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网站公告 |
吾爱海洋论坛交流QQ群:835383472
立即注册
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海洋圈
海洋讨论圈
海洋大学
海洋就业
海洋仪器
门户
Portal
论坛
BBS
排行榜
Ranklist
动态轨迹
本版
文章
帖子
用户
动态足迹
资迅
资迅
海洋科普
海洋资讯
海洋技术
海洋数据
海洋专业
海洋成果
升学
升学
海洋专业
海洋院校
高校介绍
考研资料
上岸经验
资料共享
工作
工作
大学高校
海洋大学
会议信息
工作互助
海洋仪器
海洋科考
吹水
吹水
论坛建议
广告专场
工作分享
行业交流
工作交流
论坛规则
吾爱海洋
»
论坛
›
科研交流区
›
科研成果分享
›
姜玉环等:BBNJ环评的国际法义务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姜玉环等:BBNJ环评的国际法义务
[复制链接]
kscg7a827t
楼主
发表于
科研成果分享
2022-12-12 13: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 237
BBNJ
环评的国际立法建立在大量国际实践和国家实践基础上,是对国内环评规则和国际通行实践的国际法成文化过程。现有的环评相关国际法律文书和国际案例中所反映出的国际法意涵,对理解
BBNJ
环评立法的规则取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 c6 I N' `+ w3 ^
一、
BBNJ
环评的国际法地位
/ W& @8 t3 H( F9 F4 @+ m+ _
国际环境法中的环评规则诞生于国内法体系。自
1969
年美国首先建立了环评制度以来,迄今已有超过
100
个国家确立了环评国内规则。在国际层面,随着跨界环境污染问题的加剧,针对具有严重跨界环境损害风险的拟建项目实施环评的做法逐渐被一系列国际法律文书所确定,包括区域性条约《关于跨界背景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约》(简称《埃斯波公约》),多边国际条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UNCLOS
)、《生物多样性公约》(
CBD
)、《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防止倾倒废弃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简称《伦敦公约》)及其《
1996
年议定书》、《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等,相关规定在各条约适用范围内为成员国确立了环评义务,对于环评理念被广泛接受后的国家实践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此外,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UNEP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FAO
)、国际海底管理局(
ISA
)、《生物多样性公约》(
CBD
)等国际组织或框架也制定多个环评相关自愿性准则,为国际环评规则的发展和形成统一、持续的国家实践提供了具体行动指导。然而,从上述国际文书来看,大多数条约仅规定了一般性环评义务,某些规定具体内容的条约缔约国数量有限,而其他多数“建议”、“指南”或“准则”文件缺乏强制性法律约束力,这就可能导致实践中各国对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环评具体规范要求存在不同理解,这种不确定性会削弱环评的实际效用。因此,在缺乏统一公认的环评规范情况下,国际司法实践可以为新的
BBNJ
环评规则的形成和发展提供具有普遍意义的启示。
$ T; B: C7 C8 M
国际司法实践从习惯国际法角度确认了跨界背景下进行环评的一般义务。国际法院在
2010
年“乌拉圭河纸浆厂案”中认定环评作为一个整体性规则已发展成为一般国际法,并指出制定环评规则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属于国内法的自由裁量范围。国际法院在
2015
年“特定活动案”中进一步澄清了环评规则的基本要素,对于更广泛语境下的适用具有借鉴意义。国际海洋法法庭海底争端分庭在关于深海海底采矿的咨询意见中指出“法院在跨界情况下的推理可适用于对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有影响的活动,‘共有资源’同样适用于属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资源”。这表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可视为国际社会的一种“共有资源”,活动的不利影响可能损害其他国家的利益,这种情况可视同于“跨界背景”。因此,对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可能产生影响的活动进行环评属于国际环评义务的一部分。
; z2 T1 v3 K7 I# [
二、国际环评义务的基本特征
) p7 C. x h2 I6 I1 a6 f
结合相关国际法律文书和国际司法判例,可以归纳出国际环评义务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 T( y5 I' h$ I- l
第一,环评具有前置性,即活动发起国须在开展活动之前预测、评价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实现预防不利影响的目的,同时,是否在活动前适当履行了环评义务也是判断当事方是否有效履行防止严重跨界环境损害的适当注意义务的重要依据之一,这在纸浆厂案和特定活动案中得到了确认,也被诸多国际文书和国家法律所认可。
