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观点】提高我国环境司法能力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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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从事海岸带地质环境调查研究近30年的科研人员,印萍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破坏海洋环境的违法问题。2019年2月,在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海洋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调研座谈暨“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部署会上,她强烈意识到司法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急需海洋环境领域的专业技术支撑。如果能打通科研单位与司法机关的信息沟通渠道,加强协作配合,将不断增强合力,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快推进海洋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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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印萍带来了《完善海洋生态环境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相关制度机制》和《科研司法互动 建立海洋环保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平台》两项建议。这是提高我国环境司法能力,保护生态环境,节约科技资源的双赢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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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科研互动,建立环保公益诉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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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涉及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会越来越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情况通报,2018年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激增,1月~11月,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53万件,其中,检察院提起的海洋公益诉讼立案55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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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实是,我国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刚刚起步,司法保障生态文明国策对法、检两院队伍的环境司法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员额编制紧张的情况下要应对激增的诉讼需求;另一方面,要不断适应环境保护方面的专业需求。环境污染,特别是海洋环境污染鉴定、评估和修复,具有极强的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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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萍表示,从目前环境领域的司法实践看,普遍面临以下问题: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和配套司法鉴定评估标准不健全,司法队伍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环境司法鉴定评估能力不足,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少,鉴定费用高、周期长,环境损害评估基础性信息资料缺乏,司法判决后评估和跟踪难,生态修复效果难以评估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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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与大量需求相对应的却是并不缺乏的供给,只是没有一个平台将两者联系起来。印萍介绍,我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和所属机构均有大量的专项调查工作,生产出大量的环境资源领域数据信息,但是没有及时转化为司法领域的技术支撑。调查工作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多以专业报告的形式向上级部门提供或反映,成果产出周期长,未能及时转换成司法诉讼线索,导致环境问题不能被及时发现和遏制。高校、研究单位的很多环境实验检测平台和鉴定评估平台也没能发挥为司法工作服务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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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她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与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互派业务骨干挂职、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相互移送案件线索、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协同举办专项业务培训、共同推进智慧海洋工程等机制建设和司法执法实践,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多个领域找准结合点统筹协调推进,自上而下解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损害鉴定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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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所属的调查机构建立畅通的渠道,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环境污染问题、环境违法事实的线索;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环境调查、评估和鉴定,特别是长期跟踪重大环境资源案件,开展环境生态修复的后评估,为司法追诉和类案审判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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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建立公益性环境资源诉讼技术支撑平台。各级检察院和法院应加强与环境资源公益性研究机构的合作协作,在现有的专业科技平台上加挂“环境公益诉讼科学实验室”“环境公益诉讼技术平台”等,利用好现有环境资源领域技术平台,更好的为环境司法提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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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建立环境公益诉讼专家库,组织专家参加环境司法活动,提供技术咨询,缓解司法队伍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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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质工作,支撑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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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做好地震、气象、水文、地质、测绘工作。虽然只有短短一句话,但印萍还是感到很振奋,因为她太明白加强地质工作的意义。“海岸带开发强烈,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生态功能急剧衰退。严峻的形势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地质工作,支撑海岸带自然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印萍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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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自然资源部相关部门对我国海岸带地质灾害和环境开展了大量调查研究。特别是近3年,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工程组织全国和分省海岸带资源环境编图,对地质灾害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指出活动断裂、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海岸侵蚀淤积、风暴潮等重大地质问题对部分城市与重要基础设施的威胁。同时,研究表明,我国滨海湿地破坏和退化严重,生态问题突出。滨海湿地退化主要因素有海岸侵蚀、海面上升、风暴潮、河流断流和输沙量减少、气候变化、围垦、城市港口建设、污染、油气开发等导致的水文过程、水壤质量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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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上看,目前我国海岸带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处于‘基本情况大致清晰,但灾害动态掌握不足、机制不明,灾害监测网建设严重滞后’的状况。我国滨海湿地工作处于‘理论和技术体系已初步建立,但覆盖面积有限,种类单一,多圈层生态系统监测网建设严重滞后’的状况。”印萍介绍了她所在的团队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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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呼吁,海岸带、滨海湿地工作尚未形成完整的灾害地质和生态地质调查技术方法体系与监测格局,灾害和生态评价、预警预报和修复能力有待大幅提升,急需加强地球系统科学理念指导,注重调查、监测、评价和治理一体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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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海岸带地质工作?他们建议,应聚焦海岸带高危区和重大隐患区,推进海岸带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我国海岸线漫长,不同区域、不同海岸类型面临的自然灾害也不尽相同。如台风、风暴潮易受灾区是浙江、福建和华南等地;海水入侵易受灾区是辽宁、河北、山东等地;地面沉降易受灾区是津冀、长江三角洲等地;浅层气、海底滑坡主腰分布在东海和南海陆架区;长江三角洲、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具有多种地质灾害效应叠加。建议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突出重点,精准支撑主要自然灾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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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陆海统筹推进海岸带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提高调查评价精度,将海岸带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纳全国减灾行动计划总框架,建设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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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其次,提高海岸带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为政府避险决策提供技术支撑。“自然灾害对海岸带影响是系统性的,灾前预警预报、灾后评估修复都需要地球系统科学为指导,综合运用多种专业知识,评估自然灾害对海岸带系统带来的破坏,为灾后修复提供地球系统解决方案。建议探索开展海岸带变化、风险和脆弱性模型研究,构建事件性预警预报信息平台,创新服务产品,有效为政府避险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印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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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加快海岸带陆海一体地质灾害综合监测体系建设,优先构建河口、湾区地质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印萍说:“河口、湾区经济发达,开发强度大,避让空间受限,地质灾害风险和受威胁人口、经济损失逐年增大。优先在河口、湾区陆海统筹开展地质灾害长期综合监测体系建设试点示范,通过监测持续获取数据,掌握变化规律,提出趋势预测和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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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加快开展全国滨海湿地生态地质调查。加强地质要素在湿地生态过程中作用机制的研究,开展影响湿地生态要素或属性的地质调查,加强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结构、生态功能、演化过程、碳汇、沉积物重金属迁移规律等研究,抓住影响湿地生态地质变化的关键地质因素,为滨海湿地保护修复与治理提供地球系统科学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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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提升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技术支撑能力,统筹考虑地质灾害防治和相关生态保护修复。“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能大力提升地灾防治能力。比如,海堤和护岸工程是沿海地区防灾减灾的重要手段,但物理海堤建设改变了自然海岸线,破坏了原有沿海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而生态海堤是加强海堤对台风、风暴潮物理防护功能基础上,提升海堤生态价值,促进海岸生态修复和保护。”她的团队建议,开展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关键技术攻关,推广芦苇、翅碱蓬等盐沼湿地修复成功经验和技术方法,选择多类型滨海湿地开展修复试点,编制滨海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和修复技术标准,引领地方政府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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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海洋、关注海洋、研究海洋,印萍为海洋奉献着自己的能量,但她认为,光靠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海洋,我们要携手行动!”印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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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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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悦来
活跃在202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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