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挂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牌子,业务上接受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海洋局等部门的指导。
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海洋科技战略研究,建设海洋高端智库,围绕海洋强省建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我省海洋科技与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开展决策咨询,承接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山东研究院建设与发展任务。
(二)组织协调山东和中央驻鲁海洋科技人员承担国家及省海洋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和重大工程,参与组织实施我省大科学计划、大科学装置和大科学工程。参与国家和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承担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建设的有关服务工作。
(三)承担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开展海洋生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创制与利用等技术研究及信息服务,参与实施种业提升工程,负责山东省水产生物种质资源库的建设与运行。
(四)承担海水健康养殖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等工作。开展海洋经济生物高效健康苗种繁育、增养殖技术与模式研究及应用推广,开展海洋牧场建设与渔业、文化旅游、海洋装备等产业融合发展研究,开展水产病害诊断与防控技术研究等工作,负责山东省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中心运行。
(五)承担海洋食品、海洋生物制品研究工作。开展海洋食品精深加工、海洋药用生物新资源勘查与利用、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研究,开展海洋药物非临床研究等工作。
(六)承担海洋资源、海洋新型能源、可再生能源研究与开发等工作。开展海洋资源、海洋新能源等评估与高效转化研究,海洋先进能效与低碳能源策略研究等工作,承担海洋资源高效利用、绿色生物制造、海洋新能源新材料开发等技术研究工作。
(七)承担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工作。开展海洋资源调查与勘测、海岸带国土空间优化与生态环境整治修复相关工作,研发海洋环境动态监测、生物多样性保护、退围还海还滩、岸线岸滩修复等技术。
(八)承担海洋运输、资源开发、环境监测、安全维护等海洋装备与渔业设施研发、应用等工作。开展海洋装备、动力保障、信息通讯与探测等技术研究,开展环境调控、实时监测、自动控制、智能渔业等设施与装备研发工作。
(九)开展海洋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海洋技术中试与推广、成果开发与转化、产学研合作、科研基地管理等工作,参与全省海洋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设10个内设机构,现有在职职工14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近120人,具有硕、博士学位105人。在我国海水绿色健康增养殖、海洋牧场建设、海洋产业技术创新、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成绩卓越。先后承担科研项目1000余项,取得科研成果近500项,获国家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9项,省部级奖10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