# Q/ _$ C5 Y+ L+ y9 ~" _
第二,环评需开展“双重评估”,活动发起国首先有义务开展初步风险评估,以确定是否存在严重损害的风险,只有在存在严重损害风险的情况下,国家才有义务进行环评,反之,则无此义务,这一判定过程属于环评的筛选阶段。然而,实践中确定“严重”损害的证据标准并不明确,主要依赖发起国自主判断,但是对其是否适当触发了环评义务仍然需要具备充分理由,判定标准的合理性及相关证据资料的可说明性对于确定是否有效触发环评义务以及履行适当注意义务至关重要。
- e1 A. Z1 P' C% t5 _
第三,环评以程序性义务为主,主要是一种程序或过程,《埃斯波公约》和《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明确将环评界定为一种国内程序。国际法院相关判例中也针对环评程序性义务进行分析,国家在相关实体义务上具有较大自由裁量权。在环评结果对活动决策的影响上,环评被认为是一种决策辅助工具,有助于提高环境因素在决策过程中的地位,从而使决策能够充分合理地执行,这表明了环评的程序性和实质性要素之间的关联性,但尚不足以支撑其构成决策的决定性因素。随着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未来也可能通过逐渐强化环评过程中的实质性义务以平衡国家利益和国际社会公共环境利益。
+ t0 ^+ g1 m! E9 l7 T3 ]
第四,环评与其他义务具有相关性,环评义务的产生与国际法上的预防义务和适当注意义务密切相关。环评义务首先是一项旨在防止重大环境损害的独立义务。同时,在跨界背景下,环评又被认为是支撑国际法中“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和适当注意义务的一个程序性推论,如果环评确认存在重大跨界损害的风险,活动发起国又产生相应的通知潜在受影响国家并与之协商等相关义务。另外,环评义务还具有持续性特征,即在整个活动期间须持续监测可能产生的影响,既是对评估结果的验证,也是后续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埃斯波公约》还明确要求根据监测情况开展项目后分析。可见,环评既有其独立的义务属性,又与其他环境义务和管理过程密切联系。
5 S0 n8 O" z0 r
0 a& ?. z: G4 i$ P0 b
文章来源:节选自《
BBNJ
国际协定环评规则制定中的焦点问题分析及中国应对》,原刊于《太平洋学报》
2021
年第
5
期
Q; c$ d/ X- W; N& A6 a* [
作者:姜玉环,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海洋环境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张继伟,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海洋环境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正高级工程师
国际
国际法
义务
回复
分享
举报
使用道具
上一篇:
海洋所研究揭示俯冲蛇纹岩释放硫酸盐流体交代弧下地幔
下一篇:
施余兵:BBNJ国际协定谈判与基于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构建的中国方案
相关帖子
2024-7-19
土卫六的海洋有何特征?国际最新天文学研究揭秘 - 海洋地震研究机构
2024-7-19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保护海洋生物 海洋执法人在努力 - 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案
2024-7-20
2023厦门国际海洋周开幕 五项发布内容全方位助力海洋高质量发展水果含糖量排行榜,也许你认为的高糖水果,很可能含糖量很低 - 海洋资源管理组织
2024-7-21
重磅征文! 第七届国际生态峰会 EcoSummit 2024 • 沿海与海洋生态系统 - 沿海生态系统管理
2024-7-21
国际最新研究:海洋漂浮塑料95%大于2.5厘米 存续时长或超预期3年前,宁夏7岁女孩一笑成名,父母却拒百万签约,如今怎么样了? - 海洋微塑料研究机构
2024-7-22
国际最新研究:海洋漂浮塑料95%大于2.5厘米 存续时长或超预期她17岁丧夫,守寡79年去世,睡前有一特殊习惯,让人折服 - 海洋科学期刊发表
2024-7-23
3000余种装备技术将亮相第六届国际潜水救捞与海洋工程装备展览会汪小菲老婆晒婚后生活,Mandy出门有司机接送,豪宅健身很精致 - 深海潜水技术
2024-7-25
上半年,上海洋山口岸入出境(港)国际船舶创同期历史新高 - 海洋观测船舶
2024-7-30
魏德才:《海洋渔业资源养护的国际规则变动研究》 - 海洋资源管理规范
2024-7-31
2023厦门国际海洋周开幕 五项发布内容全方位助力海洋高质量发展她与孙女一起嫁给乾隆,自己受宠成为皇后,孙女却孤独终老 - 海洋资源管理组织
全部回帖
暂无回帖,快来参与回复吧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懒得打字?点击右侧快捷回复
选择快捷回复
楼主发贴辛苦了,谢谢楼主分享!
楼主太厉害了!楼主,I*老*虎*U!
这个帖子不回对不起自己!
这东西我收了!谢谢楼主!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既然你诚信诚意的推荐了,那我就勉为其难的看看吧!
其实我一直觉得楼主的品味不错!呵呵!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楼主,大恩不言谢了!
楼主,我太崇拜你了!
社区不能没有像楼主这样的人才啊!
【吾爱海洋论坛发文有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kscg7a827t
活跃在2021-7-26
您看了很久哦,登陆下吧!
下次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点此找回!
登陆
新用户注册
用其它账号登录:
关闭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