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保护地是我国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具有极高的生态价值。自1963年第一个海洋保护地辽宁蛇岛老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以来,经过5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海洋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含海洋公园)为代表的海洋保护地网络,用以保护国土范围内超过28000种海洋物种及其栖息地,其中3213种鱼类、41种海洋哺乳动物和249种海鸟;且海洋保护地中浮游生物、盐沼和红树林具有碳汇功能,使海洋固碳能力达到陆地的20倍,此外海洋保护地还具有提供优质渔业产品、气候调节、废弃物处理、休闲游憩等功能。目前,资金投入欠缺、自我发展动力不足、保与利用之间冲突等问题制约海洋保护地的发展,导致其维持生态系统稳定、满足人民海洋生态福祉的作用得不到良好发挥。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将海洋保护地优质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能够缓解保护地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有效思路。国外与生态产品类似的概念是生态系统服务。自20世纪60年代生态系统服务雏形出现后,国外学者对其内涵的界定由最初单纯提及生态系统对自然环境的服务逐渐丰富到对人类社会产生的价值,并成功实践雨林咖啡认证、湿地补偿银行、生态积分账户多种价值实现方式。相较于国外生态系统服务注重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服务的过程,国内对生态产品内涵的界定更加注重人类参与和产品最终性的体现,并尝试探索财政转移支付、生态税、生态产业化和[url=]产业生态化[/url]、生态产权交易、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等多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一、生态旅游视角下海洋保护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生态旅游提倡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采取生态友好的组织与经营方式,将海洋保护地的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途径。海洋保护地三类生态产品在“生态旅游化”之后,通过不同路径实现其价值以获得收益。(一)供给服务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海洋生态系统给人类提供食物、原料、氧气、基因资源等物质产品。在生态旅游经营过程中,海洋生态系统提供的海洋生物生长环境和基因资源可以为保护地特许经营商和周边社区提供具有海洋特色的、种类繁多的食物原材料。餐饮和特色产品销售收益是海洋生态系统供给服务产品价值实现的主要方式。对于物质产品可建立特有的海洋保护地品牌体系,或者邀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特定海域提供的海洋生态产品、对旅游餐饮企业的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监测和检验,授予其代表具有较高生态质量或者较低环境影响的生态标志,不仅消费者能够追根溯源,提升对产品的信任度,而且生态标签能够提升海洋生态产品的附加值,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高效转化。(二)文化服务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海洋生态系统的文化服务产品是指人们在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科学研究的过程中,通过精神感受、知识获取、消遣娱乐和美学体验等方式从生态系统中获得的非物质利益。海洋生态系统文化服务产品的价值实现可以聚焦于海洋高端生态体验游的特许经营、海洋科普教育的设置、海洋生态文化创意产品的设计等。游客等消费者通过购买旅游门票、体验高端生态游线路、参与海洋科普教育活动、购买海洋文创产品等为自身享受到的海洋生态系统文化服务产品付费。换句话说,海洋生态系统的文化服务产品价值主要在直接市场交易中得以实现。(三)调节服务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海洋生态系统的调节服务产品主要指生态系统提供的固碳功能、清新空气、良好的气候等产品。调节服务产品难以从整体系统中剥离出来独立交易,其价值实现需要依附于整个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实现。实现方式主要有产权交易、生态补偿以及生态溢价三种形式。社区居民拥有海域的使用权,将自身的使用权以出租转让或者产权入股的形式交付给旅游企业,企业在进行旅游产品的特许经营与市场交易中间接实现调节服务产品的价值。海洋保护地强大的碳汇功能带来的固碳价值能够通过蓝碳项目的开发转化为经济价值,逐渐成为调节服务主要的价值实现形式。国家建立了“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生态补偿制度,要求生态环境破坏者做出赔偿,鼓励海洋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和使用者对生态产品的保护者和生产者做出补偿,进而实现产品价值。作为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表现,良好的调节服务能够带动地价、海鲜等产品价格上涨,其产品价值附加在可以交易的海域、海洋食物等产品上,促进价值实现。二、结论Ecotourism (生态旅游)的词冠“Eco”不仅仅代表着生态学思想,还代表着经济学理念。生态旅游作为生态产业化的一种方式,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担任重要角色,海洋保护地利用自身的生态产品实现“自给自足”,永续发展,同时满足人民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是其应有之义。探讨以生态旅游方式实现海洋保护地生态产品价值的运作机理和路径,得出结论如下:第一,海洋保护地生态产品是指能够维系海洋生态安全、具有生态调节功能的自然要素,为人类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的最终产品与服务。主要分为供给服务产品、调节服务产品和文化服务产品三类。第二,合理界定海洋保护地生态产品产权,需要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相关办法,对各类型海洋自然保护地进行确权登记,明确各类型生态产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归属问题。第三,采用目前广泛应用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中的相关指标和方法核算海洋保护地不同类型的生态产品价值。其中海洋保护地文化服务产品价值的核算是对海洋保护地旅游资源旅游吸引力“摸清家底”的过程,便于保护地客观评价区域旅游潜力,合理设置生态旅游项目。另外核算过程中需要注意结合不同海域的独特环境及资源调查结果对价值进行修正。第四,不同类型的海洋生态产品有不同的价值实现方式,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有所不同。海洋生态系统的供给服务产品主要通过社区居民与游客、旅游企业与游客间的餐饮、购物等直接的市场交易和生态标签认证方式实现其价值;文化服务产品可由企业通过建设生态景区、提供生态体验、开展科普教育、打造生态文创产品等方式将生态产品销售给游客实现价值;调节服务产品由于无法独立交易,所以通过产权交易、康养休闲产品经营、旅游生态补偿以及生态溢价等方式实现价值,有政府、社区居民、旅游企业、游客多个利益主体的参与。[color=rgba(0, 0, 0, 0.9)]文章来源:节选自《生态旅游视角下海洋保护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理与路径》,原刊于《生态学报》2023年第12期
3 w5 z+ T7 S, y[color=rgba(0, 0, 0, 0.9)]作者:李淑娟,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梁晓丽,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硕士;隋玉正,系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副教授;于国旭,系长岛国家海洋公园管理中心主任;张朝晖,系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