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后聘用期两年,年薪33万元起,含广东省生活补贴15万元及深圳市生活补贴6万元,并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博士后福利费参照学校教职工标准发放。
2)特别优秀候选人可以申请校长卓越博士后,年薪可达50万元以上。(含广东省及深圳市在站生活补贴)。
3)在站期间,可依托学校申请深圳市公租房,未依托学校使用深圳市公租房的博士后,可享受两年税前2800元/月的住房补贴。
4)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境内外合作交流机会,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两年共计2.5万学术交流经费资助。
5)课题组协助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广东省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即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排名以上一年度泰晤士、USNEWS、QS和上海交通大学的世界大学排行榜为准)获得博士学位,在广东省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并承诺在站2年以上的博士后,申请成功后省财政给予每名进站博士后资助60万元生活补贴(与广东省每年15万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与深圳市每年6万元生活补贴同时享受情况以深圳市规定为准);对获得本项目资助,出站后与广东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并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6)博士后出站选择留深从事科研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可以申请深圳市博士后留深来深科研资助。深圳市政府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科研资助,共资助3年(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