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学校党政正确领导下,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不断健全房地产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江苏海洋大学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江苏海洋大学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江苏海洋大学教职工过渡房管理办法(修订)》《江苏海洋大学房产出租管理办法(修订)》,为优化学校公房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随着学校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学校公用房供需关系紧张。国资处深入挖潜、广泛协调、科学调配、盘活用好现有资源,保证了学校事业发展所需。门面房管理方面,严格招租程序,规范管理,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过渡房管理以改善教职工民生为优先原则,通过合理调配房源存量,盘活了资产,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