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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leejiafu 发布于 2023-4-30 12:13 33 0

分类专栏:海洋历程 原作者: 佚名

目前考研分数线已出炉▽▽▽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发布!过线的同学接下来就要准备复试啦现将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通知如下一、复试时间学校复试自3月23日开始,各单位复试时间 ...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插图

目前考研分数线已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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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发布!
过线的同学接下来就要准备复试啦现将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学校复试自3月23日开始,各单位复试时间不同,详见学部、学院(中心)公布的复试安排。各单位复试安排将陆续发布,请考生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方法和内容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各单位的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详见学部、学院(中心)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三、复试准备

1.复试资格查询: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点击进入,以下简称“学校招生管理平台”)查看复试资格。首次登录时须进行注册,注册时请务必准确填写姓名、证件号码、考生编号或报名号。
2.复试资格确认:登录后点击“复试信息查询”,点击“确认参加复试”,阅读《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同意,确认复试。现场复试的考生,请下载《复试通知书》用于入校。
3.上传相关材料,详见“考生资格审查”。
4.缴纳复试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学部、学院(中心)规定的时间内(详见各单位复试安排)缴纳复试费(120元/生)。复试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以上步骤“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无需操作。

四、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按要求合格,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关注院系(中心)复试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按时将复试材料提交至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如需补充材料,由院系(中心)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请及时接听电话和关注邮件,并按要求进行补充。

考生应提供的复试材料包括:

准考证电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本科成绩单扫描件。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扫描件。
5.考生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6.学历(学籍)证明:(1)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以报名网上信息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须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2)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特殊学制考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7.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扫描件。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提供原件部门公章)扫描件、《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入伍前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录取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证明等)。

9.初审时被提示学籍学历审核存在问题的考生(附件1),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10.报考时选择错误就业方式的考生,须提交修改就业方式申请书(附件2)。

11.加分考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12.院系(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逐一以“序号+姓名+材料名称”的方式命名,所有文件打包(压缩文件zip格式,大小不超过20M)上传至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五、复试

复试名单详见系、院(中心)公布的复试安排。申请免考二等功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现场复试考生,按照系、院(中心)规定的时间,凭《复试通知书》经学校工作人员核实后进入学校参加复试。

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按照《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附件3)的要求,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并在复试前按照院系(中心)通知的要求进行测试,确保复试正常进行。

复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附件4),服从管理,配合完成身份和设备验证。如有违规或作弊事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部、学院(中心)组织,考生应关注学部、学院(中心)相关通知。

七、调整

详见学校公布的调剂通知。

八、录取

1.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须在规定的时间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行在职学习,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九。回顾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X.联系信息

复试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附件5)。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下载附件1-附件5。

来源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编辑/邓佩琪

责任编辑/刘辉

提交电子邮件:GUANHAIweixin20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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