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4年工作要点发布! - 海洋污染法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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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对2024年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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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如下——

总的要求 # [; l/ x. T v6 p! @% H9 b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大食物观,坚持和加强党对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以统筹抓好渔船生产安全和资源保护执法为重点,加快推进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基层建设,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渔船检验监督、渔业船员培训、用海用岛项目监管,持续深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省际合作、山海协作和闽台融合,聚焦海洋文化环境、营商环境、法治环境、生态环境、舆论环境、廉洁执法环境,突出执法工作针对性、有效性,着力全链条布局、全要素保障、全方位推进,有效促进海洋与渔业资源合理利用,坚决维护渔业安全渔区稳定,全力推动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持政治引领,确保事业发展正确方向0 U4 k* ^! D1 c# ?- v- l

(一)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推动工作的“第一动力”,一体推进主题教育、对党忠诚教育、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纪律教育,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二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主体责任运转落实机制,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信息队伍管理,健全完善舆情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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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筑牢“政治之魂”。二是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化内化转化,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与渔业工作的重要论述,激发党员干部奋发有为,涵养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三是大力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传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关切群众呼声心声,及时协调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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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造坚强战斗堡垒。一是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以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模范机关建设、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深化“近邻党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支部规范化水平,增强党建工作质效。三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培育党建与业务融合品牌,涵养政治忠诚,锻造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海洋与渔业执法铁军。

二、统筹抓好渔船生产安全监管和资源保护执法“两大重任”,以强有力措施维护海洋与渔业生产秩序安定稳定! y5 Q8 `& G% }; X

(一)筑牢底线,全力保障渔船安全生产。一是按照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2024年渔业平安守护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方案》,定期开展海上联合执法,加大对商渔船交汇密集区、事故多发水域的巡查力度,坚决防范商渔船碰撞险情事故特别是海上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渔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二是落实“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人证相符”总要求,以进出渔港报告为抓手,加大港内巡查与违规处罚力度,严防渔船“带病”出港作业。三是加大渔船登检频次,开展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救生设备不足和擅自拆卸、关闭安全救助终端、变更作业类型等不适航的违法行为。四是督促落实船东(经营主体)、船长、船员安全责任,加强对渔船组织化公司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职务船员配备不齐、人证不符、不服从安全指挥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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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拳打击,全力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一是扎实开展海洋伏季休渔与闽江禁渔执法监管。(1)严格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紧盯外省籍渔船、专项(特许)捕捞船等重点监管对象,以8月1日、8月16日为重要节点,以北纬26度30分为分界线,严打应休渔船擅自出海捕捞行为,严防闽浙、闽粤交界海域渔船违法跨省跨线作业,确保海上生产秩序稳定,保障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2)指导开展“安澜闽江”专项行动,部署排查非法捕捞高发频发区域,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推动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禁渔目标,有效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二是坚决打击“三无”船舶、乡镇船舶违法捕捞和电鱼、炸鱼、使用违规渔具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1)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深入开展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深化涉渔船舶“一查两严管”专项行动,积极指导配合属地乡镇,重点严厉打击12米以上乡镇船舶、大马力快艇违法涉渔活动,坚决依法没收拆解涉渔“三无”船舶,推动实现动态清零。(2)严厉打击电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最大限度压缩电鱼、炸鱼船舶的生存空间。(3)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执法行动,坚决清理取缔“迷魂阵”等各类违规渔具。三是全力维护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制定《2024年福建省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量执法工作方案》,提高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配合推动超规划养殖清退工作,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以“大黄鱼、海参、大口黑鲈”主产区水产养殖单位为重点监管对象,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人用药物等各类水产养殖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四是着力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深入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经营利用和人工繁育场所,严查违法猎捕水生野生动物、未按许可核定事项繁育水生野生动物以及非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打击非法放生、丢弃境外引进水生野生动物行为,进一步提高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平。五是持续规范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秩序。(1)配合海警、公安、海事等涉砂单位开展打击海域违法采砂执法行动。(2)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标对表、举一反三,特别是强化无居民海岛专项执法巡查力度,加强海岛保护宣传,持续做好督促跟踪,确保整改到位。(3)聚焦例行海洋督察及其整改清单,及时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交付的海洋督察指导监督任务,对问题较多的县(市、区)下沉开展监督检查。(4)常态化开展疑点疑区核查,根据2023年上半年“回头看”工作发现的问题,建立移送线索、通知整改清单月报工作模式,探索建立问题整改、立案衔接机制。(5)探索海上温泉及海砂等违法案件适用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工作,拓展实施海洋观测预报执法检查,规范海洋观测预报活动。

