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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以下简称《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正式生效,中国成为首批缔约国。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中外人士认为,参加《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展现了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坚定决心,彰显了中国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负责任大国担当。 0 v; g- G& }' _" t
“为全球海洋治理注入新动力” $ g. B$ d% r5 e, R& j( R" w+ `3 j
《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是联合国框架下的重要国际条约,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础上,以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生物多样性为目标,聚焦深海遗传资源、海洋保护区、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四大领域,为各国深海远洋活动进一步确立法律规范,深刻影响国际海洋秩序。 + ]! D2 C5 m& O4 H! w
《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的通过是国际海洋法的里程碑。该协定强调通过保护海洋生态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引导各国深海远洋活动实现绿色转型,助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对推进全球海洋治理、维护国际海洋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0 G; X2 |' H$ a: {) r3 e2 H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的生效是“海洋和多边主义的历史性成就”,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生物多样性制定了具有约束力的规则。
\ g( v2 k( ^, q1 t 中国自然资源部国际合作司(海洋权益司)司长陈丹红表示,《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是现阶段最重要的涉海国际条约,也是新时期全球海洋治理的重要法律基础之一。“该协定为各国从事深海远洋活动确立更多规范、设置更高标准,致力于塑造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为全球海洋治理注入新动力。” 2 Q/ N. r: F( F. b$ e* ~
国际环境与发展研究所气候变化领域专家安杰莉克·普蓬诺表示,长期以来,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管理法规不完善,开发利用不规范。“《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填补了国际法及海洋治理领域的一项关键空白,其正式生效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各国携手共担责任,让各项承诺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海洋保护行动。” 7 l$ Y/ G0 w+ O2 l: w
中泰气候与海洋生态系统联合实验室副主任沙勒姆拉·桑玛尼表示,《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的达成有力证明多边主义仍是应对全球挑战、管理公共产品的有效途径。“面对共有共享的人类蓝色家园,即便利益诉求多元、发展水平不一,只要坚持相互尊重、对话协商、共担责任,国际社会完全有能力就复杂议题达成制度性安排。” 8 V7 L K+ @9 `6 @ t
总部位于瑞士的“海洋关怀组织”首席执行官法比耶娜·麦克莱伦表示,《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的正式生效标志着国际社会在海洋治理领域迈出了关键一步,意味着世界仍能通过多边主义的力量解决共同问题。“该协定为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保护与治理打下坚实基础,助力这片广袤海域成为海洋生物的安全家园。” 3 U& [2 g8 G& \# }
全球环境基金代理首席执行官克劳德·加斯孔表示,这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向前迈进的重要一步,作为《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资金机制参与方,全球环境基金将为发展中国家推动落实该协定提供助力。 7 N. I" X2 g2 l( `
“中国始终是推动完善全球海洋治理的 2 A; r1 G# u2 b' u9 Z
坚实行动派”
. ]5 B; F# E: j# Q! T I0 M 《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谈判进程始于2004年,2023年6月19日以协商一致方式获得通过,并于同年9月20日开放签署。中国全程参与《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谈判,在协定开放签署首日即签署,成为首批签署国,并在协定生效前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批准书,成为首批缔约国。
2 t9 C& F- [+ s' l6 \ 作为深海远洋活动大国,中国为《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达成作出重要贡献。中国自然资源部中国大洋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唐冬梅表示,早在2004年非特设工作组讨论阶段,中国便参与了该协定核心内容的磋商。“谈判过程中,中国在弥合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分歧、推动形成一揽子决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9 G( b" t" j1 e/ F- Y; ?( a1 k 陈丹红介绍,谈判过程中,各方就深海遗传资源等关键问题分歧很大,甚至立场尖锐对立。“中国兼具深海远洋活动大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双重属性,深度参与谈判全程,在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同时,又加强同立场相近国家的协调,弥合各方立场分歧,有效推动该协定最终达成,得到各方高度评价。” # m h& @! Y- I: R
印尼全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维罗妮卡·萨拉斯瓦蒂认为,《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涉及深海遗传资源和受益分享机制等敏感问题,谈判过程中各方利益严重碎片化,中国始终秉持寻求广泛共识立场,推动弥合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分歧,切实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与公平正义。“坚持将自身利益与全球利益相协调,中国始终是推动完善全球海洋治理的坚实行动派。”萨拉斯瓦蒂说。
6 B ]$ g: K" p& { “海洋关怀组织”海洋政策专家约翰尼斯—亚历山大·米勒表示,中国成为首批缔约国,向世界释放出“保护海洋是全球共同的责任”这一积极信号。“《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并非只是一项新的法律文书,而是多年多边努力、艰苦谈判与无数次会议积淀的成果。该协定的正式生效再次印证一个道理:当各国面对挑战愿意携手行动时,多边主义就能发挥实效。”
, l! S- I7 [$ A( Q “中国的生态治理经验为世界提供重要参考” 2 T5 P. |. [" a- {7 r) |5 Q
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持续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国际社会一道积极推进全球海洋治理,将海洋建设成世界各国共享的和平安宁之海、繁荣发展之海、文明交融之海。 5 _0 I: }. O( s. g3 X8 W
唐冬梅表示,中国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从全新视角阐释人类与海洋和谐共生的关系,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当下全球海洋治理面临诸多问题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解决。以加入《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为契机,中方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在提升深海认知的基础上形成合力,为全球海洋的开发、保护与利用提出具有实践意义的可持续发展方案。” ; r4 @& e4 I8 w
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深海生物学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张海滨认为,中国具备全海深、全海域调查能力,在载人深潜、深海生物遗传资源研究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中国成为《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首批缔约国,将进一步促进中外科研界交流合作,加强认识深海生物多样性、推动对深海生物遗传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用科研力量增进人类共同福祉。 & b7 z+ ]8 m O+ k
“中国的生态治理经验为世界提供重要参考。”萨拉斯瓦蒂表示,中国成为《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首批缔约国进一步印证了中国的生态文明理念不仅在国内得到贯彻,更通过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世界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 L& t3 T% X: M- Q
葡萄牙阿尔加夫大学海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阿德利诺·卡纳里奥表示,中国近年来在生态治理领域取得显著进展,为世界提供了许多可资参考的经验。面对变乱交织的国际环境,中国成为《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首批缔约国,再一次展现了大国领导力。“希望以此为契机,所有志同道合的国家能够加强相关领域合作,共同抵制单边主义。” ! l% O. v8 p( \) @% a" I+ B8 ?
桑玛尼表示,《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不是简单限制开发,而是强调以科学为基础的养护与合理利用,这一思路与中国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度一致。“近年来,中国在打击非法捕捞、加强国际海洋合作等方面持续发力。中国的参加,有助于推动该协定从‘纸面规则’转化为实际行动,共同推进全球海洋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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