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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日本政府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染水排入大海的计划即将实施,日本国内的反对声浪不断高涨。日本法律界人士表示,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违背了国际法义务。 ( l5 A4 N, N& g8 Z7 L
日本律师户冢悦朗从事环境污染相关的诉讼案已有数十年,他指出,日本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有义务遵守公约,强推核污染水排海计划违背了公约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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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律师 户冢悦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92条规定,各缔约国有保护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第194条第3款规定应防止从陆地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向海洋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核污染水,违反这些条款的规定。 ( u& D5 P' n0 a, x* B
( ]2 k4 `2 ~' K3 x 2022年日本律师联合会曾向日本政府提交意见书,要求在处理核污染水时考虑其他方法。户冢悦朗也是这一组织的会员,据他介绍,起草意见书的律师们都是环境问题方面的专家,他们在意见书中指出,日本政府应认真倾听各方声音,停止强行推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 + U* Q+ H& H1 _8 i# ~3 R1 b3 v
; _) x, D; u, L* T7 }0 c 日本律师 户冢悦朗:就算是在本国领海中排放的核污染水, 最终也一定会流入公海。公海是人类共同的财产,通过海鱼等不断聚集,而人们要食用这些受污染的海产品,不仅日本人、中国人、韩国人等都会食用,太平洋岛国的人们也会受到同样的影响,所以这并不是日本单独可以决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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