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底,中国企业在2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建的82家境外经贸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累计投资364.8亿美元,入区企业超过4000家,上缴东道国税费24亿美元。为东道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成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抓手。
& G, a9 {) X6 S一、合作区打造互利合作典范 * n. D2 |8 ]* ~ V1 d) [
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是中白两国元首倡导、由中国企业主导开发运营的工业园区。2015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白俄罗斯卢瓦申科总统陪同下考察中白工业园时表示,要把中白工业园做为合作重点,发挥政府间协调机制作用,谋划好园区未来发展,将园区项目打造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明珠和双方互利合作的典范。截至2018年底,已有来自中国、白俄罗斯、俄罗斯、美国、奥地利和立陶宛等国的41家企业入驻,成为“一带一路”产能合作的成功典范。
7 m( Y( q) ?- ~: s% u: {& D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是柬埔寨重要的出口加工基地,截至2018年底,入驻企业150余家,解决当地就业2.2万人,对西哈努克省的经济贡献率超过50%,是柬埔寨当地生产、生活配套环境最完善的国际化工业园区,已成为柬埔寨的“深圳”,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就业致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做出积极贡献。中埃·泰达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以下简称“埃及泰达合作区”)地处“一带一路”建设和“苏伊士运河走廊”开发战略的黄金交汇点。习近平主席2016年访问埃及期间,与塞西总统共同出席了埃及泰达合作区扩展区的揭牌仪式。埃及泰达合作区引入巨石(埃及)玻璃纤维公司,建成年产20万吨玻璃纤维生产线,累计实现产值约2亿美元。巨石项目的入驻,实现了埃及玻璃纤维制造业从无到有,使埃及一跃成为世界第三大玻璃纤维生产国。 . H W& ^( V% t3 m
匈牙利中欧商贸物流园,依托中国商品交易展示中心、切佩尔港物流园和不莱梅港物流园,形成“一中心二园”的发展模式,集商品展示、运输、仓储、集散、配送、信息处理、流通加工等功能为一体,为入区企业提供货物进出口、报关商检、物流配送、仓储、金融等“一站式”服务,初步形成覆盖欧洲和中国主要城市的快捷、便利、畅通的配送网络体系,建成以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和高效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的商贸物流型园区。目前,合作区已吸引来自中国和欧洲国家的商贸、物流等行业134家企业入驻,从业人数约1100人。
6 ~! S( o4 T& L y中匈宝思德经贸合作区设立以来,为匈牙利各类文、教、体、卫、慈善等机构及活动捐赠物资累计超过330万美元。宝思德合作区投资120万美元重建合作区医疗中心,雇佣专业医疗团队进驻,为区内、区外人群提供体检、诊断和急救等服务。宝思德合作区还联络所在地的米什科尔茨大学建立匈牙利第三所孔子学院,并促成米什科尔茨大学与北京化工大学的合作办学机制。越南龙江工业园注重支持当地教育发展,已连续7年资助越南团佳中学设立“龙江工业园助学金”,为“关爱孩子基金”捐助1000万越南盾。中国印尼综合产业园区青山园区立足周边社区,为周边8个村居民提供免费医疗,资助贫困村民,协助当地社区修建灌溉水渠,并建造2座清真寺。 3 W2 F) N9 F9 z' y4 w
二、合作区建设难题待解
# c$ ?! U+ L: e7 f6 j合作区建设在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也面临诸多发展困难和挑战。东道国政权变动、基础设施落后、产业配套不足、金融管制、汇率风险大、法制保障缺乏、恐怖主义威胁等都是合作区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挑战。此外,合作区自身发展也存在“盈利难、定位难、融资难、招商难”等问题。
x5 F7 ^* ^1 h1 g# p一是投资运营模式导致投资回报周期长。我国国内开发区管委会为地方政府派出机构,能够将开发区建设投入的资金通过税收、土地升值等方式,循环收回。这种资金循环模式无法在其他国家使用。境外合作区按照“企业为主体,市场经营”原则,建设主要靠企业自身来进行。实施企业在园区建设初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但建成后入区企业的税收与合作区实施企业无关,大多需上缴东道国政府;合作区带动周边地价上涨,收益也与实施企业无关,获益方也是当地政府,合作区仅能从区内土地增值获得收益。这就导致合作区实施企业在建设初期投入的大量成本无法尽快回收,往往需要几年、甚至十余年的运营才能收回成本,面临投资回报率低、盈利点不足等问题。 6 ?9 t4 C& \# z5 V# j% @) k
