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测绘是测绘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从这个分支学科的名称,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海洋测绘的对象是海洋。尽管大海一片汪洋,由于海洋是由各种要素组成的综合体,因此海洋测绘的对象可以分解成各种现象。这些现象可分成两大类,就是自然现象和人文现象。自然现象是自然界客观存在的各种现象,如曲曲折折的海岸,起伏不平的海底,动荡不定的海水,风云多变的海洋上空。用科学名词来说,就是海岸和海底地形,海洋水文和海洋气象。它们还可以分解成各种要素,如海岸和海底的地貌起伏形态、物质组成、地质构造、重力异常和地磁要素、礁石等天然地物,海水温度、盐度、密度、透明度、水色、波浪、海流,海空的气温、气压、风、云、降水,以及海洋资源状况等。人文现象是指经过人工建设、人为设置或改造形成的现象,如岸边的港口设施——码头、船坞、系船浮简、防波提等,海中的各种平台,航行标志——灯塔、灯船、浮标等,人为的各种沉物—一沉船、水雷、飞机残骸,捕鱼的网、栅,专门设置的港界、军事训练区、禁航区、行政界线—一国界、省市界、领海线等,还有海洋生物养殖区。这些现象,包含有海洋地理学、海洋地质学、海洋水文学和海洋气象学等学科的内容。 海洋测绘不仅要获取和显示这些要素各自的位置、性质、形态,还包括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发展变化,如航道和礁石、灯塔的关系,海港建设的进展,海流、水温的季节变化等。 由于海洋区域与陆地区域自然现象的重要区别在于分布有时刻运动着的水体,使它的测绘方法与陆地测绘方法有明显的差别,因此陆地水域江河湖泊的测绘,通常也划入海洋测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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