三、持续推进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基层建设,全面提升海洋与渔业执法保障水平& `' h4 D% {, ^. x

(一)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一是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制定出台《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行为规范》。二是指导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实施队伍素质提升计划,举办业务能力与技能培训。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岗位能力训练,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制作以及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新型执法装备应用等,定期组织现场演练,适时开展执法技能、劳动技能等竞赛活动。四是深入实施“导师制”年轻干部培养机制,采取教育培训、现场执法、驻点帮扶等形式,全方位加强干部培养和实践锻炼,重点提升应急处突、服务群众、风险防控和文明执法能力,培养“全能型”高素质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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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装备建设,大力提升科技保障水平。一是编制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船艇建设规划,加快推动600吨渔政船建造步伐,积极协调闽东、闽中执法基地码头建设事宜。二是积极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设备、通信终端、8001船救助艇等执法装备配备,提升网上办案、调查取证能力。三是做好船艇加油、航修及制式服装等项目采购工作,优化执法船艇后勤保障机制。四是完善无人机执法使用管理规定,探索研究应用无人机测绘、应急救援等赋能效果,发挥无人机飞手“传帮带”作用,提升轻微型无人机配备以及操控技能水平。五是积极争取2024年度海洋灾害防治等建设项目,提升应对海洋灾害能力水平,实现全省近海海域实时监控、目标识别、信息融合、联动指挥。六是健全完善总队一体化系统办公平台和打击海域违法采砂执法联动信息平台建设,强化总队网络安全维护。七是开展涉案船舶扣留停泊点调查摸底工作,推动涉案船舶集中靠泊管理服务项目,切实消除海上执法“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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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基层建设,不断夯实基层执法基础。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全力配合推进我省市、县执法机构改革。在机构改革期间,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二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努力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三是指导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责任下压、重心下移、保障下倾,加快推进宁德霞浦、泉州惠安、龙岩上杭等试点中队标准化改造,擦亮为民服务窗口,提升基层执行力。四是指导基层行政执法机关党组织建设,推进执法队伍革命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坚持“执法+服务”并重,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9 p n9 e5 p4 U. p: |0 i

(一)强化普法宣传服务,做好“八五”普法后半篇文章。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工作计划,通过媒体宣介、举办培训等形式,加大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二是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积极开展涉海涉渔周年纪念日、传统节日宣传活动,开设公众号《每周普法》专栏,推动普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强化《海洋环境保护法》《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等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教育引导广大沿海群众和用海业主依法依规用海,提高海洋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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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渔船检验服务,把严渔船安全关口。一是充分发挥渔船检验源头管控作用,建立健全渔船检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开展渔船建造检验质量、防污染设施配备以及设计图纸审查等专项检查,持续推进渔船检验规范化建设。二是支持基层渔船检验机构开展检验机制创新工作,落实渔船建造技术条件评价“提前服务”与“及时服务”机制,构建高效便民检验服务体系。三是强化渔船建造、设计、检修检测机构监督,扎实开展技术条件监督,督促各方严格履行渔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四是严格执行开工前检查制度,有序推进渔船标准船型评价工作,持续强化渔船检修检测活动监督。五是实施船用产品制造企业年度监督,高质量完成船用产品日常检验工作。六是持续开展渔船无线电“一船多码”整治,严禁为“一船多码”渔船签发或签署检验证书,严厉查处擅自编制、故意篡改渔船识别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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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船员培训服务,提升渔业从业人员素质。一是督促船东组织船员接受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职务船员最低安全配员和持证上岗制度。二是强化渔业船员培训的事前、事中执法,依法做好船员考试发证工作,把好培训质量关,三是加强渔业船员安全教育,深化“商渔共治”行动,化解商渔船碰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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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用海项目服务,保护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聚焦我省2024年度海洋经济重点项目用海,做好海洋能源开发、海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远海养殖平台等项目执法监管服务。开展厦门湾口等已批海砂用海项目联合执法检查,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切实保障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五、深化落实执法协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C4 ?" W) h* X) G

