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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8 d8 B% @, W$ t0 Q+ s0 A0 O7 Z4 f. d 泰伯网 沈鹿 | 撰文 泰 伯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披露的公开招标文件了解到, 备受瞩目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最快将于本月(8月)正式印发。 丁级资质被取消,原测绘资质业务范围中的55个孙项也全部取消。 测绘资质准入门槛放宽 的同时,将与行业信用管理挂钩,“放管服”与事中事后监管得到进一步落实。 8月5日,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发布成交公告。 在附加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下称《文件》)中,提及了上述信息。《文件》同时要求, 10月前系统能够支撑甲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全流程在线审批,12月支撑全国范围内复审换证工作。《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对测绘行业管理的两大基本规章——《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进行了整合修订。其中, 测绘资质合并、准入门槛降低、注册测绘师与资质脱钩等内容 ,将给测绘资质单位和从业人员,乃至整个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带来巨大影响。 《文件》中提及的主要调整有:
( Y4 e% B6 {5 G; ~/ i/ h 一是减少测绘资质等级, 将实施了20多年的测绘资质由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减少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将原来的丙、丁两级合并设立新的丙级,且以原丁级申报条件作为市场准入的门槛; # [7 y. U6 n" `; g$ ]
二是减少测绘资质分类, 取消原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全部10个子项中的55个孙项,所有孙项的内容整合至相应的子项中,新的测绘资质业务划分为10个范围,即:
1 V7 J/ ^" y% _8 D; B! R/ q& i9 R! q4 o 1、大地测量 2、测绘航空摄影 3、摄影测量与遥感 4、工程测量 5、海洋测绘 6、界线与不动产 7、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8、地图编制、 9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10、互联网地图服务;
3 C: P: l* T4 I/ Z% F 三是取消部分考核条件, 取消申请单位办公场所要求、申请晋升乙级测绘资质业绩要求,不再对注册测绘师、地图安全审校人员、无人机操控技术人员等作考核要求等等。
5 _, v5 ]" d6 ^ 根据《文件》,甲级测绘资质的行政许可主要由自然资源部负责,乙、丙级测绘资质的行政许可主要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 V3 e! C1 g# u% B ^% \" I3 K- c 虽然测绘资质对人员、设备要求降低,但增加了信用相关准入限制。 针对存在失信行为的测绘资质单位,信用惩戒期内单位不可发起资质升级和增加业务范围申请。 在资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法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将受到惩罚,并纳入行业信用管理系统。 9 _2 Q0 _) f9 P
《文件》指出,测绘资质相关业务将实现全流程在线审批,用户可以通过新的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新申请测绘资质、基本信息变更、业务范围变更、补领证书、资质升降、复审换证等功能。
8 u$ X) g4 s0 M: t6 R% H4 x 另外,根据《文件》给出的工作进度要求, 全国范围内复审换证工作预计于今年年底开展。
/ c" _" @# H9 ~1 q/ j: t 以下为《文件》中给出的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审批流程: \3 S6 x4 c5 ^4 O( |8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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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测绘资质管理系统将全面接入自然资源部“互联网+政务管理服务”系统,实现统一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智能审批、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签章等。同时,还将实现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
* b8 B# z% [* i! x8 K8 ^ 今年5月,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征求对《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宽进严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成为新办法的特点。信用管理机制被重点引入。
9 p" d0 x0 [2 a1 E 另一个引发广泛关注的是注册测绘师与资质脱钩。有人担心此举是否意味着注册测绘师制度的取消。对此,国土测绘司给出了答复:
' C* |- ?0 ?- G “注册测绘师制度是依据《测绘法》设立的一项重要的测绘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实施好该制度对测绘行业发展和保障广大注册测绘师的切身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会同广大注册测绘师和资质单位共同将该制度完善好、执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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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日前召开地理信息企业家座谈会,介绍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和举措。其中测绘行业管理政策调整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1 Z# T# E( Z$ N" G+ Y 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数量超过10.4万家,产业从业人员数量突破134万人,测绘资质单位总量超过2万家。 8 i, x1 g/ x! o3 e" ^1 W- _' q2 R*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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