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观点】围海造地严重影响海洋生物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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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围海造地、超采地下水资源等行为带来的影响日益严重,湿地和生物多样性受到了破坏,沿海地区海水倒灌、地面沉降的状况持续不断,而对于专门从事海岸带研究的全国人大代表、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印萍来说,这些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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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萍很忙,记者来到她办公室的时候,房间里挤满了人,办公室里到处摆放着各种随时使用的文件,她正在给团队成员安排工作。印萍快言快语,给人的感觉很是爽朗。采访直奔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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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研究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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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环境地质工作是基础性研究,和房地产、金融、医疗卫生、物价等行业不同,很多人认为同自己的生活比较遥远,实际情况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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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萍:不是。环境地质工作是探索人地之间关系的,研究的是地质环境和人类活动的相互作用和反馈机制,比如全球气候的变暖、海平面的上升、风暴潮的加剧、极端气候等自然灾害,再比如极端降雨导致的入海河口的内涝、陆源物质向大海的快速输送累积对局部地区海岸带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等等。这些都是环境对人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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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比较关注的是人为污染物随江河入海、黄河长江流域环境变化对近海的影响,以及海岸带的土地利用,围填海、建桥、海底隧道、海上采砂、过度捕捞等等对海洋局部地区生态环境的侵蚀破坏等等。这些是人类对环境的影响,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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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你们的研究具体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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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萍:我们地调局每隔10年或20年都会对河流、近海、远海地区进行一轮调查。当然,我们调查的网格、密度和强度是不一样的。尤其是调查人类通过大江大河排放的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等,以及大自然的变化对海洋海岸带地质环境、对鱼类也就是我们食物链的影响。这些都非常具体,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甚至是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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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除了关注全球变暖、全球海平面的上升等问题外,近期您关注的焦点还包括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所导致的海岸带侵蚀和淤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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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萍:是的,港口航道担心淤积问题,旅游的海边沙滩同样也怕淤积。因为围海造地、工程建设导致海水动力环境发生改变,如果波浪或沿岸流场在旅游海滩周边减弱,可能会引起细颗粒沉积物的沉降,导致海滩沉积物的细化泥化甚至黑化,那么,沙滩的旅游价值就降低了,对区域经济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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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海造地严重影响海洋生物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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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上马了很多围填海工程,这些工程对海洋的生态环境影响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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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萍:我国围填海工程的历史久远,从明朝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都有,但都是以防灾自救为主,兼顾造地生产。新中国成立后,围海造地有三个高潮阶段,一是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之前,主要以粮食和盐业生产为主,这就变成向海要地了,这一阶段围填海的规模较大;第二个周期就是改革开放之后到2000年前后,以海水养殖为主,特别是海参、鲍鱼、对虾的养殖,大量占用了近海岸。这几年,好多地方开始拆掉这些养殖池塘;第三个周期,2000年至2015年,工业用地需求增多,城市建设扩大,建设用地指标减少,沿海地区的开发区、临港工业园区、滨海新区建设等加大了向海要地的需求,这一阶段围海规模大速度快。比较典型的区域有天津的渤海新区、山东莱州湾、江苏南通盐城、浙江杭州湾、温州湾和福建湄洲湾,海南更是大规模建设了人工岛并开发泻湖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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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2010年至2015年,是填海速度特别快的一个时间段,上海、浙江、江苏的一些地方,二至五米等深线的地方都已经成为填海区了,特别是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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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湿地组织对滨海湿地下的定义是等深线六米以上的区域都属于湿地范围,我国一般认为湿地是滩涂和潮间带以上经常积水和生长湿地生物的范围。围海造地都填到五米水深的位置了,对湿地的破坏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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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会造成哪些直接的破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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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萍:大量围海造地导致了湿地的大面积缩减和碎片化。而碎片化之后就更容易被破坏,不易修复。湿地海滩本来是连在一起的,生物的繁殖哺育、栖息地遭到破坏,鱼虾的产卵场也遭到了破坏,仔鱼仔虾的栖息地摄食地没有了,直接带来的影响就是我们的渔业资源水平急剧下降,影响到人类的食物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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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序超采地下水导致地质灾害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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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我在资料中看到,我国是个缺水的国家,尤其是我国北方地区严重缺水。按照供需平衡原则,每年开采多少,地面雨水河水就应渗入补充多少。如此,浅层地下水位方能保持不变,不会产生因枯水而引发的地质灾害。