矿法、流体采矿法等,以开采多金属结核为例,一般采用流体采矿法。首先,深海采矿船将遥控潜水器降入海底,随后潜水器从松软的沉积物中挖出结核,再通过巨型泵和大管道把结核吸到深海采矿船上,最终在陆上提取金属。目前多国也在探索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教水下机器人打捞结核以及纯电动系统或海水液压系统等更加智能、绿色的新技术。 ) N8 } z2 `' U9 w' r( q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中国海底勘探和开采技术跻身世界前列。我国在全海深载人潜水器、全海深无人潜水器、大功率人工源电磁探测技术等方面均实现突破和自主创新。另外,朱坚真告诉记者,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OAA)是美国政府的关键机构。据其官网介绍,该机构已开展20余年海洋探索活动,并掌握了海底测绘、水下机器人、远程呈现等多项“改变了游戏规则”的关键技术。
; T8 m8 e4 m2 A" O 虽然到目前为止,ISA还未颁发任何深海采矿许可证,但已为10余个国家签发了30多个深海资源勘探合同,其中包括中国、瑙鲁、俄罗斯、韩国、印度、英国、日本等国,还包括呼吁全面禁止海底采矿的法国。这些合同规定的勘探活动大都集中在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域,活动最大深度约为6000米。
; R5 ~7 ^' e" ]+ t. V! u “尽管争议一直存在,但并不代表深海采矿不能进行” 8 |' h, d" c3 Q' s w8 M5 b4 |3 C. r
林伯强认为,各国在自己领海采矿的争议相对较小,但公海采矿必然涉及地缘政治问题,在这方面,ISA不具备较强约束力。此外,因海底情况未知,深海采矿相关争议可能会越来越大。尽管争议一直存在,但并不代表深海采矿不能进行。当陆上矿产价格高到一定程度时,各国就会进行大规模开发,届时相关环保措施也会逐渐清晰。
. b V- r- _5 a8 F: n$ S( S+ e3 V 面对围绕深海采矿的一系列争议和挑战,朱坚真认为,对待深海采矿须平衡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各种利益,通过全球协作确保采矿活动在环保、可持续性和社会责任方面的最佳实践,这样才能平衡资源需求和生态保护,实现长期可持续的海底资源开发。
( W5 v+ E. o$ d/ v+ E* W6 R 具体来讲,应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加强科学研究,特别是关于深海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的研究;第二,制定严格法规和标准,明确采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和监测要求;第三,采用预防原则,如限制采矿活动范围、强制实施最佳实践等;第四,国际社会应共同制定和实施深海采矿规则,促进信息共享和最佳实践的推广;第五,坚持绿色技术优先和可持续发展;第六,加强对采矿项目监督和执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第七,提升公众参与,让可能受到影响的人们有机会参与决策,同时加强采矿公司的社会责任感。 7 k2 {9 P$ \. d1 F* q7 n7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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