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安全认知的深化与扩展,对自身的发展和地区的繁荣与稳定乃至全球海洋治理,均具有重要意义。就国家层面而言,海洋安全是中国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地区层面而言,中国的海洋安全认知拓展了中国周 ...
中国海洋安全认知的深化与扩展,对自身的发展和地区的繁荣与稳定乃至全球海洋治理,均具有重要意义。就国家层面而言,海洋安全是中国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地区层面而言,中国的海洋安全认知拓展了中国周边安全和周边外交的范畴;就全球层面而言,中国的海洋安全实践是中国提供全球海洋公共产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重要尝试。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中国安全认知达到新高度的结晶。2014年4月,习近平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包含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种安全。海洋安全涉及其中的诸多安全领域,从而天然地成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国家,特别是像中国这样迅速崛起中的新兴大国,海洋安全的重要内涵与目的就在于维护自身的海洋权益,为此必须拥有与其相应的有效手段。习近平强调,海洋在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具有突出地位。作为建设“海洋强国”的核心内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需要和平对话、谈判协商,也需要构建与国力相适应、与国家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海上力量。近年来,东亚日益成为各国海洋竞争与角逐的重点区域,其显著标志就在于该地区正在成为世界海军活动的新中心,其海洋安全演变趋势不容乐观。一方面,美国以其全球领先的海军实力加强在太平洋海域的干预行动,其矛头直指迅速崛起中的中国;在中美战略博弈中,台海问题依然是最为敏感的潜在热点问题;在南海海域,美国亦通过“航行自由行动”一再对中国进行挑衅。另一方面,美国还推动其盟国及一些国家在南海采取干预行动,美国、日本及一些西方国家日益频繁地向南海派遣军舰,挑起南海紧张局势。而在非传统安全领域,日本拟向太平洋排放核污染水使资源安全和核安全问题进一步凸显为区域热点。在周边海洋环境日趋复杂的情况下,中国一方面倡导“共同治理,合作共赢”为指向的海洋安全观,坚持“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另一方面也加强海上力量,通过“软实力”建设与“硬实力”建设并举来保持周边海洋环境的稳定,从而达到维护自身海洋权益的目的。在致力于维护周边海洋权益的同时,推动完善国际海洋安全秩序,对于维护中国遍布全球的经济利益和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中国致力于推动建设“蓝色海洋通道”,这是落实“一带一路”海上合作的重要路径,也是与沿线国家的海洋战略实现对接的重要路径。以“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完善国际海洋安全秩序,倡导各国之间“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以合作包容精神尊重和照顾彼此的海洋利益和关切,是维护海洋安全秩序的有益尝试,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对海洋安全认知的深化扩展了周边安全及周边外交的范畴自20世纪80年代“周边”一词出现于国际关系研究领域以来,其内涵不断深化。在所指范围上,1988年“周边”一词首次出现在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时,其所指国家包括蒙古、朝鲜半岛、东盟以及南亚各国。1991年5月,江泽民在莫斯科演讲时提到的“周边”包括了日本。1993年3月的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表述的“周边国家”和“周边环境”,已延伸到了俄罗斯和中亚国家。如今,中国的“周边”概念包括“小周边”和“大周边”,前者通常指与中国领土领海直接相邻的国家和地区,而后者则是指与中国在海上、陆上利益需求相重叠的国家和地区。除了范围上的变化,中国的周边外交也进一步向构建“新型周边关系”拓展。中国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周边海域安全。新中国成立后,为应对美国对中国周边海域的封锁,保障周边环境稳定,毛泽东的海洋安全思想着眼于通过有限的海军力量建设和积极防御的海防战略,维护国家的独立与安全。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提出了包括长期防御、积极防御、区域防御和纵深防御相互交织、相互补充的近海防御战略思想。近年来,中国采取了“近海防御,远海护卫”方针,依然把周边海洋安全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从周边外交的视角看,海洋安全问题的提出是中国应对新型周边关系的重要举措。合作型海洋外交是中国周边外交的新模式,它既不采取霸凌、威慑、强迫方式,也不通过强制说服的手法,而是以吸引和激励消除周边国家的疑虑。