一)密切部门协同。一是深化公安(海防)、海警、海事等海上执法部门联动协作,严厉打击海上各类涉海涉渔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主动对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实施“综合查一次”,促进“执法+监管”工作合力最大化。三是争取水技、检测等机构技术支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互动,深入推进重点养殖品种专项整治,紧盯上市前和重大节日期间等关键节点,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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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省际合作。主动对接沿海省份,联勤联动、联防联控,严防渔船跨省捕捞行为,重点加强闽浙、闽粤交界海域及闽江、汀江、九龙江等重点流域的巡查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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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山海协作。继续实施“山海协作”交流执法,在海洋伏季休渔期间选派内陆渔政干部到沿海一线交流执法,互学互鉴、互促互进,共同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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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上下联动。统筹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力量,扎实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4”、福建海洋“蓝剑2024”等联合行动,实施渔港与海上、渔港与渔港之间同步联查联动,健全完善上下贯通、步调一致的指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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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助推闽台融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以有力执法保障助推两岸海洋与渔业全方位深度融合。

六、聚焦“六种环境”,全力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4 o6 I$ G8 O' T

(一)深化拓展创建活动,打造海洋特色文化环境。一是建好用足闽南支队全国海洋廉政文化示范点和特勤支队主题党日活动基地,大力传承弘扬海洋执法特色文化。二是充分发挥“海韵”青年宣讲团、“海燕”巾帼执法队、“蒲公英”普法志愿队、“纳百川”海渔执法青年讲堂等载体作用,展现新作为、彰显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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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主动靠前服务,不断优化海洋领域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争当机关强企先锋”主题实践活动,主动深入对接涉海涉渔企业,开展“双带”“共建”等活动,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争当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服务员”“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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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依法行政法治环境。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执法监督制度,梳理形成行政执法问题清单,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个案监督。二是及时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动态调整和完善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地适用、细化海洋与渔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三是会同省局有关处室开展2024年度优秀案卷自查、评查和推选工作,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不少于4批次。四是持续开展“每月一法”法律沙龙等活动,着重研究和解决执法实践中各类法律问题。五是加强总队法制审核人员和公职律师管理,推进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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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海洋环保执法力度,聚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一是开展“碧海2024”专项执法行动,常态化联合开展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执法检查,从严查处海洋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海上新型养殖设施专项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推动养殖新业态健康规范发展。三是紧盯海水养殖污染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与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帮扶,督促各市县严格落实我省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新标准,促进排污口依法达标排放。四是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重点海域入海排污口和入海沟渠排查核查,深化落实“一口一档”分类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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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持宣传信息工作发展势头,持续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一是严格落实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信息宣传“三审”制度,切实把好正确宣传导向。二是会同省局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抓好源头管控、过程防控、属地稳控、舆论管控,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确保网络舆情平稳可控。三是加强福建海洋卫士公众号、省局专题网页等宣传主阵地管理,全面提升我省海洋与渔业执法宣传信息工作水平,持续讲好执法故事,传播执法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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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巩固提升廉洁执法环境。一是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提高站位、明确方位、找准定位、立足本位,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二是用好“知、督、促”监督机制,打造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主体责任运行信息化平台,组织重点执法领域薄弱环节的“打深井”式监督,实行清单化管理,不断提高监督质效。三是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三不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来源: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办公室+ H4 c) b& l9 P- q. C, L%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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