目前,我国河北、天津、北京和山东部分地区的地下水开采已经达到90%以上,有些地区甚至超过了100%,属于严重超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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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萍:地下水超采问题是我们研究的主要工作。地下水超采是我国北方普遍存在的比较大的问题,像山东潍坊的北部地区、青岛的平度莱西地区、河北的一些地区都属于超采严重,而且没有大江大河的水源补充。像河北、山东、山西、陕西就是沿黄河地区,虽然有黄河水的补充,但是根本就不够,而且地表水还存在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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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前些年,上海市因为地下水超采,对地面造成了一些影响,现在情况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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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萍:上海市以前欠账比较多,上世纪60年代超采严重,出现了地面大面积沉降,最大的地面沉降已经达到三米多了,这是非常严重的。好在上海属于南方地区,南方地表水丰富。上海早已停止地下水的开采了,现在基本上是占补平衡,补充回来了。我国真正超采严重的还是黄河流域和淮河流域。大致的情况是,河北、天津都存在超采的问题,山东地下水开采量达到了90%,局部地区也是超采的,而福建浙江的地下水开采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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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海岸带的地下水水质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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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萍:关于地下水的水质情况,海岸带地区地下水的水质整体评价是比较好的,局部地区不宜作为直接利用水,这些地区由于浅表以海洋沉积物为主,大多在海洋环境中形成,孔隙水是咸水或是卤水,所以不能直接利用,但并不表明它们受到了污染;90%还是可以直接利用的,27%可以直接作为饮用水,30%可以作为工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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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在我国北方地区还是比较紧缺的,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的一个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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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沿海地区地表水被超采之后,容易引发地面沉降、海水倒灌等灾害。补充地下水是不是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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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萍:可以做回灌,但是客水的来源以及成本何在?当然,周期也很长。另外,只要不持续超采,大自然总能慢慢恢复的,雨水可以对其进行补充。比如上海恢复得还是比较好的。近20年来,上海的沉降量已越来越小,以前一年的最大沉降就能达到10厘米,现在逐渐变成了两三毫米,他们采取的办法就是补充地下水。现在我国的很多北方地区也开始限制开采了,比如青岛的市区地下水早就不允许开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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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涉及海洋和水环境污染类的公益诉讼案件会越来越多,全国人大代表、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印萍建议国家应建立科研机构和司法机关互动平台。而这一建议同前不久她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次座谈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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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萍的办公桌上就有一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为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而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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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萍告诉中国商报记者,科研人员平时都是潜心做好自己的科研课题,很少关注司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在办理公益性案件诉讼时需要我们提供专业性的技术支撑,这些以前我们是不知道的。同样,我们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也需要司法机关的介入。经过沟通后,我们的想法同最高检、最高法的工作思路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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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中,我国有很多从事公益性科研工作的事业性单位,具体从事海洋环境生态研究的单位就包括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所属的科研调查单位,中科院和教育部的很多科研力量也会开展相关的工作。“有很多专家和很多技术力量,但是比较分散。我认为应该整合起这些力量,建立专家平台,为我国保护海洋环境的公益诉讼提供技术支撑。包括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或者在生态补偿的评估方面,我们都可以提供一些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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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萍表示,他们本就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做这些技术支持不会涉及资金问题,更不会给国家增添负担。“比如,在我们这里可以挂牌XX实验室、XX实验基地,或者在海事法院建立专家咨询组等等,这些科研机构在给司法机关提供技术支持的同时,还可以向他们提供一些办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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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萍说,此前他们在做调研过程中发现过一些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问题,但因为不熟悉司法反映渠道,大多数线索只能随着调研成果以项目报告或论文的形式反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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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需要很长时间,可能这个报告或者论文要等五年以后项目结束了才能体现出来,但已时过境迁、为时已晚。要知道,有些问题是正在发生的,需要马上处理。”印萍认为,如果国家能够设立科研机构和司法机关的公益诉讼互动平台,就能迅速办理这些刚刚发生的案件,会更及时有效地保护我国海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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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海洋环境方面的专家学者,印萍表示,下一步,将在履行好全国人大代表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为最高检、最高法等和地方司法机关海洋公益诉讼相关的服务渠道,更好地为其提供科技支撑,共同维护好我国的海洋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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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海洋知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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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悦来
活跃在202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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