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进程看,中国通过促进沿岸贸易、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举措吸引周边国家参与进来,使沿岸国家真正得到发展的实惠。以中国与东盟合作为例,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际贸易的严峻条件下,其相互间合作并没有中断,2020年双方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与东盟已升级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与此同时,中国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进一步深化了国际合作型海洋治理的内涵,推动落实海洋可持续发展目标,促进海洋环境生态建设、污染防治、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用,以及加强区域安全合作,妥善解决涉海纠纷等。中国合作型海洋外交体现了“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中国正把这一外交理念从陆上安全扩大到海洋安全,从近地安全扩大到全球安全领域。20世纪90年代,研究界开始使用海洋治理(ocean governance)这一概念。2002年,时任职于国际海洋学院的弗朗索瓦·拜莱特(Francois Bailet)指出海洋治理的三要素——法律、制度和执行水平。迄今为止,中国主要在执行层面积极参与了海洋安全治理,其主要途径是加入和执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巴黎协定》等国际条约。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中国正越来越多地向各国提供海上公共安全产品,这一做法正日益成为其深度参与海洋安全治理的重要方式。海上公共安全产品,主要包括海洋航道测量、海上导航服务、海洋天气预报、海洋卫星通信、海上安全保障、海上医疗保障六类。除了这六类公共产品之外,政策工具和机制建设上的作用与贡献也具有重要的公共产品功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日益显示出积极参与提供海上公共安全产品的意愿。习近平在集体会见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外方代表团团长时提出,中国海军愿“同各国海军加强交流合作,积极履行国际责任义务,保障国际航道安全,努力提供更多海上公共安全产品”。在海上导航服务和卫星通信上,中国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从2012年末开始提供区域服务,与美国的全球定位系统(GPS)、俄罗斯的格洛纳斯系统(GLONASS)以及欧洲的伽利略系统(Galileo)并称全球四大导航卫星系统。在海上安全保障方面,2020年10月14日,由导弹驱逐舰“太原”号和导弹护卫舰“荆州”号及补给舰“巢湖”号组成的中国海军第35批护航编队,顺利完成在亚丁湾、索马里海域的护航任务;时隔一年,2021年11月15日,中国海军第38批护航编队又光荣凯旋。在海上医疗保障方面,中国的海上医院船“岱山岛”号(“和平方舟”号)在医疗救助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它曾在亚丁湾海域及一些亚非国家停靠,为当地居民提供免费医疗服务。通过积极提供海上公共安全产品,中国正致力于维护海洋安全秩序,促进海洋安全合作,并提升自身在区域乃至全球范围内的海洋安全治理能力。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提升,积极提供海洋公共安全产品,中国在全球海洋安全治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习近平指出,我们欢迎各国结合自身国情,积极发展开放型经济,参与全球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携手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从海洋航道测量角度来看,中国不仅不断提高自身在航道、海岸和港口海图覆盖率,而且依靠自身的先进技术,为东南亚、西亚和北非等海图覆盖率较低的国家提供了技术支持与帮助,从而推动了各国海洋航道测量、海上气象预报水平的提升。除此之外,中国还通过推动沿线港口建设提供了更多综合类的公共产品。“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关键港口具有物资补给、船舶维修、信息搜集、海洋监测、人道主义救助、医疗救助、海洋维权等功能,并可以进一步促进各国的海上工程建设以及电子海道数据交换。通过港口建设,不但带动了沿线国家的经济贸易和基础设施建设,还为沿线国家海上航行安全、应对自然灾害、处理环境灾难等提供了物质条件。中国不仅是区域大国,而且正日益成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全球性大国。在这一过程中,积极参与到全球治理体系中是展现中国大国担当与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重要一环。中国对海洋安全的认知与实践,正通过提供海洋公共安全产品的方式体现出来,以此为全球海洋治理乃至全球治理做出贡献,这种尝试无论是对中国还是对国际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