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重点支持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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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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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郭博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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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重点支持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加快发展县域特色产业,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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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提出,支持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强化稳岗扶持政策,全面落实社保费缓缴、稳岗返还、留工培训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重点支持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渡过难关。同时,加强对农民工所在企业的用工指导,开通省或地市范围内共享用工服务,组织暂时停工企业与用工短缺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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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方面,《方案》要求,健全劳务协作机制,在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省内协作机制基础上,地理相邻、人员往来密切的省份可探索组建区域劳务协作联盟,根据需要提供“点对点”劳务输出。健全跨区域就业服务机制,动员市场化服务机构参与,帮助有意愿外出的农民工再次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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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提出,培育发展劳务品牌,结合当地资源禀赋、文化特色分类打造一批知名劳务品牌,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举办劳务品牌推介活动,推动壮大更多劳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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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还指出,要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加快发展县域特色产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工家门口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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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开发就近就业岗位,充分挖掘重点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吸纳当地农民工参加工程建设,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并依托县域特色农副产品、文化旅游等资源,积极开发适合农村留守人员特点和需求的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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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提出,加快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专业化服务。挖掘典型案例,高质量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推荐带动就业明显、发展前景好的返乡入乡创业项目入驻。同时,推动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场地安排、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打包办”“提速办”,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培育、孵化、加速等创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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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方面,《方案》要求,实施优先就业帮扶,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对失业的优先提供转岗服务,帮助尽快实现再就业。强化就近就业岗位推荐,通过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有序承接返乡脱贫人口。将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数量作为认定就业帮扶车间的基本标准,利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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