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21海洋热点资讯报告(二)
leejia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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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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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专栏:海洋圈
国家主要涉海政策1月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标准体系(试行)》,充分考虑了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湿地、海洋等领域现有标准的基础,按照体系构建的总体设计和工作流程而构建,包括未来3年内急 ...
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标准体系(试行)》,充分考虑了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湿地、海洋等领域现有标准的基础,按照体系构建的总体设计和工作流程而构建,包括未来3年内急需制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标准化需求方向,以及部分已发布或正在制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共计79项(系列)。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为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海警机构履行职责,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该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重点规定了海警机构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保障和协作、国际合作以及监督、法律责任等基本事项。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围绕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域海岛7类自然资源,构建国家级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实现对各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成果的逻辑集成、立体管理和在线服务应用,形成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一张底版、一套数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共十章一百二十二条,新增8项法律制度,充实完善6项法律制度。主要内容:一是优化海上交通条件,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二是强化船舶、船员管理,规范海上交通行为;三是严控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完善海上搜救机制,健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明确到2025年,全国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290万吨/日以上,新增海水淡化规模125万吨/日以上,其中沿海城市新增105万吨/日以上,海岛地区新增20万吨/日以上。海水淡化关键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海水淡化利用的标准体系基本健全,政策机制更加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顺利表决通过,颁布实施。该法的颁布,充分彰显了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有利于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旨在提高海洋生态修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生态修复,最大程度地修复受损和退化的海洋生态系统,恢复海岸自然地貌,改善海洋生态系统质量,提升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十四五”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发布,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经济、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的西部陆海新通道。东中西三条通路持续强化,通道、港口和物流枢纽运营更加高效,对沿线经济和产业发展带动作用明显。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从“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等方面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建设作了总体安排,横琴开发进入粤澳全面合作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阶段。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发布。方案以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为战略使命,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和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为两大战略定位,确立了打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建立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建成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创新策源能力强、协同发展能力强的高质量发展引擎的战略目标。 生态环境部发布《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聚焦区域、城市和重点行业三个层面,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到2022年底,探索建立碳监测评估技术方法体系。在城市层面,综合考虑城市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城市化水平、人口规模、区域分布等因素,选取唐山、太原、上海、杭州、盘锦、南通等16个城市,分基础试点、综合试点和海洋试点三类,开展大气温室气体及海洋碳汇监测试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是促进辽宁振兴发展、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高水平参与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关键举措。规划提出,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加快提升大连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渤海翼”和“黄海翼”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开发区等重点开发开放平台作用,形成“一核引领、两翼协同、多点支撑”的高质量发展总体布局。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全国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总体方案(2021-2025年)》。“十四五”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围绕“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分布格局掌握清楚,对典型生态系统的现状与演变趋势掌握清楚,对重大生态问题和风险掌握清楚”总体目标,构建中央和地方权责清晰、分工协作、高效运行的组织管理和业务体系,初步建成全国海洋生态监测站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法律正式出台,中国湿地保护由此开启历史新纪元,进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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