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 f; ?1 g2 k7 x8 O" D6 _" o 4月9日,舟山市检察院联合青岛市检察院、青岛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在青岛市检察院召开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座谈会,开启跨地域联动保护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新探索。会议深入践行海洋强国战略,共谋推进海洋保护治理现代化的法治路径。 : d9 m, a- J* `* W3 z; `6 R
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德智出席会议并代表青岛市委致辞,青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连才主持仪式并作主旨发言。青岛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锦标,宁波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前,舟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糜方强出席活动。山东、浙江部分科研院所专家代表受邀出席。
2 T. f! I8 s3 f( W! q8 X/ O 舟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糜方强作主旨发言。他表示,舟山检察机关在办理海洋公益诉讼案件中切实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维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自然资源,把服务保障海洋强国战略想在前、做到前。此次,三地法检四院共同签署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框架协议,携手兄弟单位共同推进海洋治理现代化,是凝聚共识,积极践行新时代海洋法治要求,服务保障海洋强国建设,推进海洋检察和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跨省域协作的创新实践,将推动两省三地检察机关与海事法院在海洋司法、专家智库、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同向发力。此次协作为贯通东海黄海,深化跨海域合作迈出了崭新步伐,也为打造中国特色“海洋法治合作圈”迈出了坚实步伐。
$ A+ [& V+ j: _1 d7 A# F+ G 会议签订《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框架协议》《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专家智库管理办法(试行)》,为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公益诉讼专家智库成员颁发聘书,并就海洋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工作开展座谈交流。
' s5 V- F( N+ _) Y9 r0 ^ J1 @ 活动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金智谷、青岛市院。
+ B P% \; P7 w3 B- p 在司法实践中,高质效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离不开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舟山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海洋检察“智库”建设,选聘了35名专家学者,成立公益诉讼专业咨询委员会,充分借力“外脑”,为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提供有力支撑。随着青岛、舟山和宁波等地跨区域委托专家开展鉴定评估工作日益频繁,此次专家智库管理办法的签署,将集成浙江、山东两省的专业力量,通过专家跨区域参与案件办理,帮助检法进一步拓展“朋友圈”,促进优势资源共享共用,从而提升司法办案专业化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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