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以下简称南方海洋实验室)是2018年11月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授牌成立运行,由珠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依托中山大学建设和管理的科研事业单位。目标是建设面向科技前沿、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海洋创新基础平台,构筑世界一流的海洋人才高地,打造创新型、引领型、突破型的大型综合性海洋研究和应用基地。 南方海洋实验室重点发展海洋环境与资源、海洋工程与技术、海洋人文与考古三大研究领域,10万平方米主楼坐落在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建有海洋科考平台、海洋遥感信息中心、海洋数据中心、海洋生物资源库、海洋元素与同位素平台、万山海上测试场、南海四基观测系统、海洋工程技术试验平台八大公共平台。 南方海洋实验室由陈大可院士担任实验室主任,苏纪兰院士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实验室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由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19位院士和12位海洋领域顶尖专家组成。至今已汇聚了各类国家级人才118人。南方海洋实验室进入运行期,迎来新的发展契机,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入,扎根珠海,成就事业,共同引领海洋未来。 一、招收方向 南方海洋实验室鼓励具有创新性思维、对海洋及其交叉学科问题有着深度思考、致力于解决海洋学科领域前沿问题的优秀科研人才加入,一般为物理海洋、海洋气象、海洋地质、海洋生物、海洋化学、海洋工程与技术等海洋学科或相关交叉学科方向。博士后从南方海洋实验室入站,由南方海洋实验室和中山大学顶尖专家组成的强大导师团队共同培养。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取得国内外知名高校相关领域博士学位或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具备取得博士学位条件,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敬业精神,展示出优秀的学术素养和学术潜力; 三、人才待遇 (一)有竞争力的薪酬机制 参照南方海洋实验室在职员工标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按高标准缴纳五险一金,支持应享有的各项福利待遇。综合年薪税前不少于40万(含珠海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 (二)优厚的人才政策扶持 1.符合南方海洋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应聘时可依规定申请高层次人才及配套待遇的认定(具体以认定结果为准)。 2.符合珠海市及省级、国家级相关人才政策标准的人才,正式聘用后实验室可协助申请对应人才标准补贴(具体以珠海市、省级、国家级人才政策为准): (1)认定为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对应级别人才奖励及住房补贴优惠政策,同时协助申请购买珠海市共有产权房或租住高层次人才公租房; (2)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享受珠海市提供每人每年20万元生活补贴, 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 (3)全球排名前200高校的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珠海市做博士后,还可享受省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在站期间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出站后留珠工作的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4)符合条件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享受珠海市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科研支持 1.可协助申请国家、省市级各类科研及人才项目; 2.实验室八大公共平台提供科研技术支撑,提供办公与科研实验用房。 (四)生活便利 依托中山大学珠海校区附属中小学、附属医院、图书馆、体育馆、饭堂等优质配套,为人才提供优质子女教育资源、高水准医疗保障和舒适的生活、办公环境。 四、应聘材料 (一)博士后进站申请表(文末下载); (二)第一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业绩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博士导师推荐信;如有博士后意向合作导师,请同时提供意向合作导师推荐信。 五、材料报送要求 应聘人员请将应聘材料按照序号顺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nfhyzp@sml-zhuhai.cn。邮件标题和应聘材料请注明:应聘博士后-姓名。 本站采取“公开招收,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小组会对应聘者进行初选并择机组织面试。本招聘公告长期有效。 六、其他 (一)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南方海洋实验室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二)本公告解释权归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 (三)联系方式:孙老师 0756-6841262 (欢迎扫码关注南方海洋实验室公众号) 实验室官方网站:https://www.sml-zhuhai.cn/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