二是企业定位不清,导致支持政策难以实施。国内开发区管委会带有一定公共服务性质。开发区运营公司也有一定国资背景,以市场方式运营开发区土地、标准厂房租售及物业服务等。境外合作区实施企业也需成立运营公司,提供与国内开发区管委会和运营公司相似的服务,在一些国家还需要自己投资建立园区发电厂、水厂、污水处理厂、安保团队等必要的配套设施。实施企业投资合作区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让一家实施企业承担国内开发区模式中部分公共职能,确实对实施企业而言是沉重负担。如何界定实施企业的定位,既发挥实施企业平台作用,又减轻实施企业负担,尚需深入研究。 4 E* W% c0 ^1 F
三是融资难成为园区发展一大瓶颈。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合作区建设初期需集中投入大量资金,合作区实施企业多为民营企业,建设资金主要企业自筹。我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主要将资金投向国有资本在海外的大型项目,对民营企业的投资项目关注度有限。而企业在境外的公司无法利用国内母公司授信额度,不实行内保外贷,因此合作区实施企业也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合作区在运营后,也需要大量资金进行再建设和维护,企业在海外资产不能抵押盘活,无法获得国内贷款支持。而合作区往往建在发展中国家甚至不发达国家,当地的银行系统不健全,即便能以园区资产作为抵押,贷款利率也较国内高昂,成本较高。
4 k3 }+ Q# s0 d四是招商难困扰园区快速发展。当前,合作区尚缺乏国家级统一的宣传推介平台,合作区招商和推介主要依靠实施企业自行参加展会、组织活动,扩大影响力。一些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也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搭建平台推介合作区,但影响力仍然有限。这一方面造成实施企业招商困难,入园企业少,经营不善;另一方面也使有需求的企业因信息缺乏难以找到合适的合作区,影响海外发展进程。 7 ?+ f, A3 ~% X! d2 e
三、合作区发展需多措并举
1 m( g# T9 I8 `, l4 ~2 M针对上述问题,未来促进合作区发展,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加强规划引导。从国家层面加强协调,制定境外经贸合作区整体发展指导意见。目前,商务部作为合作区的主管部门已制定相关指引,未来应加强对企业投资合作区的引导,既要考虑合作区的市场可行性,又要兼顾已有合作区与新建合作区在区位、产业选择等方面的错位发展,避免合作区扎堆、同质化竞争现象。
8 k. W& U( P4 D/ f2 Z8 ]二是加强管理,探讨政策支持方向。建议主管部门设立相关处室,加强对合作区的管理和指导。从政府层面签署相关协议,组建双边协调委员会定期磋商,解决合作区发展中的实质问题,探讨与东道国政府税收分成可行性,争取涉企税费减免政策,保障合作区享有东道国本国开发区同样的政策和配套设施。明确合作区实施企业责任和权利,评估合作区绩效,对通过考核的合作区实施企业给予一定支持。 , t2 F2 N: T" _0 B9 }/ O4 e5 p
三是构建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合作区规范、有序发展。依托现有合作区确认考核标准,从运营手续、硬件条件、产业规划、运营管理、绩效发展、安全保障、环保规范、社会责任、配套服务等方面构建一套标准化、科学化的指标体系,设立奖惩措施,考核合作区建设和发展水平,以及在促进我国对外投资及东道国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合作区规范、有序发展。 - l, Z( o' _9 ?0 o. g# x$ h
四是搭建国家境外经贸合作区综合性平台。从国家层面搭建集政策指导、行政管理、招商信息、人才需求、风险防范、国别介绍、推介宣传等于一体的合作区综合服务平台,整合、链接现有地方及中介机构合作区服务平台资源,为合作区招商和宣传提供全面服务。探讨从国家层面针对合作区召开专题研讨会、展会或论坛,集中扩大合作区影响力。
; N K+ ?& P- j五是创新金融支持模式。联合开发性金融、丝路基金、商业银行、企业等实体成立合作区开发资金池,支持合作区开发建设,减轻实施企业在合作区建设运营资金负担。支持合作区建设初期在供水、供电、道路维护等基础设施投入项目与我国对外援助项目相结合,促进合作区建设发展。探讨盘活合作区境外资产方式,探索实施企业以境外资产、股权、矿业开采权、土地等作抵押,由境外银行出具保函,为境外企业在国内取得贷款提供担保的“外保内贷”融资模式。实施一国一策,允许有条件的合作区在境外上市。
' D. u# Z6 ^6 h. ^* }文章来源:人民画报社《丝路瞭望》杂志
3 F4 r/ e8 |. j- _" D( H作者:祁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